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法(第4版)》为 法律人进阶译丛 之一,详细介绍了日本的担保物权法。对于我国担保物权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担保物权法与金融、经济命脉密切相关,在民商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一点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尤为凸显。邻国日本是如何规定和不断演化的呢?道垣内弘人教授以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解了复杂疑难的担保物权法,从制度、条文的立法趣旨到最新的实务、判例,都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讲解。《担保物权法(第4版)》无论对法学学习、研究或实务而言,都是一本值得信赖的基础性著作。
担保制度作为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事流转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担保制度的解读和剖析,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对于民事主体和法律从业者来说,更具借鉴意义的学习内容更多地来源于司法实践。正因如此,本书的写作过程,尽力追求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为实践中常见的疑难、复杂的担保法律问题,寻求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案。精选国内各省市区法院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担保法律纠纷判例,将案情高度浓缩,剖析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给出法律建议,以期节约读者时间,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力求对担保法理作深入浅出之阐释,突出实用、新颖、方便之特点,为法律实践中的担保纠纷处理提
本书以《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的担保制度条文为蓝本,以欧盟担保制度的立法与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欧盟成员国的担保制度与理论争议,对欧盟担保制度基本理论,具体规则和我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立法完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全书具有立法透视、理论升华与规则诠释的特点,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欧盟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第二部分为欧盟保证制度,第三部分为欧盟担保制度与我国《民法典》之镜鉴。该书不仅是高等院校学生学习欧盟担保制度的工具书,也可为其他民法学爱好者和研习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民商事领域中的各类担保期间,包括保证期间、抵押权行使期间、质权行使期间、留置权行使期间、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等。主要针对我国现行法框架下的各类担保期间进行理论阐释和实务分析,对域外法相关制度及理论亦有介绍和评述。本书的研究视角以解释论为主,立法论为辅。大部分内容系针对现行法律规则的适用进行解释,少部分内容涉及新旧法变化评价、法律移植、立法建议等立法论内容。本书可以作为适用《民法典》的辅助工具,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务工作者尤具意义,也可作为法学研究者、法科学生工作学习的参考资料。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及学理通说,行政特许权整体上可分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公共资源特许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三类。在我国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之下,在行政特许权主体强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实践中以行政特许权设定担保的做法应运而生。但行政特许权具有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属性,某些行政特许权担保在当前缺乏法律明确规范,行政特许权担保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问题实际上均由合同进行约定,效力存疑。因此,本书基于规范与行为的差异化表现,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概念分析方法,构建行政特许权担保设立与实现的有效机制与路径,以期推动行政特许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本书以该法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为基础,以该法及其配套规定为主干,以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为补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该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的原意及其相互关系,着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法律客厅用和有关实务问题。 本书既凝结了理论研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又反映出执法实务中的具体解决办法,综合了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目前系统研究与阐释该法的*之作。 本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实务界、理论界参与或熟悉立法及其配套规定起草、讨论的有关专家撰写。
《担保操作实务》由“管理篇”、“培训篇”、“实务篇”、“担保公司名称”构成,介绍了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及其公司在中国金融信用服务领域对担保、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资产管理的实践;同时,本书还简单介绍了国内部分担保公司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