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塑造民法文化,努力培养依法积极理性为权利而斗争的人。本书从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关爱特殊群体、具体的形象的人、生命尊严、民法典的大道初心五个章节讲解不同人的民法故事,例举了63个案例,努力 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典所培养的是大写的、完整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这也是在培育良好的公民素养。 民法典的人法品格和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是作者做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两条主线,《民法典中的人》是作者对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是对广义法律实践观的研究尝试。本书也是在坚持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上经典人像的基础上,对人的形象的再描画、再补绘,展现二十一世纪我国民法典中自由全面发展的 人 的形象。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组织编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电影产业的国家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相关法律法规、历次审议报告等立法资料,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本书共13章,分别对人格权独立设编当中所涉及的问题做了详尽的阐述,对我国主张人格权是否应独立设编的民法学者的意见做了评论,认为人格权的*重要性以及人格权法理论的系统性,都要求我国立法者将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
经营者集中救济是政府通过反垄断法适度干预市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控制经营者集中的有用工具,是民众参与公共治理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反垄断法回应社会需要的制度创新。本书采用比较研究、历史研究、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等方法,以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相关立法与执法经验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现行立法与实践做法,试图在分析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具体运作环节的基础上,以经营者集中救济的产业适用为中心视角,探究在不同产业环境下经营者集中救济适用的特点和规律,分析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效果,*后提出完善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的对策建议,是一部具有较高理论深度和实务价值的著作。
本书为著名民法学者徐国栋先生早年的关于民法基本理论的经典著作。曾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首批中青年法学文库。本书在民法学界影响甚广,学术引注率很高,为学习民法学学生之参考用书。现作者对本书全面进行修订,将于今年年底完稿。
本书介绍了美国联邦法院所确立的并得到当今两大法系国家法律所承认的公共场所隐私权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场所隐私权理论的产生、发展、确立、争议和具体适用,确立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必要性,公共监控时代的公共场所隐私权,公共道路上的隐私权,等等。书中还对我国公共场所隐私的特点进行了阐析,值得关注。
立遗嘱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老了病了才去立遗嘱?家庭和睦就不需要立遗嘱了吗?有法律,就真的可以不需要立遗嘱吗立遗嘱,真的是有钱人的事儿吗?我家就一个孩子,也需要立遗嘱吗?立遗嘱,真的只是个人的事情,与企业无关吗?订立遗嘱,有哪些形式?口头的行不行?自书遗嘱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让人代写遗嘱,是否一定要有其他人在场?哪些财产可以写进遗嘱里?遗嘱订立之后,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安全可靠?遗嘱,是保密好,还是公布好?……陈凯、蔡慧永主编的《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为你打开了维系家族传承的一扇窗!教你了解订立遗嘱的前前后后,手把手地教你如何更好地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瑞士民法典》于1912年1月1日生效,其制度安排、语言风格、起草过程都独具特色,当之无愧地属于一部*的优秀民法典。《瑞士民法典》 首创了 民商合一 的立法体例,次正式确立了立法者和法官之间的规则,承认了法官造法,把人的因素引入司法过程中;《瑞士民法典》次在法典中确立了民法基本原则,采用了以民法基本原则处理法律局限性的模式。 本书译文翻译自瑞士的正式官方法文版本,截止于2013年7月1日的*一次修订。 《瑞士民法典》的翻译前后历经10年,如今在中国民法典编纂如火如荼地进行时,该书终于付梓出版,希望这部优秀的民法典能够为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从开发、探索到体系逐步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和改进的路程。在这一过程中,高速公路建设的法律体系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单行法律法规到完备法律体系的过程。高速公路作为国有财产,通过融入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加快其建设进程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无可厚非,但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却十分的复杂和棘手.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也难以遵循一个一定的标准,这给法官适用法律带来了相当多的困难。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高速公路经营者的特殊法律地位。一方面高速公路经营者从政府受让了高速公路经营权,运营和管理国家财产;另一方面其仍然保持了自身的民事法人的属性。在他的行为中既有行政行为的属性,又有民事行为的属性,这给当事人
力求能够准确透视我国当下在家事法领域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据此,本书以《民法典》的编纂为研究背景,以笔者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积累为基础,依据*的亲属与继承法理论,采用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对我国亲属与继承法领域有关非婚同居、变性人变性权及其婚姻家庭权益、代孕生育、半流动农民工家庭婚姻家庭权益、成年监护、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老年人养老权益、财产继承等理论前沿、研究热点难点与审判实务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探讨,并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对一些重要的亲属与继承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问题进行研究。
