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靠前章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结合《议定书》制定的背景、目的和过程,对《议定书》“人口贩运”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厘清人口贩运与相关问题的关系,这样有利于统一对人口贩运问题的认识,形成有利于《议定书》有效实施的共识。并在系统分析比较《议定书》“人口贩运”定义在加拿大、美国、泰国和中国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从靠前机制互动的角度,结合相关靠前法律文件的内容以及有效解决人口贩运问题的需要,不仅进一步明确《议定书》下的三项国家义务,而且提出完善《议定书》下国家义务的建议。通过深入考察比较这三方面义务在上述四国的实施情况,既了解了《议定书》在现实世界中的运行实施情况,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议定书》在我国的有
绑架被害预防包括潜在被害预防和既然被害预防。潜在被害是尚未发生而有可能发生的被害,既然被害是被害事实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处于被害状态。从被害发生的条件来看,绑架被害是可以预防的,对于已经发生的被害也有可能通过解救行动减轻被害损失。 绑架被害预防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研究,其主张的观点、原则、方法应有高度的可信性和准确性,因此,本专题的阐述力求从实际案例出发,结合具体的被害事实说明被害预防的原理和方法,书中引用的案例大部分来自作者及《反绑架与解救人质》课题组五年来的实际调查,通过案例评析把绑架被害预防的理论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之有利于指导实践。
《指引办案思路的新型工具书4·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卷》编著者王然。 本丛书各分册紧密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归纳提炼出百余个司法典型疑难问题并作出精准解析,同时附以具有权威性的指导、参考案例对同类案件的案情、诉辩情况、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绍,以帮助读者寻求破解疑难问题的办案思路、标准和尺度。各分册还提供了各类型纠纷全面、准确的办案依据。本丛书所提炼的法律适用问题凸显典型性、疑难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特别适合公检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使用。
【指导案例】分类汇总了已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刑事立法、司法规范】与相应案由指导案例配套的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刑事司法文件。【审判实务释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专题论谈】由司法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就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政策和意见等。【问题探讨】刊登相关学者与司法人员的研究文章,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提供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编辑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的体系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是一致的,但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个人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分述两编。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 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
本书靠前章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结合《议定书》制定的背景、目的和过程,对《议定书》“人口贩运”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厘清人口贩运与相关问题的关系,这样有利于统一对人口贩运问题的认识,形成有利于《议定书》有效实施的共识。并在系统分析比较《议定书》“人口贩运”定义在加拿大、美国、泰国和中国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从靠前机制互动的角度,结合相关靠前法律文件的内容以及有效解决人口贩运问题的需要,不仅进一步明确《议定书》下的三项国家义务,而且提出完善《议定书》下国家义务的建议。通过深入考察比较这三方面义务在上述四国的实施情况,既了解了《议定书》在现实世界中的运行实施情况,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议定书》在我国的有
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武器,与每个公民和单位息息相关。修订后的《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实施至今近8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刑法在实施中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罪名犯罪不断出现,原有罪名在手段和形式上不断翻新;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多个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针对刑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新颁布的一系列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更准确地运用刑法打击新罪名犯罪、新形式犯罪,及时有效地发挥刑法的社会秩序保护和人权保障功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刑法实施以来,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刑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如何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深入系统的总结、归纳、研究,并
通过比较加拿大、美国、泰国和中国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实施《联合国反人口贩运议定书》的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拐卖犯罪对策及国际社会对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