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张明楷老师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班上课的课堂实录。张明楷老师作为德日刑法学理论的代表学者,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准确、透彻、清晰地运用刑法理论和法条剖析案件。 张明楷老师于2023年春季在清华法学院承担了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 刑法各论 课程,张老师在课前提出了十多个供学生选择的课题,要求学生全面收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判例,从判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炼规则,撰写出2万字左右的报告。前四次课由张老师讲授刑法适用的原则、方法与技巧,四周的讲授内容形成了本书的第一课,剩下的十一课由学生发表的主题报告、课堂提问和老师评述构成。每一节课由学生进行分析论述,再由张老师加入课堂交流,最后张老师再进行总结评析。 本书集中收录了张老师认为比较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如 二次
当下的中国已身不由己地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由此不得不直面与处理诸多新型的社会问题,刑法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因而面临如何应时而变的重大课题。与其他风险刑法理论只关注局部或特定领域不同,《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以风险社会为背景,来审视外部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如何对刑法基础理论形成全面的冲击。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的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所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根源。下篇进行专题性探讨,按阶层论的体系顺序进行编排,从因果关系与结果归责、故意、过失、危害、不法、罪责和违法性认识等基本概念或制度切入,单线梳理其所经历的演变及带来的影响后果。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
《刑法分则课》以问答的形式,详细解读刑法分则中的重点常见罪名,从罪名的设立、犯罪构成、既未遂、罪刑配置、竞合与数罪并罚等方面对罪名进行拆解,从实际典型案例的分析中探求司法适用的标准。《刑法分则课》既是对刑法条文、罪名的梳理,又是对整个刑法体系的考量和思辨,不只重在使法科学生、司法工作者理解刑法罪名实质,更在于培养他们面对刑事问题的说理与解释能力,提升刑事司法适用的思维能力。
本书为 刑法新青年 系列作品,是2022年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在线讲座十讲的文字实录,由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北大法宝学堂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品。本书面向刑法司法适用中的核心议题,涵盖了被害人自陷风险、故意的体系地位和认定标准、过失犯中风险升高理论、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追诉时效的溯及力、量刑自由裁量权、功能主义刑法、民事欺诈与刑事欺诈的界分、安全生产犯罪、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等十个刑法分则适用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成书之前的系列讲座的主讲人均为青年刑法学者,主持人和与谈人则邀请期刊编辑、资深教授、青年学者和律师共同参与,集合了更多国内刑法学者中的强劲、精锐力量,继续寻求最前沿的刑法理论研究与最迫切的刑法实践需求的结合,妥善回答当代中国的刑法问题,
《刑法学(第六版)》在尽量吸收刑法学界新研究成果及新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等角度,围绕着刑法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刑法前沿问题,阐述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以及基本原理。全书上下两册,分为绪论、犯罪论、刑罚概论、罪刑各论四编。
全书系统论述了作者所首创的目的行为论的基本构造,以阶层式体系为框架提纲挈领地阐述了作者在犯罪论各领域的基本主张,特别是对德国古典和新古典的刑法体系所进行的全方位改革。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为概念、不法构成要件符合性与违法性、故意犯的不法概念、过失犯的不法概念、责任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意志自由与归责能力、责任与人格、可谴责性的要素。本书还收录了作者最具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刑法体系研究》。
一、内容全面增新扩充?本书含《刑法修正案(十二)》内容,增补了第十六版出版以来至今发布的司法解释?? 全面收录包括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在内的案例内容,扩容20多万字。 ???精准细化梳理、层次分明展现:「刑法修订」「相关法规」「立法解释」「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指导案例」「 公报案例」「 典型案例」「量刑指导」二、全新升级软精装版本为充分关照读者频繁翻阅使用的需求,本版全新升级软精装版本,精巧美观耐用。 三、5重索引便捷查阅 类型化标注梳理文件强大的检索查阅功能:本书支持5重检索方式:「目录检索」、「词条检索」、「页边检索」、「页眉检索」、「名录检索」各类文件 加层次分明:本书在每一法条下依次类型化标注:「刑法修订」「相关法规」「立法解释」「立案标准」「司法解
