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41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书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物权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物权法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规范领域和原则、所有权取得的不同形式、占有的取得与丧失、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基础知识,并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物权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本书对《联邦证据规则》的条解,大体遵行了以下模式:第一部分是对每条规则的内容进行中英文对照。第二部分是对各条规则的具体解释。第三部分是例析,就一些重要条文的重要技术点以实际判例来加以说明。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大陆法系亲属法在民法典体系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并在逻辑结构上逐渐发展为以权利主体为本位,突出 人 的地位和尊严,将关于人和家庭的法律置于财产法之前。本书介绍了亲属法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明确规范家庭成员间的人身权利义务和财产权利义务,确保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实现; 平衡家庭成员的利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承认家务劳动,保护配偶经济弱势方的利益; 适用离婚救济制度,保障夫妻离婚弱势方的合法权益; 公权力适度地介入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基本人权的实现。 韦伦霍菲尔教授撰写的这本《德国家庭法》结构清晰、表述简明,尤其注重论述《德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与总则编、债编及物权编相关规范间的适用问题,为读者快速有效地熟悉德国家庭法提供了完美的总体框架和理论基础。此外,作为深受社会思潮所影响的私法
本书写作于20世纪初,旨在为解决德国《劳动团体协约法》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学解决方案。本书系统阐述了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自决力量的积极意义,认为国家应该承认社会自决力量。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当制定团体协约法,并赋予团体协约针对不特定第三人的造法效力。本书是德国劳动法之父辛茨海默的代表作,为德国当代集体劳动法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德国现行《团体协约法》的框架雏形。
本书原著是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国立莫斯科大学的教材,由I.S.施特金娜教授主编,阐述了有关法人权利能力、社团法概念与渊源、社团的概念与种类、社团的设立、改组和终止,社团法人的种类,还有社团法律关系,包括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书中对俄罗斯法律体系和法律适用中的新变化、学理中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分析说明。
作为当代知名的国际投资法学者、负责处理投资者国家争端以及投资条约谈判事务的前美国国务院法律事务办公室官员,肯尼斯 J.范德威尔德在《美国国际投资协定》中详细介绍了美国为什么要缔约投资条约以及为什么与特定国家缔结条约、投资条约规定了哪些条款以及为什么要规定这些条款、美国开始时是如何理解这些条款以及这些理解后来发生了哪些变化,同时也介绍了国际仲裁庭如何适用这些条款以及美国如何抗辩。这不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理论"的书,这是一本关于国际投资法"事实"的书。如果说杰克逊的《世界贸易与GATT法》是贸易领域的"圣经"的话,不妨可以说范德威尔德的《美国国际投资协定》是投资领域的"圣经"。
本书阐述了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西方刑法思想和制度的发展,并且特别指出了刑法制度与刑法方法在中世纪出现分流的历史原因,这个原因有助于我们认知两大法系法律制度的不同价值,如大陆法系走上法典化的道路,而英美法系主要以判例法和制定法为主要刑法渊源。这种分析有助于我们思考刑法立法、司法方法的发展方向和方式。本书在笔者之前出版的《外国刑法导论》基础上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增补,第一是对德国、日本、韩国、法国、俄罗斯和意大利的刑法理论做了补充性介绍,第二是增加了对英美刑法理论的介绍。 本书分为十三章,包括 外国刑法概述 外国刑法发展简史 刑法适用的基本理论 罪刑法定主义 犯罪论体系 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 违法阻却事由 责任论 遂犯论 犯罪参与理论 罪数论 犯罪的法律后果 。本书内容全面、逻辑清晰、体例完善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同样具有专业性高、技术性强等特点,两者的交叉部分具有特殊的研究价值。本书通过介绍相关法规和判例,系统性地研究了欧盟竞争法如何对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进行规制。章介绍了知识产权与欧盟竞争法交叉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原则和一些基本概念。第二章到第四章从欧盟竞争法的视角出发,分别分析了涉及知识产权的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三种受到竞争法规制的行为。第五章到第七章则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出发,分别介绍了欧盟竞争法在专利、著作权和商标三大知识产权领域如何适用的问题。
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是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一门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它主要描述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以及阐发-9此相关的各种问题,以帮助大学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了解法的起源、发展、演变的基本线索,加深认识推动法律发展之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把握这种发展演变的规律。 具体言之,外国法制史的对象和范围为: ,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如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立法的历史。 第二,上述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执法、司法的历史。 第三,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
在现代全球化背景下,英美法与欧陆法正在逐渐融合,因此,现代法律人,必须兼具英美法与欧陆法的素质,始足以掌握各国法律发展的进程。 《英美法导论》邀请学有专精,留学英、美的法学者,针对英美法的各种重要制度与法律的主要内容,就其专业部分,以浅显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了英美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的精神。对英美法律发展史、司法制度、法源、主要法律领域,以及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研究等,作了体系性介绍,旨在使读者读完《英美法导论》之后,对于英美法的主要制度内涵能有所了解与体会。《英美法导论》之末,还介绍了美国的法律课程,作为了解美国法学教育的起始。
本书由日本东京大学民法教授我妻荣的四篇论文组成。这四篇论文代表了日本民法的研究成果,堪称日本民法学的经典之作。论文涉及所有权、债权、企业及民法研究的方法论等民法的核心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对于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的中国读者将大有裨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一文是根据我妻荣在东京大学法学部讲授《债权论》的讲义加工而成的。该文被收入学生版,成为日本法学院校学生的论著。 本书自1953年出版后,重印23次,深受读者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