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作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成为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和推动公司价值快速增长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具。随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日趋活跃,我国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及监管理念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也决定了并购重组没有固定的模式,作者基于过往的并购重组实务经验和并购重组法规的理解编写了本书,是从事金融法务的律师等不可或缺的实用工具书。
社会生活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立法者本来就无法一网打尽,而仅能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择要有名契约化,其余均仍须善用契约自由原则与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然而,在契约一般法律原则方面,依在债之一般理论下之契约法理论及抽象空洞化之思考模式,非唯使法律学习与其主要规范对象之生活事实脱离,也无法培养解决问题之能力,更无法彰显契约法律原则在经济生活法律规范上之独特地位。更有其甚者,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究竟仍须适用在个别契约上,一旦制定法所揭橥之契约一般法律原则运用到实际交易、与交易习惯南辕北辙,或与当事人契约之约定内容有差距时,在国际商事交易、与国际间多数人共信共守之契约法原则不同时,制定法削足适履式的法律适用,是否可能反而抵触以当事人约定为基础之契约自由原则,不无斟酌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