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基于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及我国贸易政策,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组织海关业务专家等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和财政部等发布的文件进行编制,内容全面、实用、 ,对海关业务监管和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意义,有助于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规范进出口贸易行为。 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 2025年税则,对进出口关税税目、商品名称、税率等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包括税则商品(中英)对照、自贸协定和优惠安排实施税率表、特惠税率表、关税配额税率表等。
经过努力,《 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终于和大家见面了。《条例》是2000年《海关法》实施以来海关行政处罚工作经验的总结,凝聚了全体海关工作人员的智慧,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的原则和各项规定,是正确执行和实施的关键。修订小组的同志们根据立法原意,结合海关执法实践,编写了这本《释义》,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条文内涵、适用条件和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我们相信,本书对于大家学习、理解、掌握和正确实施《条例》会有所裨益。 本书仅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学习的参考,具体执法应当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代工业出现也有二十多年了,市面上竟难觅同类专著。在这个意义上,本书也是填补了大陆出版界和书市的一个空白。本书一方面可以作为代工法务和相关法学研究的参考,藉以了解丰富多彩的工商业实践是如何与经典的合同法则相结合,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动力和生命力的,从而使经营和学问保持长青;另一方面,它对我们思考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走向,也不乏哲理的启迪和教益。
本书整理汇编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间,38个重点省市的人民法院审结的共2170个劳动争议案例的裁判文书,就其主要的争议点及裁判观点分九大主题、以问答的形式做了梳理、提要,每个裁判观点后附具体的判决文书号方便查找。聚焦个案重点难点,梳理法院裁判规则,探究类案裁判思路,是涉劳动争议全面实用的案例工具书。
薛兆丰博士的这本书对中国经济具有重大的价值。简单地说,它指出了美式(更大程度上是欧式)反垄断法的种种圈套和谬误,而许多国家正在生搬硬套这种反垄断法。只要读完这本著作,你就会奇怪在经济科学当道的年代竟然还有如此错漏百出的东西,而且还会惊叹其它国家竟然还会对这趟混水趋之若骛。 兆丰的项工作,就是阐释为什么一系列的现象——诸如企业扩大规模、锁定转售价格、企业纵向整合、低于成本定价、价格歧视和多种类型的合并——其实都是促进竞争和有益经济的行为。不幸的是,用来解释这些好处的这些强有力的经济逻辑,以前并不总是被人理解。美国的反垄断法始于1890年,但兆丰所介绍的这些令人折服的解释,许多是到了20世纪后半叶才逐渐在经济学研究中成形的;而尽管美国的法院在过去这些年里已
本书共八章,每一个问题都力求从让案例说话,从裁判文书中提出问题,并进而分析问题。本书绝不满足一案一议的叙事方式,而是将问题的分析建立在“案例类群”的基础上,在案例的比对,归纳中引发问题的思考。本书对司法中的每一具体做法与观点,均通过注释说明有关案例文号及其相关案例的做法,力求真实、客观,容易查实。这一开创性研究,对于实务界的指导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近代中国破产法制流变研究》以近代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变迁和发展为研究对象,遵循文本——制度——实践的分析层次,以清末至民国时期关涉破产问题的历史文献、法律规范、司法档案和商会史料为依据和基础,对近代中国破产法制流变的历程进行全面考察,以探究国家、社会与法律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此书作为我经济法理论应用和检验的成果,之所以选择反垄断法为切人点,一方面是因为,反垄断法是最典型的经济法。以至于在经济法研究发达的日本有许多学者认为经济法就是反垄断法;加之,我国《反垄断法》酝酿十多年终于在2007年8月30日出台,反垄断法一时成为法学研究中的热点。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承接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一一《反垄断法的观念基础与解释方法》(08ZS37),并承诺最终成果是专著。由于课题有时间限制(2008—2009两年),因而,我不得不放弃先前信马由缰、跟着感觉走的研究风格,而专注于课题的完成。同时,为尽快掌握反垄断法研究动态,以利于完成课题,笔者参加了一些垄断法研讨会,并有幸与一些长期从事反垄断法研究的学者如王晓哗、盛杰民、徐士英、黄勇、王先林、王健、李国海等教授,以及李剑、吴玉岭博士交谈,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2020年版)/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丛书》涵盖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方面列举了问题类别,每个问题又列举了常见表现形式和定性依据,部分问题还列举了处理处罚依据。
当前的主流慈善机制是第三者管理慈善资金的模式,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相应的管理风险,导致慈善信任危机时常发生。为避免第三者管理慈善的风险,慈善行为者常向被救助者亲自捐赠慈善资金实施慈善,但此模式也具有持续性差、保障力弱等诸多局限。鉴于此,徐卫专著的《十周年院庆系列·凯原法学论丛:慈善宣言信托制度构建研究》以特殊的信托制度(宣言信托)设计解决慈善中的特殊问题,试图通过宣言信托与慈善的结合提出慈善宣言信托的概念,进而提出其制度建构的基本逻辑和规则,从而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寻求一种新的路径。
有学者曾言,中国学人不局限于文本,进入社会,从问题本身寻找解决的答案是一个重要的转变,既表示了学人对现实问题的关切,也体现了程度的学术自信。其实任何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观念都必须以社会本身为基础,因为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源于社会本身。在这样的理念认同下,赵青航所著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以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为素材》选择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制度作为重点的研究对象,以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发展现状为切入点,进行反思。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制度体系紊乱,突出表现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主体归属、非营利性、税法规制、设立与终止等问题上,这些问题也构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以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为素材》的核心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