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介绍了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制度成熟、影响深远,可以说,英国仲裁是国际商务仲裁的代表和缩影。《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正是以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相关理念和具体规定为主线,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全书共十三章,主要涉及仲裁条文、国际仲裁有关的不同法律与冲突、委任仲裁员和启动仲裁程序、法院与仲裁的关系、仲裁管辖权、可仲裁性、仲裁员的公正与不偏私、国际律师会关于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的指引、1996年《仲裁法》生效后违反自然公正的主要案例介绍、中间措施、费用担保、中间程序以及仲裁的机密性。中国正在越来越多地涉足国际商务仲裁领域,作
《行政诉讼实务指引》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蔡小雪、甘文共同撰写,对行政法理论框架集行政诉讼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对行政审判时间及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现有的行政诉讼法理论一般偏向于法条释义,而《行政诉讼实务指引》对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构架,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行政诉讼法理论书籍。
《当代法律科学文库:论国际民商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采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试图厘清该问题,并就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希望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相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起到的参考作用。
《法律帮助一点通:刑事自诉(修订版)》以问答形式或案例方式拟设了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关于结婚离婚与家庭财产方面的新问题,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是一套给百姓看的普法类图书,它可以为百姓维权,替百姓解惑,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套丛书自2001年首次出版,共计61余个品种,其内容覆盖了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因《法律帮助一点通》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深受广大读者的肯定和欢迎,先后入选国家“农家书屋”、“送书下乡工程”等项目,并荣获中国法律图书奖。
《行政诉讼调解》力求全面、准确、深刻地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剖析,从行政诉讼调解基本理论入手,对行政诉讼调解的内涵、性质与定位,理论基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行政诉讼调解》还特别重视比较研究,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相关理论和实证法进行了细致比较,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目标模式、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立法架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立法设想。这些建议和设想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对共同诉讼有相关规定,但过于简单,立法理念和价值也存在着的抵触和冲突。《共同诉讼制度研究》在广义的基础上对共同诉讼进行了分析,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试图找寻各种类型共同诉讼的完善对策。全书共分为五章。章阐述了共同诉讼的基础理论;第二章开始以章的基本理论为基础,转入对各类共同诉讼的分类研究,着重研究了必要共同诉讼;第三章针对以连带责任诉讼为代表的诉讼标的牵连型诉讼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创意地提出了准必要共同诉讼的应对策略;第四章研究了普通共同诉讼,提出重建自由裁量司法政策导向、重构法官自由裁量制度的设想;第五章围绕诉讼参加制度展开论述,并据此提出制度上的建议,以弥补现有的不足。
《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研究》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国民政府档案材料,从观念、制度和实践的不同层面,对南京国民政府审判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是一部学术专著,《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辩护制度、强制措施、证据、侦查、提起公诉与不起诉、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角度对刑事诉讼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了研究和探讨,对于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能力是证据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是法律对诉讼外证据进入诉讼程序成为诉讼证据的一个限度的要求,体现了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通过单独的证据立法,从静态角度对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加以规范。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单独的证据立法,但是出于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考虑,亦从动态的角度对作为法官心证基础的证据的资格问题作出了规定。 《诉讼法学文库·证据能力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作者认为,我国证据能力规则体系主要包括证据能力之静态规则和证据能力之动态规则两大部分。静态规则以关联性为核心,包括关联性规则、对关联性的解释、限制规则与保密特权规则。动态规则是证据能力规则体系的主要部分,它以程序法为依托,从证据提出的主体资格、方式和时间方面对证据的可采性进行规范。
本书以实务为主、理论为辅,重点涉及实践中的法律空白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一是程序性规范缺失,包括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当事人的异议事由、执行依据的种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间、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等。二是分工不明确。该类案件的处理经常涉及法院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与衔接,还涉及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之间的协调等诸多问题。三是多个生效法律文书的冲突与竞合。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权利,而各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情况,表现为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提起诉讼的处理与案外人依据另案确权判决、形成判决或给付判决主张权利阻却执行等。四是实体权利冲突无明确的裁判标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是在同一执行标的上负载多项权利。实体权利能否阻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