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本书针对企业网络安全法律遵从的实际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为分析蓝本,从相关法条释义和解读、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概述、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一般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框架与实施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遵从《网络安全法》及其制度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网络安全法》导论、一般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
《网络法律评论(第21卷)》由专题链接、学术BBS和案例收藏夹等三个部分组成,共收录21篇文章。书中不同学者从多个角度展现了我国网络法律学科新的研究成果,为我国网络法学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书中包含了近年来国内外发表的有关网络法律新的相关文章和重点的案例,全书从多个角度、从理论到实践,讨论了网络法律学科中的重点问题,介绍了网络法律新的发展动向,充分体现了网络法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对了解我国网络法律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帮助。
被称之为“资源安全”和“战略安全”的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并存己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征。网络安全总是与网络安全风险形影相随,不论是显性的网络安全风险抑或隐性的网络安全风险是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应当治理的共同课题。在网络世界,要应对和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其途径与措施是多方面的,它涉及到网络安全理念、网络安全战略与规划、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运行中的管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诸多问题。而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地应对与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制度建设不失为一条重要的途径与措施,法律制度的构建是解决网络空间“乱象”的必由之路。 任何人都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既要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流动,又要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
本书总结和提炼了互联网消费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对裁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裁判规则】【解读适用】【关联案件】【疑难解答】。以期将相关争议以及法院裁判思路原汁原味呈现给读者,尤其是【疑难解答】板块,对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对互联网消费纠纷的常见争议、裁判规则、理论基础以及审判实务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 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网络犯罪与安全(2017)》由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组织撰写。《网络犯罪与安全(2017)》严密关注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犯罪的刑法问题和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旨在通过对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打击与防范网络犯罪、确保网络安全提供理论支持。
网络安全法是贯彻实施 总体国家安全观 的网络空间主权宣言,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要求,是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法治举措。网络安全法共涵盖了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本书对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作了全面、系统、有序的汇总梳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网络著作权保护与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等特定领域安全保护等内容,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适用小全书。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作为较为新型的犯罪,数量和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客体、侵害利益等均比较特殊,这对办理网络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书共二十讲,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具体类罪、证据收集以及网络犯罪中的其他疑难重点问题,精心挑选了多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深入实务,进行了专题分析,对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实务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都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作为较为新型的犯罪,数量和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客体、侵害利益等均比较特殊,这对办理网络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书共二十讲,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具体类罪、证据收集以及网络犯罪中的其他疑难重点问题,精心挑选了多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深入实务,进行了专题分析,对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实务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都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讲 网络犯罪的态势与刑事对策的调整 第二讲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 第三讲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四讲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五讲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六讲 网络犯罪刑事诉讼的现实困境与司法应对 第七讲 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 第八讲 网络犯罪案件的初查与跨地域取
本集刊是我国人工智能法领域*本集刊。针对该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主要发表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人工智能政策体系、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安全、人工智能监管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人工智能理论争鸣、从部门法视野的研究人工智能法治的完善、人工智能对传统部门法的挑战和法律回应、人工智能学界与法学界跨界对话、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国外对人工智能法律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人工智能法治实践的案例分析等。
本书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精选85幅逻辑图、47张表格,按照官方意见,分门别类介绍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基金销售、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银行在内的多个领域的概念、特点、现状、模式、监管、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等相关内容。适合互联网金融创业、投资、监管及律师、法务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本书是一部网络犯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开拓性前沿力作,具体围绕网络犯罪的信息法益、对象范式、行为类型、二元主体、罪过要素、参与行为等犯罪论基础问题进行全面的论述。在本土化层面,本书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反思了对德日不纯正不作为犯、参与行为共犯化等理论的形式移植,强调基于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实践构建科学的理论。在教义化层面,本书基于谦抑性与预防性结合的视角,以法益为边界反思了刑法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介入范围,并且致力于对信息、信息法益、人工智能体、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等概念的理论阐释,推动网络犯罪理论体系的具体构建。本书既可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了解网络犯罪研究的重要著作,也可作为刑法学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与参考书。
本书是一部网络犯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开拓性前沿力作,具体围绕网络犯罪的信息法益、对象范式、行为类型、二元主体、罪过要素、参与行为等犯罪论基础问题进行全面的论述。在本土化层面,本书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反思了对德日不纯正不作为犯、参与行为共犯化等理论的形式移植,强调基于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实践构建科学的理论。在教义化层面,本书基于谦抑性与预防性结合的视角,以法益为边界反思了刑法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介入范围,并且致力于对信息、信息法益、人工智能体、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等概念的理论阐释,推动网络犯罪理论体系的具体构建。本书既可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了解网络犯罪研究的重要著作,也可作为刑法学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与参考书。
作为业内权威的互联网法律研究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法律政策问题研究。 本书全面介绍了当前国内外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现状及趋势,包括数据治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竞争政策、网络平台信息内容治理、网络犯罪和"互联网 "各领域法律制度等前沿热点问题。相信此类前沿政策法律问题的探讨,是我们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
《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是一部全面系统探讨国内外互联网立法问题的研究专著。《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阐述了互联网立法的基础理论,界定了互联网立法的涵义与体系,明确了互联网立法的基本内容、范畴与实施保障,并在考察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指陈利弊得失。《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结合我国互联网发展实际与立法需求,借鉴国外互联网立法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立法对策建议。
本书以信息和网络安全法律领域的两部基本法律《网络安全法》与《密码法》为法律依据,并通过比较国内外在相关领域中的立法和执法实践,介绍了两个法域交叉而又不同的合规要求,网络运营者等企业探索和实现合规的一般方法,并对这些法律规定如何影响企业和产业进行了适度评价,使得企业在进行法律遵从的过程中,可以对这些合规法律依据进行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得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遵从路径,从而与监管、主管机构建立良性互动的行政相对关系,终提升企业与行业的整体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相信这也是立法的初衷和乐见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