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其中的新规则既是《民法典》的亮点,也是《民法典》之特色所在,更是贯彻实施《民法典》之难点所在。 为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新规则的意旨和内涵,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申报了中国人民大学重大规划项目 《民法典》新规则适用要旨研究 (批准号:22XNLG01),由民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领衔,组织全国知名民法学者展开研究并形成本书,将《民法典》的解释论进一步细致化、全面化,特别是针对《民法典》中的许多新规则进行解释,回应了《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期助力民法学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全面理解好、实施好、贯彻好《民法典》。
本书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并充分吸收、借鉴比较法上的优秀经验,对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作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书共分三编。编 人格权总论 是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对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民法典》人格权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人格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及人格权的行使和限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编 人格权分论 依次对一般人格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具体人格权的性质、特征、内容,以及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编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人格权请求权以及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研究。
运用基础理论与范举的方式,对人格权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进行全新的、系统的论述,凝聚了作者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法律实务的心血,对人格权等法律实务中尚无体系性界定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梳理。全书语言流畅,文字简洁,思路清晰,逻辑严谨,非常适合法学专业师生、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人员使用。
本书围绕我国《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本质及立法选择、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表达方式、作为一般人格权价值基础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适用关系以及一般人格权侵害民事责任的认定方式等六部分展开研究,希冀为《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准确理解适用奠定砖石基础,最终助益于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充分实现。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侦查中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吗? 侦查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侦查中保护个人信息与民法、刑法、行政执法领域有何区别? 侦查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是何关系? 本书因应个人信息保护的时代主题,回答侦查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问题,构建侦查中 权利保护 与 权力保护 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为侦查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框架、解释方案与落地机制,力图实现《刑事诉讼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机衔接,促进程序法治与数据法治的融合。
运动员的形象在 形象经济 时代成为一种蕴藏着巨大经济价值的稀缺资源。体育行业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为运动员形象商业价值开发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纠纷。本书以运动员形象的确权、利用、保护三类规范为线索,从运动员形象的内涵,形象权益保护模式入手,探讨了民法典视野下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运动员形象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以及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纠纷的仲裁解决路径等问题。在对体育自治渊源和限度有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背景与进程,试图把握运动员形象权益行使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创新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利益平衡的治理制度。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在大数据背景之下,个人信息不仅与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其商业价值、公共管理与服务价值也更加凸显,前者意味着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后者意味着公私领域的个人信息利用需求,二者在大数据时代均亟待强化。在此利益需求格局下,问题解决的关键仍然在于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平衡,可行的方案是以一定标准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和利用,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多赢。《专家建议稿》采取统一的立法模式和总分的章节结构,共分为九章,既将公私领域内信息业者和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统一纳入调整,又通过分章的方式分别设立信息业者和国家机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具体行为规范。
本书聚焦民法典编纂中的人格权立法问题,包括具体人格权制度研究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建议两大部分,主要针对姓氏选择、机关法人名誉权、个人信息保护、生活安宁保护、性自主权与性骚扰、缓和医疗与临终关怀等人格权立法和司法中的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力求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或司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