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通》是書名帶“通”字的十部大書的總稱。唐代杜佑撰《通典》後,有南宋鄭樵撰《通志》、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合稱《通典》。清乾隆時官修的《續通典》、《清朝通典》、《續通志》、《清朝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加上前面三一通,稱為“九通”。 一九二一年,浙江南潯劉錦藻撰成《清朝續文獻通考》,始有“十通”之名。 《十通汐是一套有關我國歷代典章制度的大型工具書,共計二千七百多卷,内容廣博,規模宏大。有了它,就能基本上掌握歷代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制度方面的資料,更便於了解各項制度的沿革。它無疑是文史工作者和單位圖書館、资料室的必備工具書。
《十通》是書名帶“通”字的十部大書的總稱。唐代杜佑撰《通典》後,有南宋鄭樵撰《通志》、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合稱《通典》。清乾隆時官修的《續通典》、《清朝通典》、《續通志》、《清朝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加上前面三一通,稱為“九通”。 一九二一年,浙江南潯劉錦藻撰成《清朝續文獻通考》,始有“十通”之名。 《十通汐是一套有關我國歷代典章制度的大型工具書,共計二千七百多卷,内容廣博,規模宏大。有了它,就能基本上掌握歷代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制度方面的資料,更便於了解各項制度的沿革。它無疑是文史工作者和單位圖書館、资料室的必備工具書。
《十通》是書名帶“通”字的十部大書的總稱。唐代杜佑撰《通典》後,有南宋鄭樵撰《通志》、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合稱《通典》。清乾隆時官修的《續通典》、《清朝通典》、《續通志》、《清朝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加上前面三一通,稱為“九通”。 一九二一年,浙江南潯劉錦藻撰成《清朝續文獻通考》,始有“十通”之名。 《十通汐是一套有關我國歷代典章制度的大型工具書,共計二千七百多卷,内容廣博,規模宏大。有了它,就能基本上掌握歷代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制度方面的資料,更便於了解各項制度的沿革。它無疑是文史工作者和單位圖書館、资料室的必備工具書。
本书出自已近三十年,今兹三版,有校订机会。惟近年工作既忙,又不便增补太多,影响版面,故未能随心所欲,多所增补,主要只是校订脱误而已;但久已发现之脱伪得到更正,心甚慰。此次出自,书名标目稍有改动。盖原撰续隋唐地方行政制度,与秦汉魏晋南北朝合为一书,故直颜曰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今因兴趣转移,县年事已迈,自度已无续撰隋唐之部之可能,故分秦汉与魏晋南北朝各自为书,但前面序文为全书而写,故总题仍旧,而以甲部乙部别之,将来如有同好,自可丙部丁部庚续为之也。双此次改版,余远万香江,不及督印亲校,一切烦邢义田、廖伯源两位先生任之,致谢。
《贞观政要》是一部政论性的史书。这部书以记言为主,所记基本上是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与臣下魏征、王珪、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关于施政问题的对话,以及一些大臣的谏议和劝谏奏疏。此外,也记载了一些政治、经济上的重大措施。
唐郎官石柱题名考二十六卷,清劳格、赵钺撰。 唐尚书省所属除六部尚书、侍郎外,设有郎中、员外郎之职,统称郎官。在唐代,郎官的地位,很有些特殊性。从品阶上说,郎中是从五品,员外郎是从六品。按照唐代官制的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命,由尚书省拟名上中书门下,报皇帝制授,六品以下则卽由吏部决定。但员外郎虽然是从六品,却与御史、拾遣、补阙一样,都须上报,由皇帝亲自任命。中唐时人刘餗说;“惰制,员外郎、监察御史亦吏部注诰词,郎尚书侍郎为与之。自贞观已后,员外郎尽制授。”(大唐新语卷十厘革)床末元初着名史学家胡三省也说:“员外郎、起居、遣、补,皆台省要官,由人主亲除,不由尚书奏拟”(通监唐纪开兀四年十二月注)又譬如,唐朝外州刺史的品阶,上州是从三品,中州是正四品上,下州是正四品下。