穿越法律理性主义的法哲学长廊所建立的实质刑法观,基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基础而建立的实质犯罪论体系,均是为了实现以形式正义为前提、以处罚值得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为内容的实质正义之基本目标。实质出罪论是对实质刑法理念的贯彻,对实质犯罪论的实证运用,从而将刑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尚未达到可罚程度的行为排除在处罚范围之外,通过建立 有罪不一定罚 的出罪机制,以弥补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机能及出罪机能的先天缺失。在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不断扩大刑事犯罪圈的大背景下,应以实质出罪事由体系的建构为基本着力点,在我国刑法法定出罪事由 但书 之外,从理念到要素、从实体到程序等不同维度增补法定出罪事由的类型,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之法治底线,真正做到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本书是东京大学教授山口厚先生于2016年出版的《刑法总论》(第3版)教科书的中译本。本书不仅介绍了日本的判例以及学说,还就此展开了详细研讨,并阐明了作者对日本刑法之解释的基本立场:在将自由主义原则置为基础的同时将法益保护作为刑法的任务,即所谓的结果无价值论。从这样的立场出发,作者对于错综复杂的犯罪论体系予以合理的重新构成,并且,提出了若干新的解释论上的建议。
本书围绕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问题展开研究,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成果(结项成绩:良好),对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正当基础、比较考察、类型区分、实践状况、完善方向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研究,是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的法学二级学科交叉之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两种证据的差异以及衔接的正当性;第二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比较考察,关注了两种证据衔接的不同立法例;第三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言词证据的有限使用,论证了行政执法言词证据一般不应当直接作为刑事证据运用;第四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实物证据运用的类型区分,对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实物证据又作了类型化探讨;第五章执法主体双重职权下证据运用的特殊问题,以公安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
《走向哲学的刑法学》一书系陈兴良教授自选集**卷,本书以刑法哲学为言说主题,以论文的形式对刑法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阐述。本书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对刑法的人性基础和价值构造作了具有新意的探讨和分析,尤其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这两个刑法的基本原则,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展开具有深度和广度的论述,对于进一步拓展刑法的理论基础和学术资源具有重大的意义。本书汇集了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哲学三部曲《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和《刑法的价值构造》中的学术精华,有助于领会和掌握刑法哲学的思想和观念。
本书从 可罚的违法性 入手,对刑民关系的传统理论予以溯源;在此基础上,以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为指引,对 可罚的违法性理论 进行本土化续造,将刑民关系的连接点从违法性转移至法律效果,构建 法律效果论 并将其作为厘清刑民关系的基本方法;进而在消解刑民冲突和划定刑民界限两个层面上,贯彻适用 法律效果论 ,确保刑事法律效果与民事法律效果在整体法秩序中和谐共存。