对罗马法的分析开始,本书确定了对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研究的法律政策视角。在其后的研究部分,重点展示了法律政策对近代民法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的基础性、决定性影响,继而研究哲学思潮发展、法学思想变化、社会法学发展等影响下新的法律政策及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范围的重大改变。而作为现代损害赔偿法发展的更具体展示,本书继而研究了重要且有代表性的“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损害赔偿范围和途径选择的影响”、“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及其对损害赔偿范围和途径选择的影响”以及“医疗损害救济的社会化发展对损害赔偿范围和途径选择的影响”问题。后,本书在研究损害赔偿范围在中国的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法损害赔偿法律政策、范围确定和途径选择的建议。
本书以主要发达国家的家事纠纷解决制度为对象进行比较研究,并通过对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几种主要的方式,包括家事诉讼、家事行政解决机制和民间调解机制,以及这三种机制的衔接和协调的现状中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对之前的法理分析提供域外和实证的证据。*后,从特别诉讼程序、家事行政解决程序、家事民间调解程序以及特别协调程序的角度对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体系构建提出可行性的改革进路。
民法典正式公布实施后, 人民 fa 院及 人民检 cha 院对之前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文件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与修正,本书拟将近期新修订公布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全部收录并进行体系化的汇编,供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随身查询使用。主要包括: 人民 fa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人民 fa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人民 fa 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人民 fa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人民 fa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人民 fa 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 人民 fa 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人民 fa 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
本书对全国各地法院裁判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案件做了汇总梳理,结合问卷调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四大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以期为条例的修订提供一个实证视角。 热点专题: 政府信息概念实证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例外实证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范围实证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实证研究
作者研究了多个不同法系国家的调解实践,从基层的司法需求出发,吸收国外调解培训的好经验,运用一种更灵活的体制,旨在为中国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一本zui为实用的调解教材,做到 即使是受过初中教育的调解员也能读懂 。本书的优势在于,长期基层工作的经验使作者了解一线的法官、调解员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所以与其他同类教材相比,没有太多的宏大叙事,也没有庞杂的资料堆砌,更多的是调解过程中各种情况的应对和细节的处理。实例丰富,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简明实用。
本书通过大量解读司法实践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劳动纠纷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必须懂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书中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对读者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纠纷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适合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在我国刑法的实务处理和理论讨论中,存款的占有至少具有四个层面的含义,即现金的事实占有、现金的法律占有、存款债权的占有以及基于存款债权的占有而产生的对现金的占有。这种多义性直接导致了存款占有归属认定上的不确定性,从法治国原则的角度来看,这将对法安定性与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构成威胁。因此在刑法教义学上,自上,有必要讨论这种多义性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德日刑法教义学传统中对于财产犯罪基本概念的解释;自下,则应着眼于这种多义性在现实案件处理上的必要性与妥适性。本书尝试从清理我国刑法中涉及存款占有这一命题的具体案件出发、结合德日刑法理论和实务对于这些案件的处理讨论存款的占有所具有的这种多义性在教义学解释体系和实践处理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财物概念上主张有体物概念,在占有概念上主张事实上的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不同主体的责任如何具体分担,关涉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并直接决定本国经济能否健康发展。本书针对中国当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三方主体责任分担所存在的不足,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基本养老保险筹资责任分担机制进行研究,提出了颇具可行性的制度设计方案及有针对性的策略安排,不仅丰富了社会保险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而且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实践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