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本书系作者集其研究公司法多年心得完成之力作,于论述我现行公司法之规律时,除介绍我学者之见解外,并注重立法沿革、“法院”及行政法院之判例、判解,暨“经济部”、“法务部”、“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所颁布之有关公司法解释令人探讨,以期理论与实务并重。同时,更引介外国立法例及学说判例,与我公司法作比较研究。 再者,“公司法”于二OO一年十一月修正施行,其修正幅度系继一九六六年修正以来*的一次,作者除配合新法修订本书内容外,更以“新修以司法实务解析”、“新公司法重要配合措施暨相关行政解释函令解析”等宝贵资料充实本书内容,期能使读者确实明了修法之精神与意涵,因此,本书不仅系公司法之大学用书,亦堪供公司法学术研究之参考。
本书是《企业家法律书柜丛书》之一。本书从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具体案例来阐释中国企业破产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通过对典型法律风险问题的深度分析,将相关的法律问题串联在一起,以利企业管理者触类旁通。
本书相当于一本修正版或中国版的美国公司法教科书。 近代以来,中国法律制度的创新始终伴随着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引进、吸收和借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美两国之间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两国法律人之间对彼此法律制度的兴趣也在不断加深。然而,由于社会制度与“法系”的不同,两国之间不但在法律制度上,而且在其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上都有相当大的差异。本书的目的是,帮助中国读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深入地理解其内在的思维方式及其相关的表达方式。本书为寻求了解美国公司法和公司法律师的中国法学生和律师提供了一个重要桥梁。本书在简要说明了美国的公司治理、公司所发行的证券以及公司兼并之类重大交易的同时,本书向读者介绍了许多有影响力的公司法判例。
◆“走出去”——自2000年中国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后,“走出去”已成为今日中国的一个流行语。200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200亿美元。2008年伊始,中国公司累积对外投资总额大约已达到1276亿美元,且有12万公司设立了海外办事机构。据权威预测,到2010年,中国对外投资年增长率将达到20%,对外投资金额将达600亿美元。 ◆“公司设立法律指南”——中国企业想成功走出去,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学习东道国和地区有关商业组织的知识,如个体经营者、合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等。此外,每个东道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诸如注册资本要求、公司设立程序及注册相关费用等知识,也是企业做出重大投资决策前必须了解的内容。本书是一本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路书”,是一本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商业与投资战略的实
长期以来,本书被习者奉为国内公司法著作之圭臬,数次出版,影响深远。2005年中国公司法全面修订后,著者历时近一年修订成新版。新版了保持原有的主体框架和著述风格,增加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股东代表诉讼、设立中的公司、股份回购、股票质押、公司债权质押、清算中的公司等新内容,集中反映了国内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成果。本书的附录是学习公司法的手资料。
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于正处于 新兴 转轨 的双重属性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保护问题关系到未来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基于我国转轨经济背景,在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内在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系统梳理了我国股票市场20余年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分别运用事件研究法、混合截面多元回归、面板数据回归等分析方法实证考察了自2001至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状况及其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功能及其有效性,从内部人动机、公司治理机制为切入点实证分析了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重要因素,并据此提出建设性建议。在可公开检索的国内研究文献中,尚未发现类似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长时间跨度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立法理念和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防止滥设公司转为方便设立公司;从侧重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向方便各种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转变;从强调事先规制到加强事后救济;放松管制,尊重公司自治。 21世纪商法论坛第六届国际学术会议《实践中的公司法》为学术主题,重点讨论了公司诉讼、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包括公司僵局的处理)、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和股权的确认与转让问题、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本次学术会议实现了海内外商法学者、专家与法官的交流,形成了对上述问题的共识,本书即是这次学术会议的成果。本书的出版会使人们更好地把握实践中公司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必将促进学界和司法界对实践中公司法的深入研究。
《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我国又出台了不少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实践和行政执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本书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为基础,以该法及其配套规定为主干,结合*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全面系统地阐述该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原意和相互关系,着重解决实践中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法律适用及其有关实务问题。既凝结了理论研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又反映出执法实务中的具体解决办法,综合了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 本书由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和理论界的有关专家撰写,系我国目前系统研究与阐释该基本法的*之作。
