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和吏治方面,新加坡确实是很有一套的;法治严明、令行禁止、高薪养廉这些在中国很难推行的东西,在那里成了遏制腐败的“法宝”。这些制度在本书中有详细而精辟的阐述,但是新加坡的经验与其说是展示了一种成功的模式,不如说是我们继续思考看似简单的“腐败”问题。在我们法学家看来,似乎腐败就是违法,不违法的就不能说是腐败,违法至少构成了腐败的一个要件;但是经济学家很可能认为违法与否和事情的本质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法律是人规定的,我们可以把某种行为定义为“腐败”,也完全可以不这么定义。在某种意义上,高薪养廉相当于国家用国库的钱“贿赂”公务员,换取他们的“廉洁”行为。由此可见,腐败是可以“制度化”的,而制度化之后当然也就正当合法,不称其为“腐败”了。高薪养廉的经济成本不小,但好处是至少可以造
习近平总书记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 传递出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判断、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本书 选取新华社、《求是》、《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文汇报》、《检察日报》、《华夏时报》等媒体的报道和文章,对如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了权威系统的论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党中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先后部署了端正党风、整党、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等工作,并提出了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和坚决持久地反对腐败的战略方针,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三项任务的工作格局。党在新时期的廉政反腐工作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为了坚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进行反腐工作,党吸取了历史经验教训,从过去主要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转变为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依靠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