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第二版)》结合实例,对于物权领域的理论以专题的形式进行了探讨和总结,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民法物权体系。此次修正重点有五:(1)更深刻阐释物权法上人格自由尊严的价值理念及产权配置的经济效率,如何实践于立法、司法及之上。(2)整合判例(裁判)学说,连接于总则与债编,建构法释义体系。(3)探究物权法解释适用的重要课题及其发展方向。(4)强化案例研习,将重要实务裁判加以案例化,采请求权基础方法加以解说,期能增进法之适用的思维方法及论证结构。(5)以统计资料说明物权的发展,以简易图解阐明复杂的法律关系,体现法律制度的体系构造之美。
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财产权吗?网络平台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攫取商业利益,为何我们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后,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 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从竞争性权益、用益权、数据资产权、权利束、数据服务合同利益等视角提出数据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在本质上承认了一种制度发展趋势:技术革命正在逐步消融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数据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注册、付费、订阅等产业服务模式推翻了数据所有权的实践基石。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又当如何面对这种 所有权终结 的趋势呢? 本书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数据权益的博弈中,选择了从数字时代的个人财产权切入,审视其概念危机和内容异化。相较于直接提供所有权补
物权法研究(第五版)(上下卷)(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本书是 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系列的第4册,收录评注作品15篇,分布于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内容包括:第320条从物随主物转让;第394条抵押权的定义; 第395条抵押财产的范围;第404条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第423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第447 452条一般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与效力;第670条预扣利息的禁止;第676条逾期利息支付义务;第726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第778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第870条技术转让方的瑕疵担保义务;第919条委托合同的定义;第967条合伙合同的定义;第979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与管理人的请求权;第1245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七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
物权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围绕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各种法解释理论形成对立,理解起来较为困难。 本书主要讨论了物权法领域的如下基本问题:基于意思表示的物权变动、 对抗要件主义 的基本问题、 二重让与 的法律构造、背信恶意人法理、背信恶意人的转得者与日本民法第177条规定的第三人、法律行为的撤销与登记、继承与登记、取得时效与登记、不动产取得时效完成后的受让人与背信恶意人、登记请求权、不动产附合制度、共有制度、共有物的利用与腾退请求。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并没有单纯地介绍学说上的各种解释理论,而是在明确制度沿革的基础上,通过缜密分析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的背景,以及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为了何种目的展开了各自的解释论,指明问题解决的方向。 熟读本书不仅可以准确理解日本法上围绕物权法基本问
《财产法体系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财产法逻辑》是在《民法典》的背景下对我国现代民法中财产法体系进行解释论研究的专著。 《财产法体系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财产法逻辑》结合知识经济背景下财产法理论发展的趋向,通过解构传统民法理论体系,对《民法典》中财产法的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进行了解释:首先,反思了 人 物 对立的逻辑对财产法体系产生的影响;其次,检讨了物债二分的财产法体系逻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校正思路;再次,考查了以不动产为核心的物权法体系的逻辑演化。 全书旨在通过对财产法体系偏差的梳理和校正来求得对财产法体系的正确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财产法体系的内在逻辑,明确财产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时代功能,更重要的是从解释财产法体系的角度为《民法典》的适用作出理论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创设的一项新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制度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物权制度。但在《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中只有六条规定,不到300字,规范非常简单。在《民法典》实施后,可能会出现适用上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如果发生与居住权相关的纠纷,法院判决时可能会出现说理依据的不充分与判决依据的不足。而且,目前人民法院还没有出现与居住权相关的司法解释。自然资源部起草了《居住权等登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还没有颁布实施。所以,居住权制度有很多值得研究与探讨之处,本书主要围绕居住权制度的适用开展,并提出完善居住权制度的建议。
本书研究近现代及当代物权法诸制度之肇源或流变,上起古罗马、古日耳曼时代,下迄当今之世,其所论述的范围,是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物权制度。本书自一开始即研究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与物权观念,然后于有关章节中研究直接成为《德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制度的立法蓝本和立法成例的普鲁士物权法,并于附录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纵览十九世纪以来德国民法学的发展全貌。同时,本书亦对瑞士、奥地利、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内容涉及用益物权、占有、担保物权等,可为读者进一步研究其制度提供参考与借鉴。