商业组织及经营活动日新月异,法制宜配合市场脉动与时俱进,是以研习公司法应具备科技整合背景及跨领域分析观点。本书引介现代公司法学,如经济分析观点、财务及会计基础理论等,并探讨公司法与民法及证券交易的法交错之问题,诚为导引学子一窥公司法门径之教科书。 作者兼具实务与理论背景,以参与公司法制运作之心得,突破传统局限于法条与体系诠释之框架。除*文献评释及实务争点之厘清外,本书针对民事责任追诉、董监事与经理人权责、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企业集团等实务上重要议题,多所着墨,亦属实务界不可或缺之工具书。
《公司企业法(第三版)》的特点是知识“新”、体系“新”,是作者多年从事公司企业法教学经验的结晶,是多年律师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我国新公司法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公司企业法(第三版)》适用于法律院校作为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可作为企业家、法律工作者等的参考读物。
在公司法律领域,近年来,我考虑得较多的问题是:当公司成为社会经济组织的基本单元,在公司纯粹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而不再像旧体制下企业那样承载社会管理使命的情况下,中央政治权威体系的延伸、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又将赖于何种渠道?这一问题或许已超出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范围,但又不能说与公司法律制度完全无关。因为,公司角色的设定不可能超脱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实际要求;哪怕是在纯粹经济意义上,公司的定位也必须从属于社会秩序的整体安排。这一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设定了更深层的要求。 以上是本书主题所引出的我对公司法律的点滴认识,聊充本书之序。好在序言并无一定之规,宏论微言,皆可成篇。
本书选取了新企业破产法中的十三个重要制度作为十三个专题,每个专题又紧扣本书的题目,突出新旧法律的修改比较和司法实务中具体案例的应用,其结构为首先通过引例提出专题论题,其次就该专题进行新旧立法要点的比较和解析,再次通过国外立法考察体现我国新法对他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借鉴,后通过具体案例体现出同一案例在新旧法律适用下的不同。
本书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主线,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分析了资产与资本的区别和联系、“占领、扩张与转移”三大投资战略、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的依据以及各种投资形式及其投资风险等问题,阐述了商务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清算制度以及竞争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策划、会计核算与会计控制、融资咨询、劳动与人事管理、合同事务、国际贸易和诉讼法律知识等问题,其内容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许多重要方面,旨在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法律意识。并有针对性地列举了一系列的典型案例,从经营管理与诉讼策略角度对这些安全进行了深刻剖析。
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本翻译出版工作却一直没有做到紧随其后。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法律的英文译本是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法律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增强中国法律透明度、让想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外资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环境的*保证。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好范本和涉外律师办理涉外业务的工具。 目前,市场上可用的法律英文译本图书不是比较分散,就是比较昂贵的精装本。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
本书根据*的法律规定,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实务的角度对整个破产程序相关操作问题进行细致、条理地阐述,并提供了破产程序进行中所需要的全部重要文书范本,为管理人(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学习适用新破产法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和极大的便利。当然,其他法律界人士或者相关专业人士也需要学习新破产法,本书对他们学习新破产法也大有帮助。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5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新公司法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借鉴各国公司法改革的*成果,对现实中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修改或取消了脱离现实需要的原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则。 新公司法的变革和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在资本制度上,体现了从片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的调整,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放松了对公司的过度管制,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取消了公司转投资的限制,扩大了公司回购自己股份的情形。 第二,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
法律工具书的编辑和出版是为了给广大公民、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研究界提供一种便捷的工具,为复杂的法律材料提供一种系统、清晰的表现形式。我社一直致力于工具书鳊纂的探索及改进工作。承蒙学界、司法实务界以及其他读者的厚爱,我们在长期的编读互动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出版经验。此次推出“法律小全书”系列,意在总结经验,并且力求“精益求精,推陈出新”。 本系列丛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提纲挈领的专家导读——每一分册在每一主题分类下均配有法律权威人士撰写的导读,为您概括介绍该大类下法律法规的体系与框架。让您轻松把握该部分法规的整体面貌,目标更明确,检索更快捷。 深入浅出的专业提示——每大类下的重点法律文件还附有精炼实用的专业提示,为您介绍该法规的难点要点,使您轻松掌握法律条文的内容精髓。
本书是一部系统的企业法教材。书中在力求准确反映现行企业法的基础上,还注重相关规定或问题之探本求源,并借鉴国外的法例和经验,具体包括了:企业法的沿革、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等内容。
本书包括公司设立文书、变更、注销文书、运作文书、合并、分立文书、加盟、转让、兼并文书、增资、减资文书、劳动人事管理文书、财会文书、经营文书、知识产权文书、仲裁、公证文书、清算文书、复议诉讼文书制作范本。本书还具有体例新,实用性强的特点。
本书作者Rober W. Hamilton是德州州立大学奥斯丁分校的法学教授,在公司法领域颇有建树。我们可以较一下他另外两本书,其中一本叫Cases And Materials On Corporaions Including Parthership And Limited Parner-ships,另一本书是与人合著,叫Business Basics For Law Student Essential Terms And Con-cepts。在这三本书中,作者写作的特点都是深能浅,深入浅出,用简洁的语言和方式告诉您那些复杂却又是基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