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专题研究》是专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所写的一部研究性的教科书。作者在总结当前证券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建设和证券市场运行与发展的实践,对我国证券法领域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阐述;力求做到内容的均衡性,既对证券法基本理论进行研究论述,又对当前证券市场重大实践问题给予法律分析;既涵括当前证券法研究的重点与热点,也选择一些被忽略却重要的专题进行开拓性研究;在侧重于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兼顾研究专题范围的系统性以适应教学的需要,使各个研究专题在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体系结构中适当分布,涉及诸如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证券交易所制度、证券公司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以及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在研究专题的论证过程中,注意充分介绍各
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本翻译出版工作却一直没有做到紧随其后。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法律的英文译本是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法律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增强中国法律透明度、让想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外资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环境的保证.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范本和涉外律师办理涉外业务的工具。目前,市场上可用的法律英文译本图书不是比较分散,就是比较昂贵的精装本。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法规》、
本书内容包括:商事法总论、商事法之意义、商事法之演进、商事法之立法编列及其立法精神、商事法之理论基础及特性、商事法之效力、商事法与其他法律之关系、商业登记法及商业会计法、商业登记、商业名称、商业会计、公司法总则、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事公司、关系企业、外国公司、公司之登记及认许、票据法之意义及性质、汇票、支票、商法、海商法之意义及性质等。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已经组织翻译出版了URC522的中英文本。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规则,我们接着翻译了本书。本书包含的对URC522每条规则的评注,反映了起草该规则的ICC工作组当时的起草意图,可作为对规则理解的参考,但并不能取代规则本身,也不能规则做任何修订。
本书选择了断代史性质的专题研究,而且集中在汉唐。本书着眼点在汉唐经济法制与盛世的关系,但随着历史真相的展开,作者发现汉唐社会不只是盛世,还有由盛转衰的历史,而且在这种转变中,经济法制也与此有关。面对新的问题,着眼点从与盛世的关系延伸到了与由盛转衰的关联,这就有了《盛与衰——汉唐经济法制与经济社会调控研究》的书名。这首先是为了尊重历史事实;同时,也是为了从经验与教训两方面来研究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构建问题。
本书由作者的博士论文改写而成,作者在这篇论文中将焦点置于破产程序中最复杂困难,也是最本质的问题——利益冲突及其协调。作者发现,在破产程序中,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和尖锐的利益冲突,同解决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所需要的也是明确的政策目标(或者说价值导向)、合理的平衡利益的方式,以及精致细密的制度设计。但区别在于,破产程序所需要的是与一般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所不同的政策目标、利益平衡机制和具体制度设计,这便是本文的研究主题和主要内容。作者很喜欢作者的职业为作者提供的视角,可以在最近的距离观察社会生活与制度运行的问题,同时又必须综合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考虑问题,这种综合性的视角多少影响了作者的思维,而中立的职业立场也往往迫使作者的学术研究立于超脱的立场。于是。作者想,作者在文中表达的一些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瑞典成为涉及中国当事人的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在1984年签订了合作协议。中国当事人在继俄罗斯和其他东欧国家之后将斯德哥尔摩商会视为他们的海外仲裁地。本书的写作意图是对《瑞典仲裁法》和《scc仲裁规则》进行评述,主要针对的读者是希望在解释《瑞典仲裁法》或《scc仲裁规则》特定条款方面得到快速指导的实务工作者或希望能找到仲裁程序实际问题解决之道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持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我们在编写这套丛书时,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反映经济科学的新发展。不仅在结构上安排了环境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知识经济学等新的分支,而且在内容上要反映经济学发展成果。二是内容表述要完整、和科学,又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深邃的理论。三是处理好编和著的关系。这套丛书不仅吸收了外经济研究和教学的成就,也就职“编”,而且结合了作者的教研实践和教研成果,结合了作者对现实经济生活的理解,这也就是“著”。没有广泛取材的“编”,者就难以拓宽读者的视野,把握本领域的脉络;没有在教研基础上的“著”,教材就会失去灵魂,就会脱离实际。四是注意“冷”和“热”的结合。我们要求,尽可能在讨论“冷”的基础理论问题时,折谢出现实生活的罗辑和哲理,在讨论“热”的现实问题时,给人以理论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财产的发展史。因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物质资料,特别是土地等自然资源。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一定的关系,形成相应的财产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种财产制度最初表现为一种占有归属关系,即所有权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物质资料日显短缺,物质资料的所有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就产生了利用他人的物质资料以获取财产利益的客观需要,用益物权也就由此而产生了。同时,随着人类对财产控制能力的增强和对财产利用程度的加深,用益物权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增大。在现代社会,用益物权已经成为各国物权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法的理论上否认用益物权制度,在法的实践上没有
从法学上看,债权融资是指债权人运用现有或将来的债权来融通资金的过程。从最原始的一般债权融资到现代债权融资金融创新,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面临着诸多挑战。本书围绕债权融资的法律问题作一系统研究,并试图针对经济生活提出的要求作出法律对策分析。全书共分五章。在章奠定了债权融资的理论基础之后,后面四章用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方法,从简单到复杂地论述了一般债权融资、证券债权融资、保理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融资所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章是债权融资法理总述。这一部分从两方面奠定了债权融资的理论基础。节是关于大陆法系物权与债权法律地位的变化。作者从民法的物权和债权概念人手,论述了大陆法系民法债权和物权界限分明、不容混淆的关系发生在现代社会的微妙变化,阐明现代社会许多领域都出现物权和债权相互融合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及企业投资经营人员学习理解《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概念,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合伙企业法辞解》。选入本书的主要是《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文件所涉及的辞汇,本书对其概念及相关内容作了简要解释,并对法律条文引用予以注明,以表明其法律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有些文件发布于《合伙企业法》修订前,故其规定可能与修订后的法律不尽一致,请读者在使用时加以留意。同时,由于《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有些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如对合伙企业征收合伙人所得税的规定等,原拟待这些文件修改后一并辑入本书,后考虑法律实施在即,而上述文件修改尚无明确期限,故本书只能先行出版,上述内容待修改时再加以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