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自19世纪以来,英国宪法学渐趋成熟,既呈现出体系化发展面相,又出现了明显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学派分立现象。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戴雪为代表的规范主义;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白芝浩为代表的功能主义。19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学谱系于中国读者而言基本是清晰的。基于此,《正名之路: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三重学术根脉》主要追溯了19世纪以前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漫漫学术根脉问题。明确提出,英国宪法学及其方法论存在三重学术根脉,即古希腊科学哲学根脉、古典罗马法学根脉、英国一般法学根脉。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被为是英国宪法学的经典著作,是英国宪法学术中引证率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统地位,近似于一种 没有成文宪法的宪法典 。很大程度上,它能够奠定研习英国宪法的基础,成为了解英国宪法的入门著作。在重要性上,此书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学译著相媲美。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共有三篇内容:篇议会主权;第二篇法治;第三篇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的关联。此书是法学和政治学(尤其是公法专业的)的学生和教师的书目,此新译本必将引起学界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权力制衡:罗马宪法对近代西欧宪制的影响》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从罗马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宪制模式,以及相应时期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响近代西欧宪制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三个时期的罗马宪制模式对近代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宪制的影响。
本书以中国共产党的人民主权思想、民主监督思想、人权保障思想、经济建设思想、军事思想为主线,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相关宪法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述及演进。通过梳理中国共产党宪法思想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思想,论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主张是最能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是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的,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本书的梳理与论证,再次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
美国的政客和美国人民,当然还有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常常认为美国是世界上伟大的民主国家,但本书却以一个外国人独有的视角,揭示出美国民主制度内在的种种吊诡和悖论 这些都是美国人 灯下黑 常常看不见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实际是非常不民主的。本书写道,一方面,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强调政治体制要能确保谨慎、协商,制衡以及三权分立 在这样一个制度中, 人民 被赋予非常有限的角色。另一方面,很多的激进民主派则坚持要由 人民 而且只能是 人民 来统治国家。结果就形成一个内部充满矛盾至今仍纠缠不清的政治体制:非由选举产生且无须政治问责的法院的法官大人们却常常以法律的名义行使终的政治决定权;对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则有诸多严苛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宪法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有效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举措,尤其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表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实施的精神实质与实践逻辑。宪法的生命和权威都在于实施。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才能确保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全面实现;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也是确保全国生态安全的关键地带,是我国亟待解决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的主战场,黄河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不仅事关当地人民的福祉,也会直接影响全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书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法律协调机制的角度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法律协调机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制,指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政府监管机制对策。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对流域内微塑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司法协调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预算则是国家筹集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程序性制度安排。本书通过对不同国家预算权配置的横向比较研究与中国预算权发展演变的纵向实证研究,并以我国宪法相关规范为切入点,致力于厘清预算权力运行的宪法逻辑,分析预算权力配置的优化模式,探索切实可行的预算权力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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