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中国已身不由己地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由此不得不直面与处理诸多新型的社会问题,刑法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因而面临如何应时而变的重大课题。与其他风险刑法理论只关注局部或特定领域不同,《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以风险社会为背景,来审视外部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如何对刑法基础理论形成全面的冲击。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的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所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根源。下篇进行专题性探讨,按阶层论的体系顺序进行编排,从因果关系与结果归责、故意、过失、危害、不法、罪责和违法性认识等基本概念或制度切入,单线梳理其所经历的演变及带来的影响后果。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
《刑法总论讲义》集中、全面地阐述了日本著名刑法学者前田雅英的理论观点,第七版则更直率地呈现出前田教授的个人色彩。比起构建理论体系, 前田说 更加重视提炼判例中的法理规则,所以 前田说 除了在学界特色鲜明、独具一格之外,对日本的刑事司法实务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刑法总论讲义(第七版)》严格挑选出最重要的理论话题,对应近年来的法律修正,网罗新近的日本刑法判例与学说,用平实的语言及丰富的图表使读者能够迅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论点,培养以具体事实为前提、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的能力。《刑法总论讲义(第七版)》立足实质犯罪论,强调 国民规范意识 ,基于最新的犯罪形势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尊重裁判所的判断,试图摆脱以往支配学界的 德国型 刑法理论的束缚,展开裁判员裁判制度下的 日本式 刑法解释。
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公共安全一直为各国政府所重视,而犯罪情报则是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工具。本书全面系统介绍了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的犯罪情报工作,既总结出各种基本规律,又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工具。全书内容涵盖以下几大方面: 一、历史脉络:过去的发展历程,现在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挑战; 二、理论体系:概念、理念、要素、流程、规则、法律、架构、制度和指导思想等; 三、方法工具:指南、标准、原理、定律、模式、模型、资源、术语和图表等; 四、实战运用:人员配备、单位管理、培训计划、软件应用、案例分析等。 本书正文囊括犯罪情报工作的18个主题,附录包含各种极具价值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其*初版本为1971年出版的《情报的基本要素》一书,历经40余年打磨、3次大修订(1976、2000、2010年)和多次小修订。
本书以其深邃的学术洞察力,全面而系统地解构了法条竞合判断的基本原理与技术路径。在法条竞合的类型划分、形态识别与处断规则上,提出了创新性的理论见解,并通过实证分析刑事裁判文书,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全面的理论框架与实践指南。本书的学术亮点在于深入探讨了法条竞合的本体论,明晰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吸收犯、牵连犯等概念的界限,为司法适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处断规则。作者结合中国刑法的特有语境,对传统法条竞合理论进行了本土化的调适与创新,使之更加契合中国法律实践的需求,展现了其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中的双重价值。
本书是根据刑事责任的制度及政治功能,来探究其恰当的本质及范围。塔德洛斯从思考刑事责任的伦理、政治基础开始,重新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 编 通过一种全新的自主性观念来检讨和审视刑事责任的本质。塔德洛斯探究了自主性的本质,并讨论尊重人的自主性的意义。基于对自主性的思考,他进而讨论了责任的成立条件。塔德洛斯提出了关于刑事责任与自由主义政治论关系的个体系性论述,表明了责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由刑法的制度安排来确认并受其限制。 在第二编 中,塔德洛斯进一步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他检视了因果关系、意图以及信念的恰当本质和作用,并讨论这些概念是应该作事实性理解,还是规范性理解。本书还对不作为犯、犯罪辩护事由的本质与作用进行了体系性、规范性的讨论,包括:全面而深刻地探究精神障碍成立
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的修改涉及总则、分则,有对既有条文的修改补充,也有新增设的条款,有对刑法重要制度的调整,也有对某些具体犯罪罪状、量刑的修改完善,以及新罪名的设立,还有对个别条款的删除。调整范围广,内容丰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事立法方面一次极为重要的立法实践。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根据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编写,撰写刑法全部条文释义,详细讲解刑事实体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有常委会决定、历次修正案和立法解释,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文本。
本书作者基于“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解释理念,就刑法分则解释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富有新意的结论;这些问题是: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方法、分则与总则、“……的,”与“处……”、避免不应有的漏洞与减少不必要的重叠、法益与要件、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主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的超过要素、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与作为升格条件的“精节严重”、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并列与包容、用语的统一与用语的相对性、普通用语的规范化与规范用语的普通化。
