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研究“合同本体解释论”方面的专著,书中具体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合同解释理论的历史沿革、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法理学背景解读、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形态、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反思与深化等。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本书拟将重点放在针对私法领域法官类型思维之内在机制剖析上。具体而言,在借用现代认知心理学中针对普通人类型认知特性分析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索法官类型认知特征。其中初步思路为:普通人通过使用生活类型或经验类型图式与环境进行相互沟通,而法官则通过现有法律体系中已经存在的“法律类型”图式(例如,法定的典型合同类型,法宝的物权类型等)去认识系争案件事实。在法官的法律思维中,深层次“类型知觉”(“前理解”)能够为自身认识给出某种导向。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将这种“
本书作者深谙国际商务游戏规则,尤其是英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作者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以大量先例和真实案例为依托,阐述国际商事活动中合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和具体规定? 国际商事关系的首要特点在于,同时涉及金额庞大的多份合约,而每个环节也是由不同的合约串联起来。根据合约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订约双方的承诺与责任多数依合约的条文及文字规定。因此,合约的解释至关重要。如何能在国际商事交往中熟练运用规则、从容应对争议并保护自身利益,阅读本书会找到答案。 本书对于法律研习者、从事商业的人士、从事相关事务的律师以及法官和仲裁员都将有所帮助。
不同于学界侧重以学说、理论注解法条的评注,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个别条文有所不同):一是条文要点注释。主要明确条文主旨。为保证性,立法注释主要摘选自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释义》,以及作为立法主要参与者的原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在编撰时重点关注立法背景、条文要义、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尤其是《保险法》历次修改过程中条文的演变及理由。二是有关规定、注释及解读。主要包括与条文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司法解释严格根据2007年《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选取,包括“解释”“规定”“批复”“决定”四种形式。司法文件则包括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和请示答复。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请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