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领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弗里德里克 肖尔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我们应该监管人工智能吗?法律规制的局限性有哪些? 从自动驾驶、高频交易到算法决策,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方式越来越依赖于人工智能系统,这些系统在运行时的人为干预越来越少。这些快速、自主和不透明的机器提供了巨大的好处,但是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探讨了应当如何监管人工智能,特别是需要创设哪些新的规则和机构,包括人工智能的自我监管机制,才可以更有效地发挥法律规范的监管效能。 从比较法的角度,《我们,机器人? 人工智能监管及其法律局限》分析了欧盟、美国和新加坡等法域的法律规范理念和实践,为如何管控风险、划定红线和维护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国际经验借鉴。
本书结合国有企业实际,详细介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任务、标准规范和实践要求,重点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特别是党纪案件办理规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既有流程图示、文书模板,也有实操例证、要点解析。全书脉络清晰、内容详实,突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是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参考。
本书为张永健教授根据多年研习法经济学的经验,专门为法科学生撰写的一本讲述方法论的入门图书。该书通过二十讲的形式,从 何为法经济学 谈起,按照 入门 进阶 的篇章安排,系统阐述了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同时对法教义学的作用和局限性也进行了阐述。本书用讲义的形式,力求内容生动,篇幅适中,并且加入了超过30则法经济分析小故事,以小喻大,由作者的学习历程,阐明在学术路上攀登高峰的态度与方法,从而给读者带来轻松且立体的学习体验。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法学译丛:法学方法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 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 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 正如第五版的 法学方法论 ,六版也是以节略的 学生版 来发行的。节略的部分是论及历史、批判性部分的前四章,其主要处理十九世纪初到一次大战结束之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及方法论。缩简后的陈述始于介绍本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该章及继其之后的体系性部分,则未加变更的进入学生版中。 德国法学中的自明之理及其方法论上的进行方式,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部分植基于19世纪的学术上,例如萨维尼,耶林及其
全书包含十五篇翻译自英文的法律实证研究经典论文,均发表于美国顶尖期刊。这是中文世界第一本认真编译外文法律实证研究经典文献的读本,适合对法律实证研究有兴趣的学子、法学者、实务家、社会科学家,依照兴趣各取所需。全书分五编,各编前均有编者撰写的导读,铺垫选读论文的具体贡献与知识背景。 本书内容由十二位兼有法学与社会科学训练、且有留学背景的年轻学者翻译,再经过与两位留学美、加的副主编多轮沟通修订,六位年轻学者校对,几位主编最后审阅、校订。译者与编者添加脚注用以说明国内读者不熟悉的制度情境和对统计方法进行进一步解释,以及与原文作者商议后修订的文稿。本书帮助读者跨越语言藩篱、制度隔阂、统计门槛,进入法律实证研究的最高殿堂。 本书是以最严谨的编译态度,耗时近十年,方呈现于读者诸君面前的法
《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为法理学课程研习的核心主题提供了富有原创性的导论与批判性分析。《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分为三个部分:前两部分是一般性主题及相应的学习指导,第三部分是高阶话题。《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每章后附有进一步的阅读指引。《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兼具可读性、跨学科特色以及广泛的社会现实性,第3版涵盖了法理学领域的发展成果,适合作为法学研究者追踪领域内进展的重要参考。 具体而言,《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包含如下内容: 部分讨论法律与现代性问题,主要涉及传统的政治学、政治哲学议题;第二部分讨论法律体系与法律推理,主要包含法治、合法性、权力、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法与道德、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十个议题。这也是传统法理学的核心内容;第三部分讨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着重讨论了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些新课题。它们要么是围绕学界近年来争议热点的介入式探讨,要么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主张和新要求的方法论反思。这些新课题在传统的方法论著作中要么没有被顾及,要么获得的关注度不够,而新的时代背景却构成这些话题的 诱因 ,使它们相比以前以更高的聚焦度被凸显出来。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以 什么是司法裁判 这一问题为主线,围绕是否存在 统一的 法律人思维、法律渊源与法治的关系、司法裁判中事实与证据的所指及其区分、定义论及其在法典编纂中的应用、关于 同案同判 的争论、对 后果考量 的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方式、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相结合的背景下对于法律推理之性质和模式的重新理解这八个话题展开,体现了作者对法学方法论的整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 周末刑法讨论会 的内容实录合集。 《刑法的私塾(之二)(套装共2册)》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一部《刑法的私塾》收录的是2010年-2013年的案例,《刑法的私塾》(之二)收录的是2013年下半年-2016年底的新案例,包括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出现的新案例。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而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国内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微观 详述信息检索方法 揭示检索逻辑 提供检索工具 列举经典案例 梳理实用策略 掌握法律判断、决策与修辞的方法 获取整合-存储-创新-应用信息的路径 中观 盘点业务检索要点 适用于民商、刑事谈判、调解、仲裁等业务环节 涵盖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尽职调查业务 宏观 法律人知识管理进阶 提供知识存储、刻意练习、人际管理的实操经验 探索大数据与法律知识管理的前沿路径
中国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概念?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可能仅仅通过对法治概念的要素分析得出,甚至也不能从对法治理论的论争本身当中寻求到答案,而应深入到决定法治论争和分歧何以发生的中国现代性转型这一问题背景中去思考。采取何种法治概念,根本上体现了对现代性及中国现代转型之路的认识。对现代性及中国现代性转型的不同理解,决定了法治理论上的不同认识和回应,最后呈现出不同的法治概念。本书认为, 法治中国 应该是一个实质法治的概念。作为实质法治概念,富含现代性精神的西方法治为 法治中国 提供了一个规范性的参照框架,中国自身的传统和转型社会的现实为 法治中国 提供了一种时空的规定性, 法治中国 概念是一个包容性的法治概念。
