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新法新规、风险提示:在新法规不断 的背景下,针对证券资本市场不断涌现的新情况,通过援引新法、典型案例的方式,系统梳理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 全面系统、有效指引:在重点梳理内幕交易行为、虚假陈述行为、操纵市场行为三类常见法律风险的同时,对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注意防范合同风险、税务风险、债务风险、投资风险、舆情危机等其他法律风险也进行了系统梳理。 实用适用、典型案例:本书除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各类风险进行务实的分析和指引外, 通过典型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选取中国证监会、 、 近三年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部分“首案”,如:操纵市场民事赔偿 案、证券代表诉讼 案、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等,具有 高的实际参考价值。\"
本书从介绍企业的概念、特征、分类入手,首先论述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 伙企业的法律特点、设立条件、管理方式及解散、清算等问题;其次,针对国 有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同法律属性,分别从组织机构、职工参与、政府审 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后,针对公司部分,在论述公司的含义、类型以 及公司法的特性、地位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设立制度、人格制度、资本制度、 组织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解散清算制度等进行了深入论证。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作为一种资源,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支撑,土地改革无疑又是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本身来看:对国有土地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国有土地大部分已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颁布、2007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的流转规
\"信赖,并非人类的自然天性,而是一种社会机制和历史造物。传统社会所构建的人际信赖已在现代性社会资本支配关系的洪流中逐渐消蚀、瓦解,唯有制度理性方能重建信赖之基石。公司企业作为现代性社会中联结 与个人、组织与市场的主体,正是制度性信赖构建的核心枢纽,而公司法中的信赖保护规范也因此成为联结组织内外部利益的关键节点。 本书将民法信赖保护理论与公司法规范相结合,以组织规范与交易行为规范的联结点为中心,分析公司法中有关信赖保护问题的关系基础、构成逻辑和制度架构,对公司外部相对人的信赖保护制度进行类型化的梳理和构建,以期能拓展传统信赖保护理论的研究范畴,并深化公司法信赖保护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问题的研究。 \"
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不仅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