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本书是对过去50多年来世界各大洲国际私法法典和公约的比较研究,包括对各地国际私法法典中关于侵权行为、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类型的准据法适用及连结点选择的比较分析,进而探讨国际私法的法典化在灵活性及结果选择之间的平衡。
本书是弗莱斯纳教授多年致力于国际私法方法论研究的成果。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代表人物布雷纳德 柯里(Brainerd Currie)的 政府利益分析说 和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格哈德 克格尔(Gerhard Kegel)的 国际私法利益论 ,不仅批判这两种利益学说远离现实的国际私法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成效甚微,而且论证了国际私法中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与其他冲突法理论的区别,并通过所选取的国际私法议题和范畴描述了现实主义利益法学的作用。本书认为,冲突法思维应重视国际私法中的各种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指出这种冲突法思维可以调和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国际私法与一般私法的思维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使国际私法摆脱岌岌可危的境地,从而促进整个国际私法的发展。
本书尝试从理念、逻辑与方法三个维度构建一个对 私法中各种代表性法律现象展开主题研讨的工具性框架,旨在透过 私法规则的表象,探究驱动 私法规则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思想、理念与思维规律,从学理层面探索和提炼 私法法律选择规范的核心问题。本书吸纳了当代 私法的 立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司法案例,从 私法的哲理性、人本性、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变迁与特征性履行方法、 私法学术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私法法典化的路径与理性以及中国 私法立法的理念与价值导向等十个侧面进行深度研究,揭示了 私法发展的新趋势,也为我国 私法学界探索中国和 私法的未来提供了新思维、新视野和新范式。
作者从全球法律服务的实践理性出发,向读者介绍“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理念与生动实践。全书以问题为导向,概览相关国家与国际商事法律治理,探索“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法治中的纠纷解决机制。重点介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互联网系统)及其“线上线下”对接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创新全球合作模式,推崇“化干戈为玉帛”的东方智慧,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服务的创新之作,也是对互联网国际商事调解的探索之作。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沈涓主编的《国际私法学的新发展》以2000年以来中国国际私法学术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近十余年间,中国国际私法在学术方面的发展表现在多方面。 在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和理念上,中国国际私法研究既关注了国际社会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又注重中国国际私法的特殊性,创立了具有特色的中国国际私法学术体系。在调整具体各种涉外民商关系方面,中国国际私法提出了全面和成熟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原则。在涉外民商争议的解决方面,国际私法学界在诉讼和仲裁两个领域都作出了广泛研究。在参与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方面,中国国际私法也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中国国际私法学术成就集大成者,中国国际私法学界拟制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和201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这是中国国际
作为法国国际私法原则的 互惠 由法国《宪法》第55条和《民法典》第11条得以确立。在当代法国国际私法法律实践中,互惠原则主要分为一般适用与特殊适用。互惠原则的一般适用表现为依据条约和普遍承认的惯例而适用法律的一般情况。特殊适用可见于在条约和法律渊源存在的情况下,仍然适用法国法的情况。基于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 元规则 的地位,对我国有关国际法的法律适用具有启示作用。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阐释互惠原则的概念,包括互惠原则的含义、法律概念、法律分类和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第二章探析互惠原则在法国国际私法中的历史沿革,分别回顾了属人法时代、属地法时代和近现代国际私法中的 互惠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讨论互惠原则在现代法国国际私法中的一般适用和特殊适用的情况。第五章和第六章总结互惠原则对完善中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共识
作者从全球法律服务的实践理性出发,向读者介绍“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理念与生动实践。全书以问题为导向,概览相关国家与国际商事法律治理,探索“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法治中的纠纷解决机制。重点介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互联网系统)及其“线上线下”对接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创新全球合作模式,推崇“化干戈为玉帛”的东方智慧,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服务的创新之作,也是对互联网国际商事调解的探索之作。
《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从理论上、制度上对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作了系统深入的探讨,构建了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理论体系,对各法系国家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管辖冲突的国际直协调、现代竞争法领域内的管辖权冲突及中国的立法选择作了全面的比较研究和分析论证,并提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新的确立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规则和解决管辖权冲突的准则。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
李双元、欧福永主编的《国际私法教学案例(第2版)》篇幅有所压缩,内容更加简洁,能够更好地适合教学和实践的需要。本书讲述了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实践性”之展开的一个当然的平台。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通过对案例的思考、分析和讨论,就其中的问题作出判断,从而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