本书是在如下两重学术脉络中的展开。一方面,当代法哲学研究中法律实证主义的主流地位,使得学院中关注的法律现象往往以国家法为中心,并注重概念抽象和哲学思辨;这不仅简化和扭曲了我们对法律现象的理解,也使法理学的发展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法律多元主义限于方法论层面的难题在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逐渐趋于式微,如何克服其理论困难,并复兴该传统中的洞见,成为当代法律多元主义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的讨论便是对这两个方向的接续,根据法律史、比较法以及法哲学理论,通过作者提出的 惯习主义 方法,既克服了法律多元主义方法论上的困难,也批判了当代法哲学主流学说的空洞。 本书旨在澄清并尝试解决围绕法律多元主义存在着的诸多混淆与理论分歧。依赖过往与当下的研究 包括有关中世纪时期、奥托曼帝国、后殖民社会、原住民族、
自人类建立法律以来, 性 一直是法律力图规制的内容,婚姻、避孕、堕胎、淫秽、同性性行为等议题在不同时代都曾引起激烈的斗争。《性与宪法》以古代性观念、性风俗为起点,又从美国建国之初的立宪理念,讲到 19 21世纪美国性道德和性观念的演化,再到美国Z高法院在格列斯伍德诉康涅狄格州案(避孕)、罗伊诉韦德案(堕胎)、奥贝格费尔诉侯吉斯案(同性婚姻)等一系列涉性判决中扣人心弦的观点以及判决背后生动的时代背景,史诗般地讲述了「性」与「法律」相互碰撞的精彩历程。
本书由阿明 英格兰德教授的29篇论文组成。这29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挑选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第二部分是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每一部分都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的思想精华,对于中国法学界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法理学、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
在过去几十年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东积极主义者变得更加突出,机构投资者开始掌握并发挥更大的权力,机构投资者投票顾问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超过了基本公司法的变化,使公司不确定如何应对新的动态并遵守其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类似于 精神分裂 的反应,包括越来越多地使用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旨在对抗或安抚某些股东群体的效果不确定的大规模公司治理改革。 本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的公司法学者、法官和来自头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哪些方面需要改变,迄今为止又是哪些因素阻碍了改革。 许多规制公司行为的判例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但现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值得对公司法进行反思,进一步审视变革时代背景下所需的调整
历经一百多年而尚在进行之中的中国社会巨变依然保持其前景不明朗的特点,这自然无法满足人们对良序而稳定社会的要求,而政治哲学的正义目标的预期后果却正在于这样一种社会 ,这为政治哲学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可以说,正义的问题是政治哲学家关注的核心问题,围绕对这一问题的不同理解和回答,政治哲学史呈现为异彩纷呈的图景。然而,自功利主义出现以来,各派理论不管沿着何种路径展开其自身的逻辑,都不可能绕过对功利主义的回应、批判。 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后,当代政治哲学的版图重组,不仅历史上既已形成的功利主义、自由主义等各派理论的坐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且伴随着人们围绕《正义论》一书所展开的理论论辩,公民资格理论、社群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权主义等理论派别异军突起,从根本上改变了功利主
本书是日本机能主义刑法观的开山之作。自20世纪60年代出版以来,已经被重印十几次,历久弥新,属于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经典著作。作者平野龙一是日本战后最有影响的刑法思想家,平野教授在这本书中所提倡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对当时在日本具有压倒性地位的德国规范刑法学进行挑战,并为形成具有日本特色、总体上偏向结果本位(所谓 结果无价值 )的主流刑法学奠定了基础。本书所表达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念和研究方法,对当今乃至后世的学问和学者而言,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一书包括了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意见等20个常用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在体例上分为概述、主要法律规定、一般质证要点和实案诠释质证要点四部分。 概述部分是对该类鉴定意见的大致介绍,主要法律规定罗列了该类鉴定意见常用的法律规定,一般质证要点介绍了该类鉴定意见通常会遇到的问题,实案诠释质证要点部分结合真实案例展示了针对个案会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特殊问题,以及从律师角度如何质证。 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律师对鉴定意见质证只是对鉴定意见审查的一个环节,公、检、法各个环节的司法人员均会对鉴定意见进行程序和实体的审查,因此,本书虽然是以律师角度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但同时也会给公、检、法人员在审查鉴定意见时提供一定的思路参考。
本书以逻辑主线为纲,从 实战 出发对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进行讲解。通过 椅子 这一模拟案例,讲解如何借助逻辑主线来撰写权利要求,并借助真实专利技术方案,对实战中权利要求的撰写进行分析。对于说明书的撰写,本书从 清楚 完整 支持 这三个方面给出了整体撰写原则,并结合真实技术方案,对说明书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全书始终关注逻辑主线这一专利代理中的核心要素,并始终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全书绝大部分内容为案例实践,通俗易懂,适于从事专利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本书在习见的法制史研究方法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讲述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作者认为,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而且,正如文化具有不同类型一样,作为特定社会与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 作者开篇即讨论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的特殊路径,希望由中国人的早期经验入手,解释中国古代法上若干重要观念的由来。以下各章分别讨论古代法律传统或隐或显的不同方面,分析其由来,探究制度背后的文化依据。作者以反思和批判的态度运用现代概念,有意识利用古今中西概念之间的种种差异,在避免历史研究中常见的种族中心主义和现代中心主义的同时,达致对历史更切近真实的理解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