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讲述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地介绍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发展历史、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组织机构、工会经费审查、工会审计、工会经审工作保障等内容,是新时代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经审工作业务知识的基础读物。
从实践中看,作为“融资”“融物”相结合的交易形式,《民法典》时代“融物”这一核心问题产生了怎样的变化,有哪些典型问题?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担保措施、违约救济等方面的业务实践和司法实践又有哪些新特点?针对这些问题,本书拟以融资租赁业务“一生”的实践 作过程为轴,按照业务开始、进行、结尾的时间顺序,从项目审批前、签约放款和履行期间、违约救济三个阶段安排篇章架构,展开探讨。作为《民法典》中的有名合同类型,融资租赁以法律、监管、会计、税务为四大支柱。本书主要论及前两支柱,致力于从理论观察实务,以实务查验理论,着力为融资租赁和非典型担保理论和实践发展做出努力。
2017年至2020年,张明楷老师连续四年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由于侵犯人身罪和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频率和复杂性等原因,张老师在2020年春季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进行专门讲授。本书就是这些授课内容的整理、提炼。作者运用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猥亵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样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透彻分析。
本书涵盖了中国公民在民事经济活动、婚姻与家庭关系、劳动人事领域、日常消费活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中的基本权利,并且介绍了在当前社会老百姓比较关心的几种类型的刑事犯罪。在以上6个方面中各选取6个*常见*敏感的法律要点,从案例分析、法律剖析、律师建议等方面进行深度讲解,给出具体实用的维权方法以及法律风险规避策略,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工具书。
全书分为基础知识、执法难题、规范服务、业主维权、常用文书五个篇章,共100个专题。旨在为城市管理者、行政执法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等法律主体规范行为边界,提供维权利器,提速服务质效,供给权利之钥,凝练执法要领。
本书以残障权利为主题,就残障人就业、残障人教育、心智障碍、残障与性别、残障与法治等议题进行深入探索。书中作者们深入“田野”,直面真实世界,综合运用社会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乃至医学、公共卫生学等学科的话语和理论,以中国签署和批准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圭臬,以“基于权利的发展”这个全新的残障理念与国际人权标准为指引,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学者在人权视角下开展残障研究的成果。
由栾兆安编著的《像律师一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保护指南)》一书因其全新性与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人们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各种财产权和人身权提供有力的指导,并将成为人们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的随身法律顾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很关心很直接很现实的利益问题”。本书作为指导人们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维护权利的法律自助书,定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会遇到的宪法和法律难题,其具体表现是各种名誉权纠纷。我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协调方式到1982年《宪法》实施后使用法治协调方式,再到舆论监督发展和继承了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主要的政治协调方式三个阶段,但都无法有效解决这种权利冲突。其间,我国建立了人格权法律保护框架,院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名誉权的司法解释。《冲突与协调:言论自由与人格权法律问题研究》对我国上述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介绍,并对实践中出现的权利协调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同时对权利协调过程中出现的两次重大变革,即诽谤罪的革新、名誉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宪法化作了详细论述。指出,为解决权利冲突问题,需要综合发挥宪法、立法和司法的作用:,应逐步缩
本书以广东省创新主体为对象,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视角讲述9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进行综合分析,并介绍蕴含其中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点,揭示知识产权在激励创
李文华*的这本《维权的艺术与操作指引》主要介绍公民被侦查机关传唤或被拘留后所享有的权利如何行使,传唤、拘留的*长时间,延长拘留时间需要哪些机关部门批准,应当注意哪些细节,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所享有的权利,何时找律师,如何选择律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技巧及注意事项,并附有*新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法律、规章及司法解释。本书介绍的具体权利是每个生活在中国的公民都应知晓的权利。
本书探寻5组《海商法》留置权条款的法律移植历史,还原其在民法留置权体系中的定位——保护特殊价值的子体系,同步分析414份涉《海商法》留置权条款的裁判文书,数据显示部分裁判未能实现子体系之特殊价值,对民法条款的不当适用阻碍同案同判。本书因此反思并揭示了《海商法》留置权的体系化困境,包括立法的体系化程度有限、司法的体系化程度不足、与子体系外部制度缺乏融贯,遂提出《海商法》留置权的体系化进路,为本轮《海商法》修订提供参考,亦为准确适用条款提供理论基础。
“合同设计”这一概念源于德国法学的教育实践,是德国“预防性法学教育”的核心部分。所谓“预防性法学”,即指当事人事先通过一定的行为,如“合同约定”,以预防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目前,无论是“预防性法学”还是“合同设计”在中国的理论界和实践界都罕有提及。但是,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合同设计” 究是一个绕不过的课题。 本书涵盖:合同设计导论、合同谈判、一般交易条款的设计、动产取得的合同设计、债的担保的合同设计、不动产取得的合同设计、赠与情形的合同设计、劳动法中的合同设计和公司法中的合同设计等内容。 本书语言平实易懂,且有丰富的典型案例、合同草案予以辅助,通过理论概述与示例分析,阐述了合同设计中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为读者了解“合同设计”这一主题提供了很好的入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