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律师通过不断地梳理实践经验,总结出了"用图表说话"的基本规律,这种直观、简洁、生动的信息表达方式,可以更好地说服法官、更好地保证办案质量,也更好地获得客户理解。作为一本完全以"诉讼可视化"为主题的图书,全彩印刷,用真实的案例、翔实的图表,手把手讲述画好一张诉讼图表的步骤要点,剖析不同案件中不同图表类型的选择和应用,做你随时随地可用可查的工具书。 这是一本写给法律人的图表书,《诉讼可视化》重点阐述了图表制作的方法论,即诉讼可视化应该怎么做,如何将复杂的案头材料转化成简单明了的图表,并且在书中实列典型纠纷类型、实战案例的可视化应用。 《诉讼可视化》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章至第四章为图表制作方法论,旨在告诉大家,如何将纷繁复杂的案卷材料转化成简单明了的图表;第五章悉数典型
本书讲述了作者孙俊杰律师从求学到就职大型企业法务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成长经历,以及法务工作、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工作中的感悟与体会。结合作者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纪律风控委主任、公司法专业部部长的经历,阐述过往的历程。内容包括那时年少;志在南方,只身逐梦;专业化探索和个人品牌建设;心怀美好,祝愿与期待;俊杰随想等。本书凝结了作者自身的从业体会和经验教训,既有关于个人成长的回溯,也有关于法律从业者的职业思考,对青年律师及法学院毕业生有较高的启发价值。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 自上而下 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 轧平 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 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其实
阿列克西的著作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如法律裁决之类的规范性陈述如何以理性的方式证立。阿列克西将规范性陈述的证立过程看作实践商谈或 实践言说 ,而将法律裁决的证立过程视为 法律言说 。由于支持法律规范的法律商谈是普遍实践言说的特定形式,所以法律论证理论应当立基于这种一般理论。在阿列克西看来,如果裁决是理性言说的结果,那么这一规范性陈述就是真实的或可接受的。其基本观念在于法律裁决证立的合理性取决于证立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品质。因为规范性陈述的可接受性与某种程序相关,所以他称其理论为程序性理论。在理性实践言说的一般理论中,程序规则被精确地创设。这些规则阐明规范性陈述据以证立的各种条件。既然普遍实践言说的规则不能保证共识,而法律言说又要求有这样的共识,那么就需要提出一个专门的修正程序。 在《法
《思维的笔迹(上):法律人成长之道(升级版)》从追问法律职业的现实选择和法律职业新人如何获得安身立命之本的命题入手,以作者10多年的真实律师生涯经历、职业素养修炼、社会热点案例总结为材料,涵括了法律思维、文书文法、各类文书写作和修订技巧、真实案例、写作技能测试和训练等内容,总结了法律职业人成长、尤其是法律思维与写作在实务操作当中的经验和技巧。
天同律师通过不断地梳理实践经验,总结出了“用图表说话”的基本规律,这种直观、简洁、生动的信息表达方式,可以更好地说服法官、更好地保证办案质量,也更好地获得客户理解。作为一本完全以“诉讼可视化”为主题的图书,全彩印刷,用真实的案例、翔实的图表,手把手讲述画好一张诉讼图表的步骤要点,剖析不同案件中不同图表类型的选择和应用,做你随时随地可用可查的工具书。这是一本写给法律人的图表书,《诉讼可视化》重点阐述了图表制作的方法论,即诉讼可视化应该怎么做,如何将复杂的案头材料转化成简单明了的图表,并且在书中实列典型纠纷类型、实战案例的可视化应用。《诉讼可视化》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第一章至第四章为图表制作方法论,旨在告诉大家,如何将纷繁复杂的案卷材料转化成简单明了的图表;第五章悉数典型纠纷类
本书通过记录和反映著作权制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以后中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市场经济,与世界文明接轨的伟大实践、重要成就,旨在记录历史,总给经验,直面问题,面向未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概述我国著作权保护三十年发展的基本原理。包括历史发展脉络、发展阶段、主要特点。 (二)分析我国著作权保护三十年发展的历史沿革。包括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背景,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三)总结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发展规律,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展望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本书探讨重要的六个法律理论思维的维度:普遍性、权利义务、主体、法律的完整把握、事实的法律陈述、程序。 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既要在书本理论的基础上加上真实世界的维度,也要在真实世界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书本理论的高度,由此形成一个循环。修订版在原版基础上更新 了《民法典》相关内容,在每一讲的后面增加了小结论述,内容更加立体完备。
通过10个问题、感受法学趣味、学会思考与说理、掌握解决争端的艺术 这是一本由著名法学家撰写的有助于人们学会思考与说理,通过10个有趣且值得深思的案例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的书。《法学之门:学会思考与说理(第4版)》涉及的10个问题包括:蛋糕的分法、电梯难题:公寓电梯修理费的负担、仿冒附带爆炸装置的保险箱、从意大利诱拐儿童、 好意同乘法 如何制定、夏加尔画作的去向、起草一份合同、还能相信判例吗、房东的不满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法学之门:学会思考与说理(第4版)》采取 案例导入、问题导向 的体例,选取的10个案例多来源于日常生活,便于读者想象出现法律问题时的具体生活情景,从而激发读者自行思考的好奇心。如仿冒附带爆炸装置的保险箱案、夏加尔名画失窃案等事件本身便充满趣味,让人不禁好奇在 一般法感情 都失效
