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强调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 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公务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等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科学设定法律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包括总则,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标识和销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共计八十余条内容。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构建了以合格证制度为基础的新的法律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明确、压实了各有关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提供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