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宣告 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工作的正式展开。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改革创新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并在深化认识和把握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完善。本书从三届全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近200篇论文中精选出35篇,分为 制度运行篇 角色定位篇 选认管理篇 职责边界篇 意见效力篇 查明路径篇 六个主题,对技术调查官制度成立的背景、运行的情况、所起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等方面进行剖析,并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以期为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提供意见和参考,确保该制度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编写本书的目的在于着力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全书共分为十三章,内容为跨国民商事诉讼概述,跨国民商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参与人,国家豁免理论与实践,涉外管辖的理论依据与实践类型,管辖权冲突与解决,不同类型案件管辖权,对外送达,域外证据的取得与效力认定,临时措施,审理程序,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中国区际民商事诉讼,中国国际商事法庭。
本书共13章,分别对人格权独立设编当中所涉及的问题做了详尽的阐述,对我国主张人格权是否应独立设编的民法学者的意见做了评论,认为人格权的*重要性以及人格权法理论的系统性,都要求我国立法者将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
现代收养制度通过承继和变造 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私法逻辑来拟制亲子关系。二战后,社会现实需求、国际人权思潮等推动各国收养法不断社会化,发展出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统率,以收养条件、收养程序、收养效力和收养服务为支柱的伞型儿童保护架构。我国《民法典》收养章在承袭既有私法框架的同时,通过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引入收养评估等释放出积极的社会化信号,但仍不足以应对私自收养屡禁不绝、被收养人权益不彰等突出社会问题。于此,当以领域法格局整合亲子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范,形成内外体系协调一致的本土化、社会化收养制度新架构,通过放宽一般收养条件、疏导特殊收养通道、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和支持服务体系等实现特定情境下特定被收养人的最大利益。
伴随着品牌资产欣欣向荣的是商标诉讼案件的急剧增加,从红牛、庆丰包子铺、稻香村到嘀嘀打车、UC头条,有的案件成功“出圈”,成为现象级热点话题,引发公众对商标法及知识产权的思考。商标注册、管理、运营俨然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实行商标代理“二元制”体制,即代理公司与律所均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与代理公司相比,律师通过了严苛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 扎实的法律功底和 强的商标业务能力,且律师通过诉讼案件的反复锤炼,对商标法理解 为深刻,可以反过来指导非诉业务并发挥 大作用。加之,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 为了解,能够使商标业务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尤其是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限制了公民代理,只有律师才能为企业提供从商标注册申请到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本书中
伴随着品牌资产欣欣向荣的是商标诉讼案件的急剧增加,从红牛、庆丰包子铺、稻香村到嘀嘀打车、UC头条,有的案件成功“出圈”,成为现象级热点话题,引发公众对商标法及知识产权的思考。商标注册、管理、运营俨然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实行商标代理“二元制”体制,即代理公司与律所均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与代理公司相比,律师通过了严苛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 扎实的法律功底和 强的商标业务能力,且律师通过诉讼案件的反复锤炼,对商标法理解 为深刻,可以反过来指导非诉业务并发挥 大作用。加之,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 为了解,能够使商标业务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尤其是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限制了公民代理,只有律师才能为企业提供从商标注册申请到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本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