暂无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研究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制定、法律应用所带来的众多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部分探讨了规制人工智能的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并得出如下结论:在数据保护上,立法者有义务规范国家对数据的处理,规范人工智能的使用,从而尽可能保护基本权利。在个人自决上,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手段予以回应自动决策系统的巨大风险。在透明度上,建议借鉴相关不透明决策系统的规制经验。在反歧视上,需要从因果关系证明、弱势群体概念等内容出发,对法律进行部分调整。在法律人格上,当智能代理人承担类似老练仆人的功能时,就可以视为法律主体。第二部分从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领域出发,在具体场景中探讨人工智能的规制,并探讨了以下问题:在社交媒体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工具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法律科技中,重新构建
本书以英国和新西兰的侦查访谈理论和实践为样本,首先从整体上介绍了英国和新西兰的PEACE访谈框架,访谈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时的注意事项。其次用全书较大篇幅介绍了新西兰的侦查访谈实践,包括侦查访谈的步骤与流程,对包括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共犯、惯犯,儿童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类型犯罪嫌疑人侦查访谈相对具体的做法,以及对包括难以访谈及不合作的证人,需要予以特殊照顾的证人等特殊类型证人侦查访谈相对具体的做法,同时还介绍了与侦查访谈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时的访谈记录相关的一些事项.以期对我国的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践操作有所助益。
这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 朗本所著的一本反映英美法系对抗制刑事诉讼模式发源和形成史的经典著作。该书共分5章,运用历史实证主义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以翔实的史料揭示并分析对抗制在英美语境下生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展示了对抗式审判制度的形成过程。它揭示出对抗性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与英国国家的特定历史、文化有关,而且具有两个显著的缺陷,即争斗效应和财富效应。它同时表明对抗制是一种并不重视案件事实真相的制度。其中第四章还阐述了刑事证据法的起源以及与对抗制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由于英美对抗式的刑事审判模式一直是我国法律界着力引介、学习的对象,但各界对之的理解与认识却或多或少地停留于表面。因此,能够为我国学者反思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尤其是庭审制度对抗式改革提供诸多教益与启示。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 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 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 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 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 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在西方世界很少有其他公共政策领域像家庭法领域那样充满动荡。家庭领域的许多纠纷通常被看做是两性之间无休止的争战。回顾过去四十年北美国家、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发展,作者认为,家庭法领域的冲突不仅仅是两性问题,而是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基于婚姻破裂模式所做的离婚改革。经验表明,虽然婚姻可以自由的解除,但父母身份却会持续存在。在处理家庭法领域最棘手的问题方面,本著作为家庭法改革提供了一条路径,即承认尽管父母分离了,但原有家庭仍然持续。只要此种情况需为已分手的人们开始新的生活留有余地,并在做出子女抚养决定时将子女及另一方父母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本书由绪论、监狱与监狱行刑关系的基本理论、狱内罪犯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的概念解析、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的基础理论、狱内罪犯权利救济的运作程序、域外国家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考察、我国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现状分析、我国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的建构、结语等十个部分组成。狱内罪犯虽然因其特殊身份而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部分权利,但是仍然未丧失其作为一国公民而应当享有的基本人权,这一点是世界各国所共同公认的。狱内罪犯在服刑期间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错误处理以及对监狱执法行为不服等问题,有权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定途径向有关机构提出投诉或控告并请求公正解决。完善的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制度包括狱内罪犯权利救济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