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包括四篇,一篇为船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述,第二篇为国外船舶规则、规范及相关标准中缩写词英汉对照,第三篇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届至第30届大会决议目录,第四篇为国际运河规则对船舶相关要求简介。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可作为大专院校中与船舶相关专业学生学习船舶规则、规范的参考教材;可作为船舶设计、建造单位技术人员系统了解船舶检验与规则规范分类和现状的参考资料;《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有助于船舶营运公司对技术人员和船员进行船舶规则和国际运河规则的知识培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关系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尤其是在冷战结束及全球化蔓延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关系更呈多样性和多变性。随国际关系而产生并发展的国际法也呈现出快速并多维的变化与发展。国际法的变化与发展体现在国际法的领域,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中。《变化中的国际法:热点与前沿》在“变化中的国际法”的标题之下,探寻了国际公法的变革与发展、国际私法领域传统理论和实践的突破,以及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挑战与诸多理论的重塑。其中所论及的问题或是当今国际法领域颇为关注的热点或焦点问题,或是需要更深入地探析的前沿问题。这些问题均没有现成的答案。《变化中的国际法:热点与前沿》为国际法学界的探讨与争鸣提供了不同以往的切入点。
《法律·社会·历史文丛·国际法与晚清中国:文本、事件与政治》是对晚清时期中外关系史、国际法学史和政治观念史的一次“试验性”研究。依次探讨19世纪欧美国际法学的根本特征、国际法学对中国和整个东亚之国际地位的表述、以林则徐翻译瓦泰勒《万民法》(《各国律例》)和丁韪良翻译惠顿《国际法原理》(《万国公法》)为标志性事件的国际法学输入中国这一过程、晚清知识分子的国际法观念、日本对近代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应对、甲午战争中日本的国际法宣传策略及其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等主题。
大陆法系国家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与以英美法为代表的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不同,本书采用综合国际经济法的理沦,队为国际经济法是以公法性法律为主的、包含法和国际法的综合性学科;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法规范的总和。在架构上,采用了国家——区域共同体——国际共同体三个层次对国际经济法进行分析和论证,打破了传统上将国际经济法置于国际公法或国际私法框架内的窠臼。反映了以作者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学者的观点。本书的作者是世界闻名的国际法专家;原著初版后即引起了广泛关注,是目前德国的教材;该书曾被翻译成日文版。本书根据2007年第6版译成。囿于语言的原因,我国国际经济法的教材和专著,基本上依据英美法资料写成,因此,本书的出版,将大大拓展我们的视野,并填补大陆法系国际经济学理论学习
《中国海上维权法典·国际海事公约篇·第2卷海上安全:(精)》收录的国际海事公约基本上是现行有效或即将生效的国际海事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综合文本。旨在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相关涉海单位、海事院校及科研机构、社会各界对学习和运用IMO安全公约,提供全新的更为翔实、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以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公约,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
《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的目的在于以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为线索,系统深入地研究国际海洋划界的理论和实践。为此,《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分为以下六章:章主要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产生过程及其含义。第二章通过对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渔区以及单一划界等各类国家实践的研究,认为76%的划界条约都采用了某种形式的等距离边界。第三章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与公平原则的关系。《国际海洋划界论:有关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研究》认为,两者在等距离的法律地位、特殊情况与有关情况的功能以及划界程序方面有很大区别。第四章主要研究将等距离作为划界出发点的理由以及特殊情况的标准。第五章研究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的习惯法性质。第六章为结论,总结全书的主要观点。
《中国国际法年刊》创办于1982年,是由外交部主管、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出版物,每年出版一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的发展:中国国际法年刊(2014年专辑)》开辟有论文、评论、特载、学术活动、文件资料等栏目,登载海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界动态。
本书是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国际保理法律机制研究”的终成果。国际保理,作为发端于美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自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银行界实务中,近年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但我国关于国际保理的法律规制相对滞后且层级过低,其中的诸多法律问题尚待厘清。本文依托国际公约与惯例,以及比较两大法系各发达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从国际保理的渊源流变、法律机制、运作机制、风险防范、法律适用冲突以及发展现状分析、未来展望的多维视角,梳理考察国际保理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以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与实务提供可行的理论支撑与对策建议。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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