本书以一种口述的方式分别对刑法总则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刑法分则中典型个罪进行讨论。因为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如何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就成为本书关切之所在。由于参与讨论的4位作者所处的立场不同,对这些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加以阐述,乃至于展开争论。以期抵达问题的核心点。虽然未必在每个问题上都能达成共识,但这种讨论本身就会给人以启迪。 本书以一种实录的方式将整个讨论过程呈现给读者,读者不仅从中获得结论性知识,而且可以随着讨论的思路触摸作者的思绪,这是一般书面作品所不具有的阅读魅力。本书的意义不在于对理论命题的系统叙述,而恰恰在互相探讨、商谈,乃
本书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画, 对犯罪、刑罚以及刑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 解析了犯罪的经济学原因, 揭示了犯罪的经济学本质, 阐释了刑法与侵权法在功能界分上的内在理据、制约执法和惩罚效率的成本因素、刑罚结构及其实现途径等。
《刑法的启蒙》中引荐的十位刑法的启蒙者,其思想构成了我们刑法精神与价值的源泉。尽管我们距离这些启蒙者生活的时代已经相距一二百年,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他们所确立的刑法基本理念至今仍然惠泽于我辈。当然,本书中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属于刑法科学思想,尽管庄严但不无简单。现在,西方早已从法治国到文化国,后现代思潮泛滥,对于反映现代思想的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都具有一定的冲击。在现代刑法的启蒙者中,我一直想补写两个人物,这就是迪尔凯姆(又译为涂尔干)与福柯。如果说,古典学派对于刑法的认识还具有理性主义与法条主义的特征,那么实证学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刑法置于社会环境中加以研究,例如菲利的刑事社会学思想,完全突破了法条的樊篱。迪尔凯姆作为与菲利几乎同时代的社会学家,其在方法论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卷):刑法体系与犯罪构造》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针对德国
死刑复核程序是生命权的一道防线,死刑复核律师是死神之门的“守门员”。 本书包含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操作指引、死刑一、二审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操作指引以及证据之辩等内容,具有系统性、实务指引性和专业性。“死刑辩护是刑事辩护皇冠上的明珠”,本书不仅对死刑辩护、对整个刑事辩护、甚至整个诉讼出庭律师都具有指引价值,同时对被告人及其家属,对关注死刑制度、律师职业与法治的各界同仁也具有借鉴、参考意义。
本书以刑法与民法在性质、责任、解释等方面的差异、界限之比较分析为核心,兼顾对刑法与民法制裁、规范、方法之探讨及实务之应用,主张民法不法(侵权)乃“侵犯私权”,而犯罪之本质为“侵害刑法规范法益”,以“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界分侵权与犯罪。本书提出了刑民责任交错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罪过区分等疑难问题的新见解,提出了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方面确有操作价值的新规则,对刑民重要关联用语如“占有”、“合同”、“扶养”、“家庭成员”等,也进行了新的探讨。本书还讨论和界定了几类最为疑难的实务问题:数额标准在刑民区分中的作用与功能;以不法手段实现民法权利行为之定性;不当得利、不法给付、遗失物与刑法侵占之关系。
《禁毒社会工作》共分为禁毒社会工作知识篇和工作方法篇两个大的部分。阐述了禁毒社会工作的基本原理、禁毒工作理论和禁毒工作知识,介绍了学校禁毒教育、降低危害措施,个案、小组和社区戒毒工作方法及禁毒社会工作行政与督导。《禁毒社会工作》可作为大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禁毒学、毒品犯罪矫治等专业教材使用,可供禁毒教学研究人员参阅借鉴,也是从事戒毒工作民警、社区戒毒康复社工和志愿者等专业人士的工具书。
本书以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为研究对象,比较研究国内外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理论与刑事立法,勾划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立体构造,提要中国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立法沿革与完善.探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展望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趋势。
本书选其中的7篇,分别是:“刑法的理论基础”部分的“理性刑法的原则”、“犯罪意图的理论基础”和“模范刑法典的挑战”,“刑法的实体范围”部分的“犯罪未遂”和“刑法的发展:犯罪共谋”,“程序保障”部分的“残忍的和异常的刑罚条款与实体刑法”,“刑法的运行”部分的“人的民事收容:理论与程序”,外加“法人刑事责任:目的何在?”和“对危险性的惩罚:刑事司法掩盖下的预防性羁押”两文,这两篇文章可分别归入“刑法的实体范围”和“刑法的运行”两部分,它们大体构成了美国“刑法的运行”两部分,它们大体构成了美国法语境内的知识结构和视野,这就是:从刑法哲学、刑事法理等角度探讨刑法的基础理论;“从未遂”、“共谋”、“法人主体”等角度探讨犯罪化的范围;从宪法、刑事诉讼等角度来考察刑法的合宪性、刑法的人权保
本书主要特点 1.资料准确:源自法律文本。 2.信息新颖及时:引用刑事法律文件。 3.内容完整全面:涵盖所有立法、司法文件。 4.分类系统科学:依法律文件效力等级归类。 5.检索快捷便利:以刑法条文序号为主线编排。 6.体例独特实用:列明犯罪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 7.兼顾理论研究:全面考证刑法立法沿革及分则罪名渊源。
全书围绕刑法上占有的构造与价值展开,厘定了刑法上占有的范畴、廓清了刑民占有的界限、明确了刑法上占有的构造要素、诠释了刑法上占有观念化的判断规则、充实了刑法上占有的价值内涵,总结了刑法上占有的司法状况,是一部系统、深入研究刑法上占有的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