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高职高专工学结合课程改革规划教材,是在各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践行和创新先进职业教育思想和理念,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的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而成。 本教材以汽车保险理赔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法、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合同法条款、民法通则条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等,共6个学习单元。 本书主要供高职高专院校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使用。
保险案件办理小全书分法律规范、理解适用、典型案例三部分,对保险案件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梳理了ZUI GAO人民法院司法观点,并配以ZUI GAO 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提供了生动教材,也为法律工作者办理保险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速查工具。本书既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学习保险相关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也是从事保险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料。
《保险法(第三版)》秉承严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保险法基础理论、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保险监管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力求建立完整的保险法理论体系。同时,本书以我国《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全新司法解释,结合国际保险立法,紧扣国际、国内保险市场变化,进一步细化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经营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第三版)》从教学实际及实践指导出发,以达学以致用,既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同时也可作为保险法培训教材,亦可供保险从业人员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使用。
本刊常设栏目有:年度法制报告、名家专论、专题研究、审判前沿聚焦、域外保险法、研究综述、保险法史话、保险法人物、公司聚焦等。
本书由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法条和注释构成。 正文是该法的法条。重点是注释,即关联法规,这些法规涵盖了该领域全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指导性案例、法院批复等。 本书编写体例: 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 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注释文件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 (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排列。 (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性、对条款解释的全面性等因素,按照重要在先的原则排列。 (3)用
《保险法律评论》是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所创办的刊物。评论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来自理论、实践、立法以及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士可以谈出自己的见解,完善自己的结论。评论也希望能成为一个阵地,在这个阵地中,各位专家可以向社会推广自己的思想与结论。评论也希望能够成为一扇窗口,通过这扇窗口,中国的保险法研究者与实践者可以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法专家就保险有关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交流。总之,通过评论,各位同行可以交流思想,碰撞火花,百家争鸣,从而达到丰富理论思想,完善实践规则的目的。
与社会保险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于主体法的理解与适用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这是由于主体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甚至滞后,加之修订程序比较复杂,所以立法机关往往会通过制定配套法规的形式来解决法律规定的局限与不足。由此,配套法规与主体法之间的不同规定,哪怕是细微之处的差异,都显得尤为重要。本书正是着眼解决这一问题,并具有以下特点:1.【条文注释】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阐释,注释内容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民法院等部门权威解读中的精华。2.【配套法规】收录与主体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这些配套文件与主体法之间的关系表现为:(1)对主体法有进一步注释说明作用的;(2)对主体法原有疏漏之处予以补充的;(3)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主体法规定的不当之处予以修正的;(4)与主体法
全书对保险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作了系统梳理,涵盖保险及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主体、结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及终止)、人身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财产保险合同及具体类型、再保险合同、保险业法、保险组织及保险中介组织、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本书以保险法学习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我国保险立法和保险法理论为主线,适度借鉴域外法,注重结合司法实践与保险实务,设有理论拓展与典型案例栏目,在两个向度上做适度延伸,帮助学生理解。本书适于法学专业及商事相关领域本科教学使用,并可为实务界人士提供参考。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15?保险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2年上报的有关保险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他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等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被保险人利益保障法律机制研究》以被保险人利益保障为核心,从基础理论层面上,界定被保险人利益内涵和表现形态,阐释被保险人利益至上理念的现实和理论基础。从具体规则和制度实践意义上,结合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和保险交易实际情况,把握"法律机制"所强调的系统性、有机性和动态性特征,深入全面研究"被保险人利益保障"法律制度的特殊根据和原理,进而对保险法律制度和实务操作进行检视。
近几年来,保险法领域的学术著述越来越多,而且学术份量也越来越重。汪华亮博士的这本专论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的著作又为此一日趋繁荣的研究领域贡献了一己之力。保险合同无疑是连接保险领域诸当事人、关系人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保险法中的基本制度,蕴含了保险法学的基本原理,体现了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保险合同中,各种信息提供义务的制度安排与学理依据又是其精髓之一。专以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的信息提供义务为研究课题的著述尚不多见。就立法而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诸如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以及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危险程度增加时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等。如何将这些系列性的信息提供义务进行统合性的研究,显然是值得学者关注的。《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研究》的一个创新点在于将这些看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社会保险法新解读(全新 升级第4版)》以《社会保险法》作为主体法,将与社 会保险相关联的法律法规汇编,分为综合、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六部 分。重难点法条以 条文解读 的形式阐述,简单明 了、通俗易懂。归纳出百姓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与 难题,以 应用 的形式做出解答。专设 以案说法 板块,生动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关联参见 链接重要条文,帮助读者理解相关内容。
