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本书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本书侧重于比较法研究,同时尽可能与司法实践结合。对两大法系有关违约判定及其救济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较为全面地探讨了违约界定与违约类型、违约责任承担及免责、违约损害赔偿等若干问题。并在一定的理论背景下,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简单述评,同时将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整理、提炼,关注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本书充分考虑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力求实用,突出实践法学;在深入研讨理论的同时,注意总结分析审判实践中的做法和态度,针对审判实务中新型、疑难和重点问题进行探索,提出编者的观点和意见,帮助法律人对该类案件建立起基本的认识。 本书共分为三部分:部分重点针对近年来在实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过程中所遇到的若干重大实践问题。在总结买卖合同案件的类型特点、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我们广泛学习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明确解决方案,探索该类案件的审判理念、方法和技巧。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正值《合同法》买卖合同章司法解释研讨阶段,编者也对该司法解释研讨所带来的审判理念、处理思路进行了前瞻性的探索。在第二部分,编者总结、整理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若干典型买卖合同纠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