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由于行为人不积极救助法益或者不阻止犯罪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各国在司法实务中均将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并未在刑法总则中明文设置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条款。因此,如何合理限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成为重要课题。 本书是围绕不真正不作为犯展开系统的教义学研究的著作,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指出目前我国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的问题所在,提出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主张,并结合实践中不作为引发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刑法学理论的深入发展,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深入研究不作为犯罪的共犯问题、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对于解决司法
本书聚焦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问题,围绕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本体、理论基础、实现原则、实现要件、实现过程、实现现状、实现对策等展开专题研究。本书所作研究,不但有助于对深化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问题的认识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引导,促进相关学术理论研究的更新与发展,而且对促进相关国家机关建立、完善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机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作者从实用性入手,设身处地地品味一个司法实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书,把满足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需要作为标准,着力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使读者从这本书中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这是作者的个追求;第二,作者选择了新。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立法在创新、司法实践在创新,新罪名、新类型的犯罪也在不断出现,把握一个新字,把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原原本本地诠释给读者、系统地告诉读者,满足读者渴望学习新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需要。第三,作者选择了准确。在关键问题的诠释上,力求做到每一句话都有依据,都能够在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中找到出处。也只有做到了准,才能提升这本书的权威性。第四,作者选择了开放性。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作者力求列出主要的代表观点,将它们全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由于行为人不积极救助法益或者不阻止犯罪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各国在司法实务中均将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
本书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惩治与防范丛书》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一册。书中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与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刑事司法指南〉(2000-2010)分类集成:贪污贿赂罪?渎职侵权罪》主要内容简介:《刑事司法指南》面向检察院系统,针对刑事案件的监督、提起公诉和自侦工作,在刑法理论、刑事司法实务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反映司法改革、司法建设、司法发展的动态与成果,追击并剖析刑事司法领域*问题。《〈刑事司法指南〉(2000-2010)分类集成:贪污贿赂罪?渎职侵权罪》对《刑事司法指南》(2000-2010)年共11年44期的内容进行、整理和编纂,以刑事司法实务为导向,将《刑事司法指南》11年来的内容按贪污贿赂罪?渎职侵权罪这个专题进行分类,便于广大法律工作者们快速检索、查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各类实际问题,从而及时得到业务上的指导。
《筑牢权力之笼与预防职务犯罪司 法研究报告》紧密结合我国惩治和预防 职务犯罪司法实践,深刻阐释了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重要思 想的政治意义和法治价值,系统论 述了“筑牢权力之笼”理念下预防 职务犯罪的法治内涵、法律规范、 实践探索、发展趋势、基本策略和 改革路径,揭示了反腐败斗争中我 国司法机关的惩治职责、预防功能 和司法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质。
本书是周振想教授所负责的国家社会基金项目《公务犯罪研究》的中期成果。 本书在体例上,将公务犯罪的研究综述分为对其犯罪学问题的研究综述和对其刑法学问题的研究综述。在公务犯罪的犯罪学问题研究综述中,对公务犯罪的概念及其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其相关概念进行了有益的区分,同时对自古以来乃至近现代有关公务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进行了追溯,尤其着重介绍了我国公务犯罪的现状,并对我国学者针对公务犯罪的原因体系问题以及预防和对策体系研究进行了分析和综述,并专间分析了预防体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在有关公务犯罪的刑法学问题研究综述中,本书及将公务犯罪具体地划分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三编,分门别类予以专题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