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财产权吗?网络平台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攫取商业利益,为何我们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后,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 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从竞争性权益、用益权、数据资产权、权利束、数据服务合同利益等视角提出数据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在本质上承认了一种制度发展趋势:技术革命正在逐步消融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数据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注册、付费、订阅等产业服务模式推翻了数据所有权的实践基石。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又当如何面对这种 所有权终结 的趋势呢? 本书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数据权益的博弈中,选择了从数字时代的个人财产权切入,审视其概念危机和内容异化。相较于直接提供所有权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物权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本书以解释论为基础,兼采立法论,通过对法律制度的梳理来发现法律规律,通过比较法考察来探究法律传统和立法技术,重点阐释我国担保物权制度以推动法制进步。本书认为:一个国家、一个法域,如何在立法上确立担保物权的种类和选择各种物权的具体名称和权利内容,涉及法律传统的惯性、立法政策的定位和立法技术的选择。 本书论述了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和制度体系。本书提出:农地权利抵押的深层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农村经济和社会保障问题。权利质权制度限制出质人对出质权利的控制、行使和处分等,与动产质权人占有质物的机理一致。各国一般都规定了留置权,而且大同小异,只是名称不同、细节有别、适用范围有异而已。担保物权的竞存,虽然纷繁复杂,但是有章可循;虽属于边缘性制度,却富有法理和逻辑。
财产权利的取得与权利的变更、消灭、保护是财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主体制度、许可制度、财务制度、票据制度、合同制度、继承制度等是保护财产权稳定与有效的基本法律制度。本书以辞书的形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对与财产相关的各类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说,使读者能够从中了解到财产维权的相关知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书在内容组织上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版块: ,现实困惑。我们精选了生活中的常见案例,用简练、通俗、生动的语言加以整理汇编,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个似如亲见的故事,并引发读者维权思考。 第二,律师答疑。针对上面案例中的法律困惑,我们以专业律师的角度和水准给读者作出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给读者的维权之路指明了方向。 第三,法条链接。在前面两部分解决了现实困惑,知道如何维权后,我们又及时地列明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给读者一个宏观学习和了解法律专业知识的机会。 法理荟萃。生活中每一个案例的背后,都有法学理论的承载和依托。在此部分,我们或传递法学经典理论,或浓缩法律经典知识,或陈明法律维权技巧,从而给读者展现一个完美的收尾。
本书借助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剖析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安排的权利性质模糊、权利结构不完整、土地所有权的边界不清晰、保护机制粗线条等缺陷,以及上述缺陷所造成的土地用益物权缺乏稳定预期、正当交易行为无法保障、隐形土地市场大量存在等连锁影响。从制度经济学理论出发,考量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程度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影响机理,分析各方主体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制约着土地权益的实现进路,把握路径依赖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演进方向、结果的重要影响和潜在效应。探究国家层面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运行规范性和合法性的现实制约,以及对土地利益主体之间矛盾调和处置不力和对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本书首先通过三条路径达到对财产权的一般性认识:条路径。通过对两大法系制度考查得到一种制度性的认识;第二条路径,通过从动物——孩童——人的一般思维这样一条路径去考查财产根本因素;第三条路径,从理论层面去探索财产权的规定。通过上述三条路径的考查,从而得到了财产的一般要素,然后通过对财产权进行演绎,并得到其中的一种结果——无形财产权,并对无形财产权的内在本质和规定性、法律关系等理论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其次,对无形财产权的价值进行了分析:这表现在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法律的需求,以及作为客体的法律不断地变化以适应主体的需求,通过对无形财产权法律价值的分析来说明无形财产权存在的正当性。再次,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无形财产权进行了几种基本的分类:无形公共资源权、行政确认创造性成果权、
一、办案一目了然 本书以物权法条文为核心,将与物权法具体条文相关的修正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规整、梳理,通过图表化的方式展示。 二、依据清晰明确 正文中内容所对应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通过注释的方式予以标识,既方便阅读,又能使读者迅速查找到相关法律依据的准确条款。 三、条文、罪名双目录检索功能 文中对于要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此部分用仿宋体呈现。 四、海量参考案例和权威法条文本的大数据支持★★★ 1. 案例检索:扫描相关二维码,呈现该部分所对应的海量参考案例,点"筛选"按钮,可以根据读者需求,设定"按案由、按法院层级、按地域、按裁判日期、按审判程序"等条件进行高级检索。 2. 法条检索:扫描每章节后"法条检索"的二维码,呈现该法条规范
【法律依据】 全面收录物权法律纠纷解决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 【实务指引】 《物权法》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解读 文书范本参考、实用图表资料、典型案例精选 内容丰富实用,为实际适用提供详尽指引