本书出自已近三十年,今兹三版,有校订机会。惟近年工作既忙,又不便增补太多,影响版面,故未能随心所欲,多所增补,主要只是校订脱误而已;但久已发现之脱伪得到更正,心甚慰。 此次出自,书名标目稍有改动。盖原撰续隋唐地方行政制度,与秦汉魏晋南北朝合为一书,故直颜曰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今因兴趣转移,县年事已迈,自度已无续撰隋唐之部之可能,故分秦汉与魏晋南北朝各自为书,但前面序文为全书而写,故总题仍旧,而以甲部乙部别之,将来如有同好,自可丙部丁部庚续为之也。 双此次改版,余远万香江,不及督印亲校,一切烦邢义田、廖伯源两位先生任之,仅此致谢。
本書旨在深化简帛古書的詞義訓釋理論,總結經驗教訓,探索條例規律,并在此基礎上考釋简帛古書中的一些疑難字詞。首先,著眼於漢字的“形”“音” 及其所處的語法地位等,探討了简帛古書的訓釋方法。其次,總結了見於簡帛古書的漢字古義,疏釋了字典辭書中的一些冷僻義。 後,探討了简帛古書訓釋的標準、兩可與閾疑,以及戰國簡帛古書訓釋與秦漢簡帛古書訓釋的内在差异等重要理論問題。本書對簡帛古書詞義訓釋理論的探討,有利於新出简帛的釋讀,也有助於完善简帛學理論。同時,對訓詁學的發展也不無裨益,探討簡帛古書詞義訓釋理論正是古文字學與訓詁學的有機互動。
《群书治要》是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在位初年诏令大臣魏徵等人编撰的一部旷世巨典。编撰者汇集了六经、四史、诸子百家中有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精华,"采摭群书,剪截淫放",并加以精要评述,从而辑成此书。这部浓缩了古圣先贤智慧的国学典籍,其编撰目的在于以史为鉴,为治国安民提供思想基础。唐太宗李世民正是以《群书治要》为施政指南,吸取前代兴亡的经验教训,方才开创"贞观之治",揭开了大唐盛世的序幕,使大唐王朝不容置疑地成为了中国历辉煌的时代。因此,在唐太宗之后,《群书治要》自然而然地成为历代君王重臣的资政宝典。遗憾的是,由于残唐五代的长期战乱,《群书治要》至宋朝初年时已经失传。但万幸此书由日本遣唐使带到日本,被日本历代天皇及大臣奉为治国秘典,成为日人学习研究中华文化的一部重要经典。时至20
本書旨在深化简帛古書的詞義訓釋理論,總結經驗教訓,探索條例規律,并在此基礎上考釋简帛古書中的一些疑難字詞。首先,著眼於漢字的“形”“音” 及其所處的語法地位等,探討了简帛古書的訓釋方法。其次,總結了見於簡帛古書的漢字古義,疏釋了字典辭書中的一些冷僻義。 後,探討了简帛古書訓釋的標準、兩可與閾疑,以及戰國簡帛古書訓釋與秦漢簡帛古書訓釋的内在差异等重要理論問題。本書對簡帛古書詞義訓釋理論的探討,有利於新出简帛的釋讀,也有助於完善简帛學理論。同時,對訓詁學的發展也不無裨益,探討簡帛古書詞義訓釋理論正是古文字學與訓詁學的有機互動。
元代典章制度方面的文献,除“元史”志书外,其他如“经世大典”、“大元通制”等书都已散佚,如今幸赖“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之存世,始足以供研治者之参考。其书存世最早刊本,即本院所藏之元刊本。但因书册前后不附任何序跋,既不详编辑者姓名,也不悉刊刻的确切时间,惟据书中所收录的元代中央暨各地方行省檔案,止于元延佑七年(一三二○)十一月,推测其成书应为元仁宋末季或元英宗登基之后,再以书中字体判断,应是建阳书坊所刊刻。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一书,自明以来,未见翻刊,存世元刊本,民间也未见着录。据明“文渊阁书目”载有:“元典章一部,十册,阙。”不知其是否为刻本或钞本,但其书在万历年间已失传。民间藏书家,偶见有钞本传世,“千顷堂书目”及“述古堂书目”所载者均为钞本十五卷,就卷数言,不若此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