《民法学说与典型案例研究丛书:物权法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特色: 典型案例 精选68个物权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易讲清规则。 裁判结果 真实呈现法院裁判结果,利于读者了解法律适用现状。 不同观点 集中展示针对各个案例的不同观点,各种理论火花的碰撞精彩纷呈。 法理分析 深入分析典型案例中的疑难问题,权威的专家,深入浅出的解析。 法规链接 准确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条文,方便读者参照理解法律适用规则。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本书是《民法典》颁行后,作者结合《民法典》和相关物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吸收新的物权法研究成果所撰写的著作。作者立足我国当代国情和本土实践,分析和阐释了物权法律规范在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贯彻平等保护财产权利,坚持财产归属和利用并重基本规则,奠定市场经济基本规则和确定产权基本规则,保障老百姓基本财产权利,改善营商环境、鼓励担保、保障债权方面的意义与价值。作者旨在正确解释物权法,特别是《民法典》物权编,促进完善物权编的配套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物权法真正从 纸上的法律 变为 行动中的法律 ,以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物权担保纠纷裁判观点与实务指引》是一部采用引编裁判案例的方式研究物权担保的专著。全书分5章,列70多个物权担保专题,选择80多个裁判案例进行解析, 构成较为完整的物权担保体系。各个专题,首先简要介绍物权担保的法律规范和基本法理,然后剖析个案,深入研究和探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型、疑难的问题和某方面的典型意义。由于本书所采用的案例都来自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故其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理观点、裁判结果和作者解析都具有正确性和权威性。本书对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银行职员、企业法务人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与物权担保有关的个人解决类似案件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基本主线,准确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司法解释的基本内容和物权法基本理论。对各章所涉及的基本知识、法律规定、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释。每编之后设有章后习题,对一些典型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分析深入浅出,结构新颖完整,语言简洁凝练,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及相关法律职业院校进行《物权法》教学的专业教材。
本书采用*之编注体例,收录与物权公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物权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书。 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 丛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好评,本次修订,我们对丛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增补了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同时删除了所有失效、废止法规。本丛书继续突出以下特点: 1.突出热点。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文件类别共分为二十余个分册,其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民事、物权、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公司、金融、专利商标、土
《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之法律问题研究》的主题是与我国法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与行业规则”理论与实务问题。既有对传统法律制度(如土地使用权、行规和交易习惯等)的研究,也有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如协议控制模式等)的探讨。思想的碰撞产生激烈的“火花”,智慧的沉淀让人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物权登记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物权登记错误救济法理复杂,横跨私法与公法两大领域,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牵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配置,关系静态安全与交易安全的选择。作者认为,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包括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包括物权请求权的救济和债权请求权的救济。登记物权的善意取得要求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从物权登记到民商事登记,从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到民商事登记错误救济,需要一系列顶层的制度设计。作者进一步认为,未来立法应当强化民事救济的功能,限制行政救济的适用范围。设立隶属于国务院的民商事登记局,设置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商事登记官制度,是远期改革的重要目标。
《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分为物权法专题和公司法专题,《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在物权法与公司法具体条文的法律适用方面,结合司法实践特别是司法解释,讨论相关前沿理论与疑难案例,形成了侧重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特色。
本书以物权、债权二元区分为切入点,集中阐析物权法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注重挖掘传统固有物权制度资源,考辨罗马法以来之各项制度源流,于比较法视野下对现行《物权法》及配套性法律体系之利弊得失多所评析。为推进中国物权法之现代化进程,本书还特别注重对物权法法源进行拓展,主张实现成文法与物权习惯法之有效调适,同时致力于对乡村地权改革、流质解禁、所有权取得方式、占有制度完善等敏感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未来民法典之物权法编张本开目并为现行立法修改、司法解释与审判提供较为独到的视角与方法。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有: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物”。本课题以虚拟物即狭义的虚拟财产为研究中心。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且虚拟财产具备表征财产权利客体的共性特征——稀缺性、价值性、排他性,因此,尽管虚拟财产也有其特殊的表征,其仍应被纳入现实法律体系,以得到现实法律的调整。现代意义上的“物”可以分为两类:自然属性之物和价值形态之物。自然属性之物依传统的对物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虚拟物”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且只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识别和控制的具备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它是新类型的无体之物。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
本书涵盖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要南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呈现在读者诸君面前的这部《中国物权法论》,自出版时间以言系笔者民法系列著作中的第二本,然而就体系而言当属第四本。何也?多年研究和讲授民法学的经历使我越来越坚信《德国民法典》的体系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完美的体系,也即: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家庭法和继承法。因此笔者也坚决主张,正在编撰中的中国民法典仍应当沿袭*时期所采纳之德国五编制的立法体例。笔者系列著作的顺序因之也分别为:《中国民法总论》、《中国债法总论》、《中国债法各论》、《物权法论》、《家庭法》和《继承法》。该系列著作的创作肇始于十数年前笔者初登大学讲坛开始讲授民法学之时。基于良好的教师绝不能照本宣科的理念,自讲授民法之日伊始笔者即尝试着讲授一门属于自己的民法学,也因此开始着手编撰自己的民法学讲义,且每年都在过去一年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