民国初期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民初大理院奉行“会通中西,以理为本”的宗旨,借助司法判例创设或建构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所有权制度。这套制度的出现标志着近代中国所有权制度的形成。于此相适应,近代中国真正的所有权权利体系也有此得以确立。大理院扬弃固有法和继受大陆法的实践,不仅为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实践积累了经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所有权制度甚至民法的近代化,而且为当代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照。大理院创设所有权制度,乃至整个民法制度的实践虽然已成为过去,但是,推事们客观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大胆创设制度的真诚和勇气,以及保障私权、寻求法意、追求公正的执着和信念,却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物权法》尘埃落定,《民法典》也指日可待,民法学界似乎可以安枕。然而回顾物权法立法的曲折历程,不由得使人几许唏嘘。物权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法,立法过程中该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引发全民热烈讨论,体现了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和立法民主化的进步,意义不可谓不大。物权法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但由于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了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疏离,导致寻常百姓甚至非法学科班出身的人大代表们感到晦涩难懂,莫名其妙。于是乎众口一词要求物权法的通俗化、大众化,走“平民道路”、“大众路线”。以致在这个集思广益的过程中,某些奇谈怪论也得以酝酿发酵,横空出世。反而导致了物权法立法紧急“叫停”,历史在这里画过了一个奇妙的“怪圈”。
物权登记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物权登记错误救济法理复杂,横跨私法与公法两大领域,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牵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配置,关系静态安全与交易安全的选择。作者认为,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包括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包括物权请求权的救济和债权请求权的救济。登记物权的善意取得要求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从物权登记到民商事登记,从物权登记错误救济到民商事登记错误救济,需要一系列顶层的制度设计。作者进一步认为,未来立法应当强化民事救济的功能,限制行政救济的适用范围。设立隶属于国务院的民商事登记局,设置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商事登记官制度,是远期改革的重要目标。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上讲的物,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制定物权法,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正确贯彻实施物权法,本书将物权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供读者阅读学习。
人民法了守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的六种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 本书即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过的指导性案例,通过对同类案由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本书收录的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 除指导案例外,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审判依据,在司法领域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故本书除收录审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还分类集结了上述审判政策,为办案的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
《实现担保物权实证研究》着眼于《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相衔接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丰富案例素材为数据来源,从中精心选取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基层****审理的较为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或者具有争议性的51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进而以这些案件为基础,提取案例中担保物权实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依据****作出的裁定书,在对案件案情、裁判结果进行简要、全面介绍的前提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从申请、管辖、审查、保障、裁判及综合问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评价、分析,以期有助于读者对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立法意旨的理解,从而切实满足基层****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需要,进而推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实现担
本书以物权、债权二元区分为切入点,集中阐析物权法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注重挖掘传统固有物权制度资源,考辨罗马法以来之各项制度源流,于比较法视野下对现行《物权法》及配套性法律体系之利弊得失多所评析。为推进中国物权法之现代化进程,本书还特别注重对物权法法源进行拓展,主张实现成文法与物权习惯法之有效调适,同时致力于对乡村地权改革、流质解禁、所有权取得方式、占有制度完善等敏感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未来民法典之物权法编张本开目并为现行立法修改、司法解释与审判提供较为独到的视角与方法。
"业主权"的法理确认,渗透着民事法律对主体私权更为周到、细致的理解及维护,是民法私权法制本性的进一步张扬。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业主的部分权利,使业主权的实现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立法依据,但现实市民社会生活中权利主体所追求的"物尽其用"、"意思自治"、"解纷息讼"等法权要求并未得到满足。《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则的设计,与日本民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设计相比,尚无实质的创新与变革。而在法律适用中,该制度建构的漏洞和缺陷也逐步显现,理论上亦有困惑与症结。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和谐社会的法律实践,急迫需要清明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规则的指引与调整。
《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之法律问题研究》的主题是与我国法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与行业规则”理论与实务问题。既有对传统法律制度(如土地使用权、行规和交易习惯等)的研究,也有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如协议控制模式等)的探讨。思想的碰撞产生激烈的“火花”,智慧的沉淀让人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分为物权法专题和公司法专题,《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在物权法与公司法具体条文的法律适用方面,结合司法实践特别是司法解释,讨论相关前沿理论与疑难案例,形成了侧重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特色。
法律适用提要 由法律专家撰写全面介绍立法背景、主要内容 法律标准文本 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权威文本 条文解读 重点法条条文专业解读 配套法舰及解读 相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解读 关联法规索引 相关联的法规名目 典型案例 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