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基础篇》是专门为有意要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提前复习大二大三同学、在职人员和基础薄弱的考生编写。以初等数学水平为起点,构建起考研数学要求的基本知识构架。希望本书能够帮助考生在短时间内厘清考研数学的基本知识点,掌握入学考试所必需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计算方法,让数学基础薄弱甚至零基础的同学能有一个较大的提升和突破,实现“基础过关”。
经济学是一门动态科学——充分反映经济事务、环境、世界经济和社会的转变趋势的变化。本书沿着所考察的 这门科学来展开论述。对每章都及时作了改进,一经济分析和政策取得一致。主要改变的是以下方面: 1、微观开端。这一版主要变动是把本教科书的基本结构改变了,即将微观经济学置于宏观经济学的前面。 2、重新构成的陈述。在微观经济学各章内,删除了对于现代经济学的理解不太重要的大量制度方面的材料。宏观经济学各章中,重新调整了许多章节,以便明显地集中于短期产出量的决定问题和经济增长问题。宏观经济学各章以总需求理论的完整发展开头,其次展开总供给理论,然后使这两部分结合起来。把 论宏观经济政策的各章移到本书后面,以便能调度充足的分析工具来解析国家面临的各种困难问题。 3、市场的再发现。 在全世界,各个国
辑录韦伯学术早期的四篇主要论作,是为以往韦伯 研究所忽视,现今则受到学界特别重视的文本。展示出 韦伯在最初转向经济学研究时的问题意识和独特方法。 韦伯在此阶段思考的中心问题,乃
该书在版的基础上作了较大改动,增加了较多的基础理论内容,除了介绍经济法的一些基本内容之外,还介绍了相应的民商法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经济法、民法和商法的基本概念,民法基本理论,公司法,金融法,经济法及WTO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校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之一。 本书除了介绍经济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外,还介绍了相应的民商法基础知识。我们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大学生掌握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知识。2民法的基本原理不仅是商法的入门知识,而且也是经济法的入门知识。3过去的经济法教科书,几乎都是把商法与经济法混淆不分,即把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本该属于商法范畴的法律制度都视为经济法加以介绍,这样不利于学生正确、深刻地把握该类法律的本
财务报告是企业的一面镜子,是投资者和分析人员了解公司业绩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途径。然而,当下不少上市公司五花八门的会计手段充斥企业财务报告,资产与负债可高低、企业利润可大可小、现金流量可多可少。本书选取德隆、科龙、等十个在中国发展历程中具有标本意义的典型案例,以对未来有所启发和借鉴。
赵健同志结合他多年从事涉外仲裁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搜集大量中外法律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的实证分析的方法,就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司法监督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对于我国涉外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的模式,作者主张从支持仲裁发展的角度出发,法院只应给予“适度的监督”。这一基本观点,是与当今国际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相符合的,也反映了各国监督仲裁的普通做法和发展趋势。本书的另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理论研究密切联系实际,凡所论及,均属仲裁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问题;提出的见解和因应对策,亦立论稳定,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富实践价值。值本书出版之际,殷切期望作者在这一领域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
赵健同志结合他多年从事涉外仲裁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搜集大量中外法律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的实证分析的方法,就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司法监督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对于我国涉外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的模式,作者主张从支持仲裁发展的角度出发,法院只应给予“适度的监督”。这一基本观点,是与当今国际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相符合的,也反映了各国监督仲裁的普通做法和发展趋势。本书的另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理论研究密切联系实际,凡所论及,均属仲裁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问题;提出的见解和因应对策,亦立论稳定,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富实践价值。值本书出版之际,殷切期望作者在这一领域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