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人类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后出现的算法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整体采取总分结构:先以理论基础为起点,提出既有侵权法律在人工智能算法侵权规制中出现的问题,再从责任主体、构成要件、责任承担和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对这些问题予以分析和解答。本书着力于探讨人工智能算法侵权与传统侵权的区别,创新性提出系列观点,亦注重现有侵权理论在新问题中的可适用性;本书致力于人工智能时代下人类合法利益的维护,对于算法侵害人类权益的多种形式本书均有回应;本书亦注重保障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健康发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的第七编,也是后一编。本书立足于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条文,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各种侵权行为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应用民法典知识的参考。
价格上涨或者下跌的表面现象不应当作为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的主要依据,而应当将证券虚假陈述的信息欺诈作为因果关系认定的基础。本书基于证券虚假陈述的实质是信息欺诈来修正从美国司法实践中引入的欺诈市场理论,完善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和抗辩事由,结合类型化分析研究,以期推动我国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完善。
梁慧星教授作为中国法制建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多年来致力于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民法建设实践,为《民法典》的出台作出了独有的贡献。本书作为《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的续篇,是梁慧星教授对侵权责任规则制定、修改及理解与适用的深入阐释和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本书涵括侵权责任编的全部条文,通过条文拆分、法条串联、新旧对比、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规范解读,意在帮助广大读者短时间内掌握以法律条文为对象的学习方法。 本书的特色在于:首先,以侵权责任规定内容为主,辅以总则编、合同编条文,总体阐述侵权责任编的定位和功能,缕清其法律适用关系,彰显体系性;其次,结合原民法立法草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立法资料,梳理现行侵权责任规定的立法演进及规范意旨,论证规范的深层立法
本书是关于日本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的讨论,选取的文章来自日文版的《新现代损害赔偿法讲座:第1卷 总论》。该书主要从责任论的角度分析和介绍了日本法的动向。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从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故意侵权行为、责任能力、不作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救济方法、请求权竞合、消灭时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本书最后两篇对损害赔偿制度的未来与损害赔偿的经济学分析进行了讨论,以期通过本书架起中日侵权制度比较法研究的桥梁,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为正在进行的相关制度的解释论提供有益参考。
本书主要讨论追究参与刑讯人员的民事责任。不过,作为自然人、私主体的被刑讯人员要与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对簿公堂,势必遭受如下质疑:不平等主体间关系如何能由民法调整?其次,就当前制度实践而言,是否有必要在现有制度外进行如此创新?现行制度具备何种缺陷,及其是否能为参与刑讯人员民事侵权责任制度所弥补?最后,创设一项新制度几乎都不可避开这一关键问题:新制度与已有制度之间是否存有冲突?其间张力如何协调?回应以上诸问,正是本书研究目的所在。
林文彪著的《多数人侵权类型化研究》的主要成就在于,依托侵权法理论,结合中国的法制实践,对多数人侵权类型化的全面梳理、论证与建构。认为多数人侵权体系建构应该坚持在传统侵权行为构成基础上进行创新,强调侵权行为构成与侵权责任构成之区分,明确 归责 与 量责 之分野,将责任形态从侵权行为构成中剥离。它以类型化为研究视角,通过实证分析,借鉴刑法 定罪量刑 以及量刑规范化的作法,提出摒弃行为与责任一一对应的思路,区分多数人侵权行为构成与多数人侵权责任构成;以共同故意与因果关系为分类基点,简化侵权行为分类,将研究重心后移,精细化侵权责任,法定化责任类型,规范化责任的裁量。该成果表现出作者对此项目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有较好的掌握,为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司法适用开辟了新的思路,有较强的理论意义
《新闻法》迟迟没有出台,《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民商法论丛·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特点: ,体系新颖。本套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理论分析、自测案例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有机结合。 第二,内容简洁。本套案例教材力求以简洁的语言阐述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 第三,紧密结合法律规定。为避免案例教材脱离法律规定的现象,本套案例教材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的解析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具有启发性。本套案例教材在每个具体问题的设计上都包括思考方向及自测案例,其目的就是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运用理论与法律分析来解决实践问题。
《环境共同侵权研究》是唐忠辉在他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即将出版成书。改后比原文强了许多,大有进步,令人愉快和放心。 我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已逾35年,指导了20多年的硕士研究生,唐忠辉是我指导过的硕士研究生中表现突出、我又颇为赏识的。 唐忠辉是湖南人,有着典型湖南人的精神特征,这就是曾国藩简约归纳的 恰(吃)得苦、耐得烦、霸得蛮 。能吃苦、有耐心、又执着的特点成就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 湖湘文化 ,也影响和激励了一大批湖南人。唐忠辉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学习阶段所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这种湖南人的精神。 唐忠辉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基础扎实。尤为难得的是,他好读书,善读书,勤于思考,乐于向思考的深度、广度展开。在读研究生期间,他
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以“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为主题,通过广泛、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讨论,尝试在宪法、民法、刑法、媒体法等多重视角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利益衡量界限。论文研究视野开阔、研究方法得当,诸多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于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卷》为著名《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百年论文集粹。美国侵权法为美国普通法中最庞大精深的部门,其论文也汗牛充栋,仅刊于《哈佛法律评论》的已属精品,要在精品之中再择佳篇更为挂一漏万之举,但也实是不得不为之举。侵权法为我国立法后觉的环节,对隐私权的保护现在还不得不借名誉权的壳,因此,远赴他山以求攻玉之石也就无可厚非了。本精选集目的有二:其一,我们要把注意力从英美侵权法的规则层面转移到侵权法的理论层面。国内研究英美侵权法,尚属起步,研究的水平基本上停留在规则的介绍和教材的引进上。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上看,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要进行理论的研究,就需要超越侵权法的具体制度,做一些侵权法的理论探讨。法律制度与法律学说的互动,是12世纪以来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特点。如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