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合同是达成交易的桥梁。合同在促进交易目的顺利实现的同时,以便捷有效的方式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合同事实上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其思维模式、实务技能完全独立于合同法、法律文书之外,同时它也是院校法科教育未予提及的短板,以致仅有院校教育背景者面对合同实务时无所适从。 处理合同事务在法律工作中所占的比重大,迫切需要透彻理解合同原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本书以五章、四十二节,共一百七十五个主题的篇幅,循序渐进地解析了合同工作基础阅读、合同的理解与审查、合同的修改与调整、合同的设计与起草及技能的提高与拓展运用,恰能满足上述需求。 为了提高实用价值,本书遵循原理与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大量定义解释、法条引用和实例列举等方式,力争便于阅读理解并助力实务应用。尤其是直接以大量
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以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等司法解释为成文法依据,阐释了合同通则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条的解释适用。本书共分为11章,遵循合同编通则各章顺序,并依据各章内容繁简程度有所调整。 本书是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为成文法依据,并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系统阐释合同法原理的体系书。在内容上兼顾学理性和实务性,其包含大量案例解读之特点填补了现有同类体系书的空白。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点阐释基本原理,并结合成文法对现行法相关制度予以解读。对重要学说争议、现行法无规定的重要制度,以 学说争议 拓展 等形式展现,为读者提供进一步学习的线索。二是细致梳理大量案例素材(尤其是最高法院裁判意见),并对典型案例予以解读。将真实案例与基本原理进行融合,为读者了解司法实务现状提供帮助。
本书是艾森伯格教授五十多年合同法研究的集大成著作,几乎涵盖了所有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且有一定深度,但又不过于抽象,体系编排清晰独特,是合同法研究的经典作品,也是我国法律人系统学习美国合同法不可多得的经典体系书。本书分为7个主要议题,22个部分,共57章。其编排体现了合同法侧重救济法的基本观念:第一个议题是合同法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关注合同法的理论、基础原则、合同法从古典到现代的变迁,合同法中的道德因素,行为经济学与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过错。第二个议题是合同救济。论述了期望损害赔偿、继续履行、获益赔偿、恢复利益赔偿、违约金等救济问题,这部分共分14章,为核心内容。第三个议题是合同解释。第四个议题涉及合同成立。包括格式合同、口头证据规则。第五个议题为合同效力瑕疵部分。主要包括错误、披露与情势
本书分为四大部分。部分(第1章)阐述合同法基础,包括合同法在《德国民法典》中的地位、欧洲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自由和强制;第二部分(第2-8章) 主要探有效合同是如何产生的,里面既有对合同法的要约和承诺、一般交易条款等问题进行的分析,也有对民法总则部分的 行为能力、 形式要求、错误、欺诈、胁迫和代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第9-12章)先结合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等几种形式对合同义务进行了分析,然后阐释合同的履行、 解除和终止等问题以及损害赔偿;第四部分( 第13章)则讨论合同第三人问题,包括有利于第三人的合同、债务承担和债权让与等。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根据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司法实践亟须出台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本司法解释)。为帮助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准确理解与适用本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研究室编著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本书以 条文主旨 条文概览 争议观点 理解与适用 实务问题 案例 等栏目,逐条对本司法解释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在理解上,力求真实呈现起草过程中的争议观点以及最终定稿理由,体现法理依据;在适用上,指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书希望通过寻找《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关联法规,并对关联法规进行对比分析,探寻相关规范的变迁历程,理解《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起草背景与规范目的。通过研读《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核心问题,并进行体系化的研读阐述,帮助读者深入浅出充分理解法条背后的基础法理和适用规则。通过梳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规则所涉及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参考案例的核心裁判主旨,观察人民法院适用相关规则的
当代合同法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以意思自治与形式主义为核心特征的传统合同法体系,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结构与交易形式的巨大调整,以致于1974年美国学者格兰特 吉尔莫发出合同已经"死亡"的论断。此后,在合同法领域不断涌现新的合同理论,试图使合同法重新焕发生机,其中,由麦克尼尔提出的关系合同理论以其深刻的洞察力和宏大的理论建构力被认为是ZUI有发展前途的合同法理论之一。该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应当区分传统的个别性合同与现代的关系性合同,超出承诺与合意的范畴,从合同背后的社会关系以及共同体规范中寻找现代关
从1999年《合同法》开始,我国合同法就是民商合一的,且是典型商事的。合同法规范如何实现科学、合理的民商合一,使商业的归商业,生活的归生活,这既是一个法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制度问题。本课题通过《民法典》合同规则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分析,探讨交易规则中民与商的 合 与 分 ,以及如何通过解释使商业规则与民众生活既有必要的接近,也有适当的距离,实现各得其所。认为《民法典》合同编民商合一的法理构造,包括 商主民辅 型、 既民又商 型、 兼顾民事 型、 纯粹商事 型、 民主商辅 型五种形态,呈现出了不同规范类型的结构型差异,并基于该差异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民商合一客观表达下的 合 与 分 。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二卷探讨了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各项抗辩权;在合同的保全中,深入研究了代位权和撤销权成立及行使;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分析了合同变更的效力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等问题。此外,本书还研究了合同的终止、清偿、解除、抵销、免除和混同等问题。本书还针对违约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形态、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和研究。
