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民法理论建设,自始至终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理论发展密切地关联在一起。由于两岸文化传统的同源性,两岸民法理论与制度也必然具有某种程度的趋同性。因此,加强对台湾地区民法理论与制度的了解,也是我国民法理论与制度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参照蓝本。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目前正面临着重大修正,并且已经于2007年对其中的“担保物权”部分作了重大修正。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其修法的过程、理论、理由和具体的制度构建。本书是作者亲自参与修法时的一些研究心得,对我国台湾地区“物权法”之理论发展与制度变革的一些童大问题,作了全面而深入的研讨。 本书可供民法学者、研究生和本科生在科研工作中参考阅读,也可供实务部门的
《物权变动要件论:法学民商法学》以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为研究对象。《物权变动要件论:法学民商法学》所要阐明的是以物权变动为目的效果的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物与物权人分离产生了物权的宏观保护与微观保护,两种保护制度造成了物权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的矛盾对立以及立法者的两难选择,形成了物权保护的二元结构,二元结构又决定了物权变动要件的二元性。在立法者对相互冲突的二元利益进行衡量的基础上,法律制度得到了产生的温床,《物权变动要件论:法学民商法学》所要阐明的物权变动要件——“权利根据+法定公示”得以成就。《物权变动要件论:法学民商法学》结构严谨、论述深刻、视角独特、观点新颖,对于物权变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判断结合实证说理充分,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体系和内容为依归,阐述物权的基本法理,缕析《物权法》的主要规定,例解《物权法》的重要制度,力求简明、透彻,裨益对该法的理解与适用。本书的主要特色在于简明扼要、结合案例阐述原理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