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撰稿人由法院、检察院的一线法官、检察官组成,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本书对具有社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案例进行提炼、总结,展示法官、检察官对相关案件的逻辑推理过程,呈现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智慧,运用法律经验帮助读者领会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使本书既突出了实用性,有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性。
本书聚焦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问题,围绕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本体、理论基础、实现原则、实现要件、实现过程、实现现状、实现对策等展开专题研究。本书所作研究,不但有助于对深化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问题的认识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引导,促进相关学术理论研究的更新与发展,而且对促进相关国家机关建立、完善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机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指导思想,批判地借鉴和吸收我国古代、近代和外国刑法典中的立法经验和思想观点,参考已有的理论成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基本理论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力求能够为司法实务提供参考或者指导。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本文将主要采用以下不同的研究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通过对中国古代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的研究,总结出我国古代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的立法状况与立法特点,并从中可以借鉴一些对现实立法和司法具有价值的法律经验。二是比较的方法。利用比较的方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进行研究,有利于开拓研究的视野,增进对他国(地区)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方面立法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从中剖析是非优劣,评述利弊得失,吸取域外法律文化的精华,从而更好地获得对司法
本书分一般规定、侵犯渎职犯罪的主体、渎职犯罪的惩治、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犯罪的惩治、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共计等5章。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渎职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罪等内容。
《*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是在中国人民公大学出社出版的《新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的基础上候船订面来。由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家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的部分师生与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解放军军事法院等单位部分 学者是通力合作编著的大型弄法适用丛书--《新刑法典分则实用丛书》,是1997年刑法典布实施以一部全面、系统、深入刑法典规定的罪名的刑法实务著作。这套丛书自陆续出版发行以来,以其突出实务问题、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鲜明特色而受到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普遍欢迎与好评,对研析我国1997年刑法典和推进我国刑事法台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版的书籍已销售告馨,读者纷纷与出版社或从书作者们联系,希望加印或及时修订该丛书。
本书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本书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
本书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和司法实际,对职务犯罪的一般原理、具体职务犯罪的认定与处理、查处职务犯罪的特殊法律程序进行了全面研究,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既全面研究刑法中所有职务犯罪又侧重于探讨认定、查处职务犯罪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理论性、实务操作性及资料性,力求对查处、认定职务犯罪,促进职务犯罪研究的深化有所裨益。
作者从实用性入手,设身处地地品味一个司法实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书,把满足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需要作为标准,着力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使读者从这本书中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这是作者的个追求;第二,作者选择了新。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立法在创新、司法实践在创新,新罪名、新类型的犯罪也在不断出现,把握一个新字,把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原原本本地诠释给读者、系统地告诉读者,满足读者渴望学习新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需要。第三,作者选择了准确。在关键问题的诠释上,力求做到每一句话都有依据,都能够在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中找到出处。也只有做到了准,才能提升这本书的权威性。第四,作者选择了开放性。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作者力求列出主要的代表观点,将它们全
本书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惩治与防范丛书》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一册。书中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与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上,生活在人群中,公职人员也不例外。他们也有自己的亲人圈,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工作圈,总之,他们也都有自己的人际交往圈。 公职人员手里都有一定的权力资源,甚至还有自己的权力影响力。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有一个是非对错的底线,不能让人情左右自己行使权力的原则。 然而,一些原本很好的干部,由于没有经得住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实在令人惋惜。认真剖析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具体因素有很多,宏观地讲,无非两个:一个是主观思想上存在着严重的认识误区,认为自己不会出问题;另一个是客观上具有作案条件。 一个人的思想,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一个人的行为,决定着一个人的习气。个别干部,从思想中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再到错误的行为,结果从量变到质变,逐渐蜕变为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