运用法律制裁合同违约行为是有效的方法,但时间过长,成本过高,甚至有些官司打赢了也执行不了。与其在发生纠纷后打官司,何不防患于未然,把合同风险排除在萌芽之中? 本书力图对合同风险的源头与分布、合同风险的表现与规律有所阐述,但重点在于告诫企业如何预防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本书根据作者从事律师职业27年,起草、审查合同7000余份的经验,总结出了预防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的实用法则119条,分类归纳为4道防线。 防线1:控制合同主体风险,通过19条法则,预防和控制源自合同主体选择的风险。 防线2:控制合同签订风险,通过69条法则,预防和控制源自合同签订程序的风险。 防线3:控制合同履行风险,通过12条法则,预防和控制源自合同履行程序的风险。 防线4:合同风险救济措施,通过19条法则,救济已经存在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合同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合同通则,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等;各类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准合同,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合同法实务》讲述私权神圣、契约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石,法制社会要求权利主体对其人身、财产独占性支配并排除非法干涉,权利主体可依自由意志合法处分之。“无规矩不成方圆”,合同法律即为调整财产关系合法流转之“规矩”,自1999年合同法典制定以来,历经三次司法解释,并以各单行法辅之,立法成就斐然,立法体系完善。孟子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的应然状态是纸面的法成为行动的法。合同法既是市场经济的法,也是市民生活的法,之于商品经济秩序运行、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性构建意义重大,其实务运用应为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重要课题。此为撰写《合同法实务》之目的和意义所在。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卷重新探讨了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上的请求权与其他的债权请求权的关系、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当代合同法的新发展、合同的相对性与利他合同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本书还深入研究了合同成立中的强制缔约、电子合同和缔约过失责任等问题,以及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条款和分类、合同内容的解释和合同的效力等重要问题。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由张民安编著。在侵权法上,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是相对于有形人格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声音权等无形人格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均明确区分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因为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侵权法均认为,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仅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上,不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除了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基础上之外,还可能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在我国甚至还可能会建立在所谓的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会贯彻
本书在历史、比较视野下全面考察合同附随义务问题的解决途径。首先针对附随义务问题的主要调整模式开展纵向溯源和横向比较,研究、考察罗马法对于附随义务问题的调整模式、19世纪德国法学对附随义务问题忽略的成因。其次,厘定附随义务与债法内部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侧重德国法上债法义务群中变化过程的考察,重点探究先合同阶段义务与履约阶段义务之间的互动关系。再次,在国际比较法与示范法上寻找附随义务学说的对应物。最后,对我国民法上的合同附随义务的重构提供解释论方案,并对其体系效应提供论证。
本书以我国《合同法》为依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有关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立足于我国《合同法》的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有关合同法理论研究的*成果,借鉴外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经验,把合同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阐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 本书基本上按照我国《合同法》的逻辑结构编制教材的体例,适当增加实际需要的内容,分为合同与合同法、合同流转、合同保障、合同责任和有名合同五编,共十六章,全面阐释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点和具体规则。在内容上力求对我国《合J司法》的理论和实际应用规则作出全面、准确的阐释,在理论体系上具有创新性,能够适应新世纪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为了能够使教师和学生在学习中把合同法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本书每一章的各节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交易得以完成的法律形式和载体,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因此,对施工企业而言,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重要性不言而喻。作者结合以往的诉讼及合同管理实践,在对大量的施工合同诉讼案件梳理的基础上,对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提炼和完善了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本书就是上述成果的体现。希望为施工企业构建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组织、职能、制度、流程、纠纷应对体系及信息系统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密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与司法实践,并在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保全、变更、转让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还将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式,以及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适当探讨。
本书是一部打破我国债法总则与合同法分别编写教材的习惯、将债法的总则和分则结合起来、将合同法纳入债法体系中的创新性民法教材,能够更好地适应法律院校开设债法课程的需求。作者在教材的编写中,也注意将深厚的民法理论修养与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使本书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指导意义。全书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介绍债与债法、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分则主要介绍合同法规则,同时也介绍了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每一节都设有反映知识点的典型案例,通俗易懂,便于教学使用。
本著作从合同法分则的体系化角度展开研究。通过对典型合同整体的认识、方法论、各个合同类型的重新梳理评价以及相似制度的比较与抽象化等若干重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着重研究了分则的体系化问题。本项目的研究将会为民法典中 典型合同 立法提供理论支持与可资直接参酌的条文样本,确保立法的稳妥性与科学性,有助于提升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水平。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合同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 正文部分以及用以注释法条的材料,采如下体例: 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 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两高公报案例。年代较早或者使用频率较低的文件,并未收录。 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 (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报案例排列。 (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