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信用证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技巧》围绕信用证业务展开,首先讲解了与国外进出口企业、银行交涉中的策略与思路,随后分享了 DOCDEX 裁定申请与答辩的技巧,并针对信用证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后结合实务对 UCP600 进行解读。 上述内容均为作者原创,或为作者亲历案件处理方案,或为作者独到的处理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信用证风险防范、纠纷处理技巧方面的空白。
本书主要包括2023年《公司法》,2023年《公司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要点等内容,全景呈现本次修法内容,修改条文前后变化一目了然。本书结合相关公司法条文修改起草过程中的主要考虑以及争议焦点提炼修订导读,修订要点,并收录2023年《公司法(修订草案)》历次审议说明。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修改条文的内涵和精神。
本书着力描绘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走向、科技金融、竞争战略、职场圣经、文化融合等多个维度的商业秘籍。作者对产业经济、商业模式和公司运营等方面有着透彻的理解和深刻把握,是企业法务人员和律师必看的一本书。
本书以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经理为研究对象,致力于系统阐释公司经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与具体运用。在新《公司法》颁布生效的背景下,关于公司经理条款所作的调整之处仍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公司经理 称谓在商事生活中使用极广,但我国法律层面并未明确公司经理的含义,关于公司经理的法条亦屈指可数,商事实践与立法规范呈现出的不平衡状态值得深思。本书立足于公司经理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考证,针对相关概念予以系统解构,以公司经理权为概念核心,即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经理以拥有公司经理权为标志。解决我国公司经理问题的关键在于从公司经理法律地位的再确认中勾勒出公司经理全貌。公司经理不能无权,更不能权力至上,公司法既要规范公司经理的行权机制以保障经理权力的顺利行使,又要明确公司经理的法律约束机制以防止公司经
在股东代表诉讼所涉及的各利益主体之间,公司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核心地位。既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构建股东代表诉讼利益平衡机制的中心环节。公司在诉讼中的角色既复杂又尴尬,它可能是诉讼的*受益者,也可能是*的利益受损者。这就需要积极发挥公司在诉讼中的作用,使之能够对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启动与进程、对诉讼的结果施加必要的影响,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所要实现的各目标之间起到调节与平衡的作用。本书主要阐述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股东代表诉讼诉权的性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参加、公司的诉讼地位、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权利、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义务,以及公司参加下的利益平衡机制。
本书主要介绍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较为常见的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能较好的满足各个层次读者的需求。本书在简单易懂的讲述中不失专业性,案例叙述部分十分贴近生活,且本书内容丰富,语言简练,具有十分重的参考价值。
公司控制权是一个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被反复讨论却尚无定论的问题,而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一个分配和平衡机制,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也就是解决如何监督和规制公司控制人的问题。本书希望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问题,立足于公司控制权分配的实际状况而非公司法预设的理想模式,抓住公司控制权享有主体这个关键寻找解决公司治理难题的突破口。本书首先从公司控制人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在总结公司控制权配置基本原理、正确认识公司控制人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比较各国对公司控制人规制的主要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选择借鉴,进一步探讨不同类型公司控制人的具体法律制度,终为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司控制人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隹的六种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对于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该参照。 本套丛书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人民法院发布过的指导性案例和相关参考案例,通过对同类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丛书体例如下:上篇为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下篇为审判依据,收录了包括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重要的司法审判政策和文件,它们在
《国家企业权力规制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观察和剖析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共性问题,即国企在设立、经营到退出的过程中无不受着国家权力,特别是其中政府权力的影响,同时又将这种权力有形或无形地传递给其他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权力本来是为保障公共性而生,因公共性而具有合法性,但不受制约的权力极易异化为对公共性的悖反。一方面具有普适性,现代各国无论其社会制度为何,大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企,对这些企业如何有效监管,特别是如何规范其中的政府权力因素,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另一方面又极具中国特色,在社会主义制度和本土文化的双重背景下,国家对于国企在权力的表现形式、运行方式及制约手段等方面都有值得研究的特殊性。
《公司管控:法学院没有教的“公司法”》参照我国立法成文时在结构布局时的习惯做法,分成四个部分对我国的公司法进行解读:一是通则部分,从“公司”这个组织在方方面面上的表征说起,突出其制度设计上的考虑和用意,立体剖析“有限责任”作为防火墙的性能,并延伸到法律制度的执行实践当中,出现的各种实际情况,尤其是“PPP”语境下公司制度的变形、四个司法解释的适用对象,进行递进式介绍。 二是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对应“设立阶段”“设立后的经营管理过程”“终止退出”三个阶段,从静态和动态二个不同角度,由需要事先着力预防的问题入手,到实践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乃至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办法,分层分类地进行深入浅出的层层剖析。
公司法是一门运用性极强的学科,公司法的理论研究始终离不开公司实践的探索。 虞政平著的《中国公司法案例精读》在对中国公司制度的历史及现状进行精要介绍的基础上,以公司设立与人格权能、股东出资责任、股东权益、股权转让、公司决议与高管责任、公司解散与清算等六大纠纷类型为编写主线,精选了近年来公司法领域实判的30个经典案例,通过 法官的法理解读,深入阐释了中国现行公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书中所选, 大多数是经过再审程序、极富争议和 典型性的案件,涵盖了当前中国围绕公司法实践所发生的主要及热点纠纷问题; 终裁决 大多数由 作出,有些还是《中国公司法案例精读》作者承办或参与的案件,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