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提到犯罪心理学,你可能会想到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能会想到电影《沉默的羔羊》,可能会想到美剧《犯罪心理》。它们都对犯罪人及其犯罪心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描绘,也许你因此对犯罪心理学发生了兴趣。相对来说,真实的犯罪心理学所包含的内容 广阔、 丰富,也 具有实用性。 犯罪人为什么做出犯罪行为?他们深层次的犯罪原因是什么?他们都是十恶不赦的吗?我们该如何看待不同的犯罪行为,如何看待不同的犯罪人,以及遇到犯罪后该如何保护自己?这些是本书将为你讲述的。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科学,它有趣,严谨,具有实用性,你将在阅读完本书后对它有一个 加完整的认识,这也是本书 重要的写作初衷。
从“以眼还眼”到对死刑的讨论,人类有着漫长且充满争议的处理犯罪行为的历史。 ,犯罪与惩罚仍然是我们文化的重要部分,但是社会对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本书中,作者从 视角对犯罪和惩罚进行了回顾,检视人类惩罚某种行为的原因和方式,并对这些方式的效果进行省思。作者将这一历史进行了归纳和梳理,探究了监狱的诞生和监禁的制度,并认为这可能是人类为保护自己的安全所做取得的 重要的进步。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传统定位于实体评价机制之中,如何将其实体评价的功能向程序侧面拓展,不仅是刑事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刑事法治统一性的具体展开。本书以“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诉讼品格”这一命题为视角,循着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路,以关系的发现为理论研究起点,以实践的价值为理论研究落脚点,运用历史发现、比较分析和规范推演等研究方法,梳理了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本体意义、阶层犯罪论体系对诉讼程序的关照性,以及阶层犯罪论体系之于诉讼模式、诉讼进程、证据证明和刑事辩护的重要指引价值。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 三要件 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 不法-罪责 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上其理论范畴都没有脱离这两个系统。 我国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从日本、德国接触和输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因此这一传统理论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完善才能融入中国刑法的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本书用结构主义的方式,按照德国刑法史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论证双系统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现状,希冀这次进入他者(成熟)理论状态的训练和经验,可以为中国刑法提供理论进阶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