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政策是中国在国际投资与贸易领域的一次突围,为了开拓与加深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中国需要借助海外投资活动打开局面。如何制定与更新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意义重大,可持续发展型的投资协定将为全球治理及区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一直以来,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扮演着 世界工厂 的角色,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完善可以既可以有效地遏制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环境政策法规和环境标准的无视,又可以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 预先隔离部分环境风险。因此,在对于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进行梳理总结后,可以通过问题导向,针对普遍问题与 一带一路 中的特殊问题有的放矢的提出优化思路。通过 一带一路 区域协同路径,从制度环境构建与区域制度重构两方面着手,探寻国家发展与区域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共同进路。
回顾中国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投资之路在高歌猛进的同时不乏曲折,其中很大原因在于中国企业对东道国法律制度不了解、不重视。作者基于其近二十年的跨境投资法律服务经验,研究发现东道国制度在不同阶段对中国企业投资成效的影响不尽相同,而且企业的异质性因素在调节该影响效应时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作者尝试从新的角度深入分析,从而扬其长避其短,为中国企业 新出海 之路提供参考和借鉴。
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在内容上跨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反操纵法律变迁,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角度研究期货市场操纵问题的专著。《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通过对理论基础、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等三个层次的剖析,希望能够深化学术界对期货市场反操纵问题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立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方向。
首先,本书全面分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的现状及特点。研究发现,中亚各国主权债务情况较为严峻,债务指标普遍超过预警线,表明偿债压力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其次,基于财政疲劳理论、国际收支理论与债务危机理论,本书选取1995-2020年中亚五个国家的债务及经济数据,采用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方法,分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成因及主导因素。结果表明,中亚国家主权债务是由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其中内因为主、外因为辅。再次,本书采用非线性模型检验主权债务的非线性效应,并结合相关理论构建了主权债务对中亚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最后,本书深入剖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对中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贸易、投资和金融三个方面,并提出中国的应对措施。本书认为,为防止中亚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中亚国家应该积极与各方携手
非洲国家是中国近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两大方向之一。 中非开展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互有需要、互有优势,双方愿充分发挥中方在装备、技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对接中非双方的供给能力和经济发展需求,共同发展实体经济。 目前,中非间开展产能合作也具备强大的现实基础。 国际合作,法律先行 ,是国际社会早已形成的一项重要共识。中非产能合作也是如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可为中非间开展长期、持续、有效的产能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基于此,本书将对中非产能合作国际法律保障机制进行系统研究。本书共有六章内容。*章在分析中非产能合作的内涵、背景、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重点从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理论的交叉视角,探讨中国在对非开展产能合作过程中的作用、举措、观念和目标,进而分析中非产能合作内在的法律保障需求,从而指
泰戈尔的英文诗集《新月集》与《飞鸟集》分别出版于一九一三年和一九一六年,是由泰戈尔本人将其孟加拉文诗集《儿童集》(1903)和《碎玉集》(1899)译为英文,并加入了少部分用英文直接创作的诗歌。 这两部诗集传入中国后,在一九二〇年代早期,即由郑振铎先生(1898—1958)翻译为中文并出版。他的译本成为“五四”白话文运动后,用白话文翻译外国诗歌的经典,不仅对中国读者了解、欣赏泰戈尔的作品贡献,而且对中国的诗人、作家学习写作,也很有影响。 在“五四”白话文运动近百年后的今天,汉语发生了很大变化。用当代汉语译出这两部诗集,或许更易于为今天的多数读者所接受。这是译此书的初衷。
国际投资行为与国际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冲突和其解决方案日益为国际法领域所关注,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是中国崛起于世界之林道路上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在国际投资中实现绿色发展,应当秉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积极作用,探讨投资国在国际投资活动中环境污染方面的预防义务和发生环境损害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完善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之环境条款、海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和中国境外投资与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同时,应关注私人投资者各类国际投资行为国家归责的要素分析,明确核电、航天、石油等特定行业中国际投资环境之国家责任问题,完善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以国际惯例为基础,结合作者十几年的从业经验,介绍了国际融资交易的流程,对国际融资的主要法律文本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梳理和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国际融资法律文本的谈判要点以及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融资法律实务指南》对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针对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例外条款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考察世界主要国家缔约实践中的例外条款的特点,研究条款在仲裁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整体评估中国国际投资协定缔约实践中的例外条款,梳理了目前中国例外条款的历史与缔约现状,总结了中国例外条款存在的一.般问题和具体问题,提出重构与完善中国国际投资协定例外条款的整体思路与具体建议,并进一步尝试提出中国国际投资协定例外条款的建议稿,以期为中国新时期的国际投资协定缔约实践提供借鉴。
在一国之内,法律的制定并不代表其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在国际社会中,域内法律规则能否在域外产生实际效果更无法当然推知。在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预设下,域内经济监管规则何以产生域外实效?《经济监管域外实效论:利益、实力与博弈》提出 经济监管域外实效论 以揭示在国家的利益、实力等因素的博弈下,经济监管域外实效的生成逻辑和实施机制。依托美国反洗钱监管、欧盟数据监管、美欧场外衍生品监管和中国通信技术监管等四个领域的案例研究,《经济监管域外实效论:利益、实力与博弈》类型化了经济监管得以产生域外实效的威慑、偶合、合作和协调四种博弈模式,探讨了上述模式的达成与特定国家的法律实力和行业实力的内在关联,最后为中国涉外经济法治的有效实现提供了一套决策工具和实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