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实施以来,对规范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指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用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的不断发展,该规范已不能适应目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其进行局部修订。 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2000年3月1日实施以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国内工程上应用一直处于一个平稳的发展阶段,但也出现了几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及储瓶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发电(热力)企业热力和机械工作应遵守的基本规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及热力和机械设备系统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NB/T?25040-2014 核电厂非安全级数字化控制系统出厂验收测试(FAT)、现场验收测试(SAT)、现场综合测试(SIT)规范》规定了核电厂非安全级数字化控制系统(后续简称控制系统)出厂验收测试(FAT)、现场验收测试(SAT)和现场综合测试(SIT)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非安全级数字化控制系统(后续简称控制系统)出厂验收测试(FAT)、现场验收测试(SAT)和现场综合测试(SIT)。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钢制筒形塔,其他类型的筒形塔可参照执行。
《NB/T 35044—2014 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程(代替DL/T 5164—2002)》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厂用电接线、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厂用电变压器选择、厂用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厂用电系统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厂用电电气设备的布置等。
本规范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326号)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保温层施工、外保护层及防潮层施工、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外表面温度热态测量、热力设备及管道防腐、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技术文件等。
《DL/T 390-2016 县域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代替DL/T 390-2010)》适用于县级供电企业中压配电网配电自动化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社会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与智能电网的发展对县域供电配电自动化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有效指导县级供电企业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相关工作的开展,推进县级供电企业所辖配电网的自动化程度,对DL/T 390-2010 《县城配电网自动化技术导则》进行修订。本标准修订时在总结标准以往执行情况和配电自动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科研院所、制造厂商及运行单位的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县级供电企业配电自动化系统架构、功能、技术要求以及馈线自动化实现方式等。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l—2002)的要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防洪风险评价的总体原则及一般规定; ——基本资料的收集; ——洪水风险分析; ——防洪风险指标分析计算与评价。
现代安全管理不但要求安全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还要求其掌握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并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及安全管理方法,已成为每个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的迫切要求。为满足广大安全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需要,本书较全面地介绍了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全书主要讲述煤矿企业安全员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 本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可靠,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适合于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安全监察人员阅读,也可作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广大职工的参考书。
本标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83号)的要求制定。 为统一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规范和指导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协调会纪要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9)1418号)的安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了NB/T3103 l一2012《海上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是在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近年来海上风电场工程开发建设实践,并经广泛征求和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对《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FD006--2008进行修订而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综合说明、工程建设必要性、工程任务和规模、风能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发电机定子绕组现场更换处理过程中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等级为50MW及以上的三相隐极同步发电机,其他类型的发电机以及同步调相机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湖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广东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电力行业部分)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轮机金属蜗壳制作、安装、焊接、防腐蚀、包装、水压试验及保温保压浇筑混凝土、检验和验收等。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度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7)555号)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对运行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提出六氟化硫气体的性质、取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周期、回收及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实验室。 本管理规定主要起草人:苏镇西、祁炯、杜晓峰、陈自年、梁国栋、杜贵和、陈锋、程伟、赵也。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联合循环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为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督与管理,规范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满足公司信息化建设要求,贯彻公司“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原则,规范业务数据,实现公司信息系统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和信息资源共享,特制定本标准。 《信息分类与代码——安全监察管理类》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综合类代码: 第2部分:人身事故类代码; 第3部分:设备电网类代码。 本部分为第2部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福建省电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管理要求,为规范和有效开展电流互感器状态检修工作,参考相关规程制订本标准。对于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文林、吴锦华、刘浩军、俞培祥、刘明、应高亮、孙翔、程焕超、谷小博、张一军、王刘芳、金祖龙、雷红才、周建平、唐听、胡海平。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交流充电桩)试验条件、检验仪器、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充电桩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等。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交流充电桩)试验条件、检验仪器、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充电桩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等。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条件、内容、方法、数据处理和检测结果的评价等内容。
DL/T 1397的《DL/T 1397.7—2014 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7部分:蓄电池单体活化仪》部分规定了蓄电池单体活化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以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及其他电力工程中,为直流电源设备配备的蓄电池进行早期衰退诊疗的活化仪(简称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内氢气制备、储存、输送、监测、运行维护、异常处理等方面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氢气系统安全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