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美国宪制政府》是美国前总统伍德罗 威尔逊的经典名篇,源于1907年威尔逊在哥伦比亚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政治科学具有代表性的典范作品之一。威尔逊写作《美国宪制政府》的初衷,是开启民智,向广大民众讲述关于宪法和国家基本架构的知识,包括各州与联邦的关系,总统、国会与最高法院的分工、制衡与协作,行政权力在宪法框架内的运作方式,司法部门维护民众权利的职能等。威尔逊对造成建国者理论与现代实践断裂的原因提供了哲学式的解读,并对建国者的缺陷提供了一种 威尔逊式的解决途径 。 《美国宪制政府》面世距今逾百年,已牢牢奠立法科经典之名。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 现。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 年、新中国宪法70周年。70年前,1954年9月20日,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我国宪 法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 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 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意见》提出: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 治基因。 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是红色 法治文化的丰富宝库。根据各方面提出希望继续加强宪法文献资料宣传出版 工作、
自19世纪以来,英国宪法学渐趋成熟,既呈现出体系化发展面相,又出现了明显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学派分立现象。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戴雪为代表的规范主义;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白芝浩为代表的功能主义。19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学谱系于中国读者而言基本是清晰的。基于此,《正名之路: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三重学术根脉》主要追溯了19世纪以前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漫漫学术根脉问题。明确提出,英国宪法学及其方法论存在三重学术根脉,即古希腊科学哲学根脉、古典罗马法学根脉、英国一般法学根脉。
本书以中国共产党的人民主权思想、民主监督思想、人权保障思想、经济建设思想、军事思想为主线,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相关宪法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述及演进。通过梳理中国共产党宪法思想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思想,论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主张是最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是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的,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本书的梳理与论证,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文献资料的宣传出版工作,解决在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缺少我国制宪修宪工作系统翔实文件资料的现状,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相关专家在前两册的基础上继续系统整理汇编制宪修宪工作重要文献资料。 本书所刊意见汇编共十四辑,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在1954年8月至9月期间汇编整理的全国人民讨论宪草意见。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会议结束当天,宪法草案即正式公布郑重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近三个月的全民大讨论中,全国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收集整理了包括宪法草案和各组织法草案共一百一十八万多条修改或补充意见。宪
《权力制衡:罗马宪法对近代西欧宪制的影响》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从罗马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宪制模式,以及相应时期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响近代西欧宪制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三个时期的罗马宪制模式对近代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宪制的影响。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本书共分为十六章,包括国家豁免特殊主体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的相对性问题、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国家豁免放弃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诉讼中的若干程序问题、有关国家豁免的送达规则、国家财产执行豁免放弃和例外问题、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特定财产问题、涉外国家侵权法律问题、国家管辖豁免的侵权行为例外、国家管辖豁免的强行法例外、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国家豁免中的知识产权例外、美国国家豁免法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新动向、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之恐怖活动例外、美国疫情对华索赔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宪法学(第四版)》是集理论性、规范性、教学性于一体的优秀法学教材。作者以宪法学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从中国国情出发,针对现实宪法问题,于博采众长基础上发掘中国制度特色,在传统知识讲评中突出主流观点,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制度从宏观与微观角度进行细致讲述,条理清晰,易于掌握,对于引导学生与读者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第四版中,作者根据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与相关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突出宪法修正案所带来的规范和理论的新变化,突出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新特色,突出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思路,务求表述宪法学教育的现实,满足宪法学教学之急需。
若泽 若阿金 高美士 卡诺迪略(Jos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教授是葡萄牙宪法及宪法学领域之执牛耳者,在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法律界均享有盛誉。教授著作等身,其中《宪法与宪法理论》(葡文版)一书被不断重版并多次印刷,广受推崇。该书既详尽介绍了立宪主义及实定宪法,又深入阐述了用以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宪法方法论;既有对葡萄牙宪法相关议题由表及里的梳理与思考,又从比较法角度兼顾讨论了欧美宪法及其影响。本书为法学院学生及各类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化学习宪法与宪法理论的工具。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
......
本书内文由前言(面向宪法的思)、1-8章正文以及作者后记构成。第1章论述“现代革命与现代宪法”,第2章交代“现代宪法 德国问题的缘起”,第3章讨论“1848年革命失败对德国宪法史的根本影响”,第4章聚焦“帝制德国的宪制问题与韦伯的政治社会学诊断”,第5章梳理“1918年德国革命与魏玛制宪”,第6章探讨“魏玛德国的政治文化与宪法学术”,第7章研究“现代民主宪制理论的三种思想形态”,第8章从比较研究的视角论及“德国宪法史的思想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