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犯罪是指侵犯他人财产或具体财产价值的犯罪。这一术语可从广义和狭义上予以使用,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出现是否属于相关犯罪类别的刑事处罚条件(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背信罪),抑或只是构成要件行为通常的伴随结果,而非其必然后果。后者涉及财物犯罪,相较于狭义的财产犯罪,财物犯罪特点首先体现在,其(比如盗窃罪和毁损财物罪)亦将经济上无价值之物纳入保护范围(例如偷走情书、撕毁他人纪念照片等)。在本书第43版中,扬 舒尔(Jan Schuhr)对第1条、第24条以及第13条至第21条做出了修订。
作为弥补私有制缺陷的国家所有权面临着“政府失灵”的困惑,由此决定了国有财产合理市场定位乃是国有财产法治化前提。李昌庚所著的《国有财产法原理研究——迈向法治的公共财产》结合古今中外立法经验,我国不仅面临着国有财产立法自身缺陷,还面临着国有财产市场定位以及公权力制度安排等问题。国有财产的公权力性质决定了国有财产治理关键取决于国有财产的合理市场定位以及公权力制度安排,国有财产立法仅具有相对意义。因此,我国必需加快国有财产市场转型改革,构建国有财产分别所有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此基础上,《国有财产法原理研究——迈向法治的公共财产》分析了国有财产立法原则;并对宪法、民商法等相关部门法涉及国有财产的规定提出了立法建议;进而提出了国有财产立法思路,以此构建中国国有财产法律体系。进而实现
《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研究》讲述了财产犯罪之间虽有明晰的界限,亦存在广泛的竞合;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对象是否为他人占有下的财物,但二罪构成要件在侵占罪范围内存在重合;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在于处分行为的有无,但二罪之间亦存在竞合;取得罪与毁弃罪的区别在于利用意思的有无,但由于财物利用可能性的侵害是财产犯可罚性的共同基础,故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也存在竞合;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仍应坚持传统的“两个当场”;抢劫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哄抢罪构成要件存在竞合关系;职务侵占罪客观行为只有狭义的侵占,不包括窃取与骗取;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间存在竞合关系,是否具有归还意图难以查明时,成立挪用资金罪;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可以成立想象竞合。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
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QQ号,可以说虚拟财产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
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侵犯财产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侵犯财产概述、挪用特定款物罪等内容。
由卢培伟主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所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刑事经济性处分研究——以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为视角》在从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角度,对刑事法律制度中的经济性处分进行系统的研究。刑事经济性处分是指刑事司法中干预被追诉人财产权益的处分和手段,主要可分为两个类别:(1)剥夺财产权的实体性经济处分,指通过确定的刑事判决对犯罪行为人的财产权益予以剥夺,如刑法规定的财产刑、追缴没收;(2)限制财产权的程序性经济处分,如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搜查、扣押、查封冻结处分。刑事经济性处分涉及对被追诉人(犯罪人)财产权的限制与剥夺,经济性处分的采用应当具有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正当性。从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角度对刑事经济性处分进行研究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刑事经济性处分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应然层面,程序性
《骗局》的内容全部来自丁一鹤对案件当事人的亲自采访和他所接触的相关案卷,而且是对案件鲜为人知的内幕进行原汁原味的展示和披露。因为作者的采访和掌握的资料是一手的、真实的、独家的,所以《骗局》对于案件的报道是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而且大多内容是读者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丁一鹤用纪实文学的方式记录中国法制进程的一些片段,《骗局》所展示的案件都在北京和全国产生过一定影响,有的案情也通过各种传播渠道为广大读者所知。但与其他媒体报道不同的是,《骗局》的内容全部来自丁一鹤对案件当事人的亲自采访和他所接触的相关案卷,而且是对案件鲜为人知的内幕进行原汁原味的展示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