我国的保险纠纷主要体现为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法律指导,分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分别专章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等;财产保险合同涉及保险标的的转让、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本书还针对2009年《保险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案例探讨,主要涉及: 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规范保险格式条款;规范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确定保险标的转让时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利益予以特别保护。对于上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本书分为四章进行了阐释。
本书尝试解决以下问题:,立基于法定*与理论来构建保险代位权各项子制度的基本框架,但不拘泥于法定债权与理论的细节处理,在围观层面充分吸取程序代位理论的合理成分。第二,立足于提供可行性方案的目的,提出保险代位权在原保险中适用范围的近期处理方式和远期调整目标。第三,结合诉讼法知识,详细设计了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规则和行驶方式。第四,为保险代位权和被保险人剩余请求权并存时的受偿顺序问题、妨碍代位问题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又一部关系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的权利义务,确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的基本制度,并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金经办、监督等环节作了专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广大劳动者准确理解立法的原意和各项规定,保证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参与本法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
《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是一部由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和国内主要保险公司、保险院校研究所合作编写的反应保险业法制研究*成果的著作。它立足于我国保险业法制建设大局,从多个不同的角度,以立法评述、司法解释、判例点评等方式,本着尊重法治、求真务实的原则。客观描述和评价保险业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并对加强和完善保险业法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书是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2011)年度汇编。
本书是作者在保险法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经验总结。全书共三编,即导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导论介绍了保险的意义、保险业的历史发展和保险的分类等问题,还介绍了保险法的渊源和历史发展。保险合同法部分首先概述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利益;其次介绍保险合同的性质、特征、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并介绍了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解除以及保险责任、索赔等内容;后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重复保险与再保险等内容展开分析和论述。保险业法部分则集中讨论了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书在内容上力求全面和简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凸显保险法及其制度的自身特点。本书适合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对于从事保险领域实
本书从日常工作中摘选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保险纠纷案例,集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智慧,结合保险诉讼进行了保险理论问题的探讨,从侧面介绍了保险经营、保险消费等方面的知识,为社会各界认识和了解保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窗口,也必将推动保险法制建设和保险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本书所收集的28个案例,涉及当前财产险多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蕴含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险种涉及面广。本书所涉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性,内容形式多样。既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租赁房屋等保险;也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财产一切险、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等。 二是案例评述清晰。本书对每个案例进行详细解读,设立了争议焦点、法院观点、法律评析、案件启示等条目
二、本书的特点 本书与大陆法系一般教材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教材通常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全面、系统、深入地对相关主题进行阐述,即便附有案例,大多也是对相关原理、争点、难点或论题作出说明、佐证或者补充而已。而本书多是直奔案例,把要说明的问题通过案例的介绍和对法官意见的引用,融进案例本身或者案例之后的问题之中,并且常常不给出问题的答案。至于对这些问题所在的语境和背景知识的介绍,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思路和参考答案,大多留给教师或者学生自己在教材之外加以解决。这种教材编写方式对阅读和使用教材本身不啻为一种极富难度的挑战,需要读者花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 以保险监管为例,一般教材通常会介绍保险监管的主要着眼点,其内容可能包括:保险执业许可、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赔付能力、提转准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注释法典3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典(第二版)》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持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 出版权威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内容全面 涵盖相关领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全面反映近年来国家大规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 实用工具 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 专业注释 对重难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4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本书是以保险实务、保险立法和保险司法相结合的视角,对深受社会垢病的“保险空白期”问题,以投保人投保后至保险人承保前期问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处理问题为核心,在借鉴国外保险法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对一营业中的保险单销售的阐述,展现保险人在营业中是如何通过保险一单销售业务流程完成保险合同的订立,研究了“保险空白期”的实践成囚;二是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等制度和理论的研究,探究“保险空自期”的理论成囚;三是通过对保证续保、暂保单、追溯保险和预约保险等制度和理沦的比较、研究,探究在意思自治原则下对“保险空自期”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障方式;四是通过对保险合同推定成立和强制临时保险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