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成文法适应丰富多彩现实社会生活的技术手段,由于词汇比较模糊,其内涵和外延均不确定,只有借助于具体的个案事实才能明确其意义。司法实践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如何将这类不确定法律概念应用于具体个案。从裁判的视角看,是对实际案件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从法律概念的角度观察,则属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本书的基本问题意识是,如何恰当地实现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特别是方法论方面的意义。本书聚焦于两大问题,分为上下篇。上篇是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体系,包括概念界定、与相关概念的关系、生成原因、类型及价值等;下篇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各类方法,包括基本理论、具体化的要求、一般方法、法律解释和类型化。就其关系而言,上篇是下篇的基础和前提,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问题是保险以及保险法律理论和实践领域中重要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引导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以及引导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但是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对此类案件的争议仍频。解决问题的路径一方面在于法律制度有待作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在于进一步理顺有关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基本理论,以及加强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司法案件裁判结果的研究。本书旨在借助于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判例的精细解析,以及对司法判例与理论问题的有机衔接,实现三个维度的功能:、推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司法裁判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第二、推进保险公司进一步优化保险产品,将其条款中免责条款的内容同司法裁判结果作纵深层次的衔接;第三、借由前两个功能的实现,推进保险行
本书从人工智能侵权的热点案件入手,研究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和法律问题。立足于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从医疗、交通运输以及其他使用人工智能的领域出发,分析人工智能致害在不同领域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等,在个性当中寻求共性。同时将学说与人工智能发展现状相结合,明确其不具有民事主体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对人工智能侵权规制的配套制度进行研究,引入区别对待归责原则,对人工智能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方主体适用最为合理的归责原则,完善侵权事实认定机制,健全社会化分担机制。
全书分为四部分,共有七章。章、第二章为部分内容,这部分通过对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与工作原理的梳理,解读学者对人工智能的认识,给出本书作者对人工智能的定义。第三章为本书的第二部分内容,本部分对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在社会各个领域进行了方向性描述,并对赋能行为过程和结果展开了人文层面反思的问题提出,这些问题既是哲学、科学、法律、伦理、经济、社会治理层面学术界对人工智能反思研究的重点,也是本书法律分析的重点和给予回答的问题。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为本书的第三部分内容,这部分从法律人格、法律人格拟制、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法、人工智能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责任归属的法律治理核心问题开展了全面的法律分析,以机器理性为人工智能本体,从认识论、方法论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回答。第七章为本书的第四部分内容,
本书分知识产权制度、专利、商标、其他4个专题,汇集14篇文章,汇集知识产权及相关领域各方面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从业人士,围绕近年来的专利法领域热点问题展开研究,为专利法的发展趋势把脉,为专利法相关管理、运用献计献策。相关文章是专利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可以为从事专利法研究的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亦可为业界实务人士提供学习、运用、维护专利法的新渠道。我国专利法发展逐渐提速,成果斐然,立法更加完善,更加趋于系统化,亟需这样一本百宝智囊型读物。
本书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入手,从产业规模、产业链、技术链、企业链四个方面整理人工智能产业的基础数据;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四个方面分析当前人工智能产业的宏观发展环境,结合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人工智能产业转移的基本规律和转移趋势;从创新政策和各省市公共服务资源两个方面揭示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环境。然后,根据上述产业资料进行人工智能产业专利导航分析,重点从专利分析的角度确定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优劣势和竞争实力、专利运营实力定位等,从而指引重点区域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路径。
本书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组织编写和审定,作者均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权威学者。本书以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为基础,结合各个具体法律条文,以日本、德国婚姻家庭法评注大全为蓝本,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婚姻家庭法评注体例。本书可作为理论研究者和司法实务者的权威参考图书。
本书是一部从雇主组织法视角研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专著。*、二、三章研究不同的劳动关系基本模式下雇主组织的法律主体界定、功能及其制度基础,着重于不同社会环境、制度架构下雇主组织法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之互补性,以及其面对去管制劳动政策的不同应对。第四章回溯了我国近代雇主组织立法、职能及其制度保障,第五、六、七、八、九章结合前四章的理论模型与分析工具,阐述当前我国雇主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时面临的主体、参与机制及参与途径等法律资源有限性问题,并提出若干完善建议。本书强调雇主组织法律保障的系统性建构应以功能性为导向,有重点有区别地逐步推进雇主组织的保障性立法。
本书重点介绍 App 运营商、数据出境企业、拟 IPO 企业对于数据合规应履行的义务及达到的要求,结合热点问题和作者的实务经验,从数据合规的角度分析数据案例、法律条文及域外法律等,为 App 运营商、数据出境企业、拟 IPO 企业提供实用有效的合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