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少量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少量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少量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少量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民法简明教程》是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张俊浩教授为民法初学入门者所编写的一本简明教科书。该书曾于2001年出版,已少量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并由朱庆育教授撰写重排校订版后记。 《民法简明教程(重排校订版)》以27章60余万字的精简篇幅,以市民社会基本法为论证的指导精神,全面阐明了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部分的基本原理。 本次重排校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原貌,只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更正和补充:第一,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等近期新规定,以脚注的形式对全书法条进行了新旧对照;第二,新增了两种文稿:1.书前新增冯珏教授所撰写的一篇梳理张俊浩先生学术思想的导读。2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
《民法简明教程》是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张俊浩教授为民法初学入门者所编写的一本简明教科书。该书曾于2001年出版,已少量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并由朱庆育教授撰写重排校订版后记。 《民法简明教程(重排校订版)》以27章60余万字的精简篇幅,以市民社会基本法为论证的指导精神,全面阐明了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部分的基本原理。 本次重排校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原貌,只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更正和补充:第一,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等近期新规定,以脚注的形式对全书法条进行了新旧对照;第二,新增了两种文稿:1.书前新增冯珏教授所撰写的一篇梳理张俊浩先生学术思想的导读。2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
《民法简明教程》是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张俊浩教授为民法初学入门者所编写的一本简明教科书。该书曾于2001年出版,已少量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并由朱庆育教授撰写重排校订版后记。 《民法简明教程(重排校订版)》以27章60余万字的精简篇幅,以市民社会基本法为论证的指导精神,全面阐明了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部分的基本原理。 本次重排校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原貌,只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更正和补充:第一,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等近期新规定,以脚注的形式对全书法条进行了新旧对照;第二,新增了两种文稿:1.书前新增冯珏教授所撰写的一篇梳理张俊浩先生学术思想的导读。2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
《民法简明教程》是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张俊浩教授为民法初学入门者所编写的一本简明教科书。该书曾于2001年出版,已少量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并由朱庆育教授撰写重排校订版后记。 《民法简明教程(重排校订版)》以27章60余万字的精简篇幅,以市民社会基本法为论证的指导精神,全面阐明了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部分的基本原理。 本次重排校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原貌,只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更正和补充:第一,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等近期新规定,以脚注的形式对全书法条进行了新旧对照;第二,新增了两种文稿:1.书前新增冯珏教授所撰写的一篇梳理张俊浩先生学术思想的导读。2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
法理学承载着解决人们法的观念层面的功能。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就需要了解法理学领域中所涵盖的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内容需要通过法理学的专门学习才能获得。这样,才可以形成学习者的法律观念,塑造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完成一个学习法律并以此为职业的现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用教材:法理学》所列出的这些基本问题是其主要的和重要的内容,书中体现出法理学所应包含的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理念、基本问题,强调从法理学的基本知识上去引导和培养学生们以及读者对法理学——实则是法律学的兴趣。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的公开出版发行,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时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制度的内容和精神,增强遵守、执行、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自觉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也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全面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中,宗教法是一种自古就有并且一直延续至今没有中断的法律文明形态。各种宗教有其不同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由于规模大小、组织严密程度、入世之深浅等的差异,其法律化程度和影响力也不尽相同。本书在对宗教法的概念、渊源及发展脉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世界上影响力优选的三大宗教法——基督教会法、伊斯兰教法、佛教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演变进行了详尽记述,凸显了宗教法与近现代世俗法相互博弈、彼此融合、共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现实,揭示了宗教法在人类法律文明目前的重要历史地位。通过导论和分论三部分内容的介绍,本书试图以宗教信仰、宗教戒律、宗教仪式、信徒的权利与义务等要素,构建一个全新的宗教法体系,并在与世俗法的对比过程中,阐述人类法律文明形态的多样性和内涵的丰富性。
税法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生变化。本书试图展示税法的不同面向——当在其研究中增加哲学维度时,税收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并且与通常的看法相反,法哲学在现实世界中具有真正的地位。正是这两个看似差异化明显的领域结合在一起,推动了这部作品的深入研究。本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重点论述了作为国家支柱的税收历史,探讨了税法的正当性问题,这些话题的探讨奠定了后续议题的背景框架和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着重解析税收制度的设计和一般原则,特别是所得税的概念及其运作方式。第三部分则聚焦于财富和财产的具体领域,财富和财产是考察税法哲学基础的基本概念,也是众多研究者想要挑战和探究的法哲学问题。
本书通过梳理和分析集体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历史变迁、现实困境等,提出将土地发展权作为集体和个人参与分配之正当理由,将公共利益作为国家参与分配之正当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市场价值的初次分配和基于特别受益费的二次分配方案。
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第四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结构,除了内容上的修改完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基本保持了第三版的原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教程的特色之一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与我国国有企业与国资管理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非常贴切,有关内容对于指导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本教程的特色之二为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越来越彰显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有关内容对于规范政府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行为、建立市场交易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以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这一对基本范畴,建构了反映和揭示行政行为效力之普遍性(一般性)的“两质态论”﹔以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三个基本范畴,建构了反映和揭示行政行为效力之特殊性(个别性)的“三效力说”﹔在此基础上,以“两质态论”与“三效力说”的对立统一重构了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论。此外,本书对行政行为的效力本质及效力形态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本书系行政行为效力本质论、效力内容论及效力形态论“三论一体”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旨在为行政行为效力问题的解释和回答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