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每年出版两辑,为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纸质版定期刊物,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系由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瑞威资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房地产法律理论阵地,每年定期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举办房地产论坛。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自2006年起一直支持本集刊的出版。 本集刊主要针对不动产法律理论和实务等所涉各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每辑设有主题聚焦、理论前沿、学术争鸣、不动产实务等栏目。
物权法规定现存财产归属关系的基本规则,是市场交易关系发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基础,与债权法构成民法财产法的两大基干。物权为对物的支配权,以与债权为对人的请求权相对应。物权分为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完全的物权指所有权,不完全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本编包括五个部分:通则(第九章);所有权(第十章);用益物权(第十一章至第十四章);担保物权(第十五章至第十八章);占有(第十九章)。其中,用益物权部分包括四章:基地使用权(第十一章)、农地使用权(第十二章)、邻地利用权(第十三章)和典权(第十四章);担保物权部分包括四章:抵押权(第十五章)、质权(第十六章)、留置权(第十七章)和让与担保(第十八章)。另外规定作为一种事实状态的占有。至于采矿权、水权等应当由特别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