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全球性公害,据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2005年统计资料,一般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45万多起,伤约47万人,死约10万人。虽然已连续3年有所下降,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本书不同于专业医学著作,而是跨行业使用的专业工具书,供公安交警、司法、医疗服务和保险理赔等方面专业人士处理创伤案件时使用,本书既有科学性和性,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道路交通事故中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理解与适用》作者杨莅萍介绍了该 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及必需的基础,从不同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深 入解析,对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全面阐述,充分反映了起草者的立法意图。 《 理解与适用》内容丰富,论述深 刻,为关注房屋登记案件审理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很好的思考与借鉴 。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理解与适用》作者杨莅萍介绍了该 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及必需的基础,从不同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深 入解析,对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全面阐述,充分反映了起草者的立法意图。 《 理解与适用》内容丰富,论述深 刻,为关注房屋登记案件审理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很好的思考与借鉴 。
当前,行政法学往往将自身视野限定于深化对法律的解释和对法律进行技术上的分析、构筑法律体系、维持合法性,与行政学、法社会学、国际法学、经济学,经营学、财政学、心理学等缺乏必要的交流,这已经妨碍了其自身的发展。为此,必须使行政法学从一直支撑着它的“法学上的方法”这一束缚中解脱出来,同相邻的学科开展积极的交流,通过开放的讨论构建新的法律体系。 忽视对法律实际状况的考察乃是法学上的方法论所具有的缺陷之一。法律的适用与法律制度的运用绝非机械的执行活动,而是各类主体所参与的创造性过程。行政法学的发展必须建构在对行政实务的实际状况加以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 过分关注法院的纠纷处理活动乃是法学上的方法论的另一个缺陷,其特点是缺乏对合目的性、简易性、经济性、节约性、适时性、迅速性、对市民的关
本书对行政备案制度的渊源、制定和实施及其体系自身的构建等方面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分析,尤以广东省为例,指出了备案制度目前需要解决的任务与问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本书适合对行政法学感兴趣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为实现此目的,本教材在撰写过程之中,努力突出以下特色:(1)每一章都会有“重点问题”、“基本原理”、“思考”、“即时思考”和“案例讨论”等板块,通过它们,让提示与发问贯穿于正文中,引导读者保持“学思结合”的状态,以使启发式教学的特色融于教材之中。(2)“案例讨论”的板块主要使用既有的判决书或者法官撰写的案件评析报告原文。这个板块以它们为分析对象,提出若干与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等有关的问题。一方面,希望借此促进读者关注案件细节,培养其熟悉、理解和运用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读者能够站在“案例”之上,反观国家赔偿法原理、规则的不足。当然,对案例的关注与分析,并不完全限于“案例讨论”板块,也不完全限于诉讼案例。教材其他板块会偶尔使用非诉讼的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或者会改编
作为一个坚定的平衡论者,我一直为“平衡论的明天会怎样”这个难题所困扰。我曾尝试着以各种方式寻找答案。例如,或者呆在幽暗的书斋里独自思考,或者与其他平衡论者共同憧憬,或者与质疑平衡论的观点激烈地争论。将来的平衡论空间会呈现为何种姿态?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向来谨慎,谨慎得似乎只能三缄其口。坦白地说,正如五六年之前我未曾预测到平衡论会就今天这般模样一样,对五六年乃至于更长一段时期之后平衡未来形象,我的确没有的把握。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平衡论必将成为现代行政法乃至于现代公法的理论基础。对于这一点,我始终充满信心,从来就未动摇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