《从新判例看刑法》一书,是以山口厚教授在日本著名的《法学教室》杂志上连载的文章为基础的结集,全书共二十四章,对刑法总论以及各论的一些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分析。作者特别通过对日本的判例进行详细的梳理,得出相应的结论并进行充分的论证。每篇文章都结合各级裁判所特别是*裁判所在一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刑事判例,从刑法理论上进行梳理、反思和评价。对于中国刑法学界而言,这一著作既有利于我们对于日本刑事司法实践的进一步了解,也有助于我们对于刑法理论中相关问题的深入把握。本书的出版对于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案例指导制度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历代刑法志》是一部堪比《历代刑法考》的大作。作者细致梳理了 20个朝代的刑法发展史,从汉、魏、晋、宋、南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南北朝,经隋、唐、五代、宋辽、金、元,一直到明清,记录了中国数千余年成文法律的演变历程,为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基本的文献,可称之为中国刑法史领域*为重要的工具书之一。 作者编著本书时,对每段史料都增加了简练的提要,也制作了提要目录。同时,还做了详细的注释,便于读者阅览。本次出版依据商务印书馆 1938年本,从繁体字改为简化字,从直排改为横排,以期适应今天读者习惯,扩大传播。 本书贯线索穿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揭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固有特征,清晰勾勒出、法律文化发展的中国特质,充分展示了传统法律文化流变至今,蕴含于法治国家建设中的核心内
《社会变迁中的刑法问题》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立足新时代中国实践的刑法理论自觉,对近二十年来我国刑法学和刑事司法的一些重要发展和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提炼和深入探讨,主要内容包括:少年刑法的基本立场、人工智能的刑事可罚性、刑法的民法化、特赦制度的三重视角、托幼机构虐童司法疑难分析、《刑法修正案(九)》视角下刑法与反恐法的衔接、互联网金融犯罪、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等。在某种程度上,本书是对我国刑法学研究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分五章,分别论述了刑事司法中情理法融通的传统法治资源、刑事司法中情理法融通的法理阐释、刑事司法中情理法融通的价值内涵、刑事司法中情理法融通面临的挑战、刑事司法中情理法融通的实践路径。
《刑法分论讲义(第4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各論講義(第四版)》的中译本。自2005年10月*版发行以来,本书已历经十二个春秋。与其他日本同类教科书相比,本书的特色在于以下两点:一、在阐释各条文的法意、各罪名的适用时,作者通过比较旧刑法与现行刑法的提案理由书,理清其制定与适用的历史脉络,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解释论结论。由此更有助于读者理解日本刑法对于法国刑法、德国刑法的继受,以及顺应日本社会现状而作出的调整。前者的典型有诈骗罪、背任罪,后者的范例如抢劫预备罪中没有刑罚的免除规定。二、从典型案例入手,以由点扩面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思维拓展能力。作者反对罗列观点式的 论点主义 教学方法,直斥其只能培养擅长死记硬背的八股学人。因此,在阐述各罪名的具体适用时,作者以典型案例而非界限案
在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之后,应适当扩充刑法的调控范围。立法上应该坚持适度犯罪化,并使附属刑法名副其实。司法上,应通过刑法适用解释扩充刑法规范的供给,只要不是令社会一般人产生明显突兀感的结论,就不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刑法适用中应重视犯罪之间的竞合尤其是交叉竞合关系,而对于财产犯罪的认定来说,应坚持经济财产说概念、在秩序依存模式和民法志向模式之间寻求平衡。为实现刑法调控的合理与正当,应坚持对犯罪的实质化理解以及刑罚后果对构成要件解释的反向制约。 严而不厉 思想要求在严密刑事法网的同时去重刑化,是积极主义刑法观的理论支撑。 本书在主题上,明确以 积极主义刑法观 为标题和中心,在关于刑法机能问题的同类著作中体现出鲜明的学术个性;在内容上,从宏观的刑法解释、中观的刑法适用规则和微观的财产权刑
《刑法学的编年史:我的法学研究之路》为陈兴良教授自选集,纳入 法学家代表作 系列。本书采用自传与自选的模式,作者以时间为序和节点,分1980年代、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四个部分,自述其学术研究进路与代表观点,展示其刑法学研究的入门-探索-转向-定位的四个阶段,并由此选取每个阶段的代表性文章,凸显其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
《刑法规范精解集成》的创新在于体例,即开创了一种独特的 点对点 式注释体例。本书把司法解释精心拆分为一个个小的意义单元,然后将其与刑法概念按照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一一对应起来,从而形成了 点对点 式注释关系。这一独特新颖的注释体例妥善处理好了刑法典与司法解释之间的主从关系,从而使两者真正融合成一个以刑法典为主体的严密的知识之网,实现了刑法存量知识的体系化和系统化。该书历经十七年的精雕细琢已日臻成熟。
《中国刑事执行新论》的主要内容是围绕近年来刑事执行的创新发展、法规政策解读、监狱管理、监狱安全、刑罚执行、教育矫正、监狱体制和制度改革、监狱人权司法保障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思考,阐述了作者的新思考、新理念、新观点、新批判、新建议、新对策、新展望等。此书文章的大多数内容更加紧扣时代,更加贴近刑事执行的实践,更加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深入思考,更加着眼今后中国刑事执行、监狱工作未来发展的探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