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履行合同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合同的履约状态尚未终确定,而作为终局性债务清理程序的破产程序却不得不对此予以回应。合同状态的终确定无非继续履行与不再继续履行两个维度。对于前者,本书认为在规则构建时需着重加强对非破产一方的利益保护,与此同时,其履行抗辩权应得到必要限制。此外,为更好地适应经济活动的多元化需求,应允许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后将该待履行合同转让,即使当事人间存在禁止合同转让的事先约定。后者,本书认为实则是一个破产财产的抛弃问题。即破产债务人于合同中享有的权利能否被纳入到破产财团中。待履行合同的特殊之处仅在于破产债务人享有权利以其履行自身债务为前提,且此种履行受破产法之比例清偿定位的限制。该问题的解决,无需借道 解除权 。
一直以来,我国都以接管、托管、关闭等行政手段来处置经营失败的商业银行。不同于上述手段,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是以司法救助手段来挽救已经发生重整原因、但仍有改善希望的银行,因而更具有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公信力。金融秩序事关重大,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轻易让一家商业银行倒下。若重整成功,危机商业银行则好似凤凰涅磐重生一般;而那些经过接管、重组直至破产重整等程序仍拯救无望的银行,及时清算也确保了其退出的真正市场化。所以,破产重整是危机商业银行真正倒下或者说被清算前的后一块多米诺骨牌。
近年来,破产法的基础理论仍然存在诸多争议、立法还存在不足之处,从而对司法实务带来了诸多困惑,带着对这些问题的疑惑,作者对破产法中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讨论。为更系统地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变革中的破产法:理论与实证》在对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框架和本人授课讲义框架整合的基础上而展开,结合国外破产法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及我国两部《破产法》的具体制度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探究和实例层面的充分论证,从而为完善我国破产法的具体制度献言进策。
刘左军等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根据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对部分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再次出版。本书的释义部分结合实践以及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具体规定,对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意进行了阐述,力图做到准确和通俗易懂。本书在第三部分收集了近年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读者提供资料上的便利。
本书以《企业破产法》的结构为框架,以破产司法进程推进为线索,共分10章,涵盖破产案件管辖、破产标准认定、破产撤销权行使、破产重整实施等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个问题均围绕一个案例展开,通过提炼关键词、展示法官视点、剖析法律精神,把裁判思路和理性思考具体地呈现给公众,应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探索。本书既通俗易懂又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希望对研习、适用破产法有所裨益。
国有企业改制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课题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近年来,围绕这个课题所面临的问题有争议,也有尝试,有经验,也有教训。但是,有一个共识是不容置凝的,国有企业改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大方向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国有企业改制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本书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律师,在总结多年来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本上撰写的,系统化地汇集了国有企业改制的种类型和方式、程序,并对国有企业改制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许多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整理,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制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书立足我国国情,以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为依据,参考我国*的《破产法》(草案),深入阐述论述破产法的若干重要制度,包括破产原因、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破产宣告、破产管理人、破产债权、破产财团、破产清算、重整制度、个人破产等,并利用*外文资料,对英、美、德、日、荷等国破产法作专题研究,以汲取、借鉴其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与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先行就重整制度及其适用于上市公司的理论依据进行阐释之后,分别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机构与管理形式的选择、重整债权、重整计划等微观层面对具体的制度设计予以分析,同时,针对重整与资产重组的衔接等事项亦作出了较有深度的阐述。在论述过程中,本书结合破产法实施以来的所有真实案例,能够使读者了解到上市公司重整的方方面面。
六十周年,六十部作品。 2010年是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华诞。为总结办学经验,醇化学术氛围,凝聚西政情缘,学校定于2010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六十周年校庆活动。经过认真筹备和严格筛选,编者谨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呈上自己的作业——西南政法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系列文库。 这六十部作品,集中体现了西政学术的传承和创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论法律视角下的银行破产》分册,书中研究了银行破产的法经济学分析、银行破产制度条件假定等内容。
《企业破产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根据纠纷类型划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先精选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在此基础上全面阐述该专题所涉及的审判依据、法律要义、裁判思路、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
本书首先介绍了中美两国破产法制的演变与特点,进而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管理人及相关程序参与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制度、跨境破产这九个方面对中美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2006年8月27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诸多的突破,如重视债权人自治、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重整制度、强化破产责任等。新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必然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会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书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书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入了解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了解破产法,提升自身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本书是有关破产法的文化与理念、趣闻与轶事,破人从事破事的感受,思绪随笔与案例漫谈,破产名家风范,域外破产风情等内容的文集,旨在传播破产法文化,改变人们对破产法、破产的偏见。具体包括: 破人 传奇、 破法 精义、破产拯救、破产审判、 破人 感悟、 破人 随笔、 破事 访谈、域外 破事 。
《公司破产重整法律实务全程解析――以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第2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确立的企业破产程序,通过一起真实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背景,以破产程序的走向为脉络,从破产方案的选择、申请破产、债权的申报和审核、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订和表决批准到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和监督等全面解析了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操作,并根据破产重整的不同阶段,为读者呈现了承办律师起草的文书、制订的方案及创设的制度,对于从事和进行公司破产重整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价值。 《公司破产重整法律实务全程解析――以兴昌达博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第2版)》第2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和公司破产重整业务的新发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006年8月27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诸多的突破,如重视债权人自治、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重整制度、强化破产责任等。新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必然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陈晓峰编著的《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修订版)》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与管理建议。《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修订版)》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入了解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了解破产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
本书是在现今世界各国改革和修订破产法,以及在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破产法》的背景下,系统研究破产欺诈法律规制有关问题的学术专著。本书基于我国破产法理论、立法和司法的现状,参照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破产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图建立起系统化的反破产欺诈法律机制。在此主题之下,书中研究了两个论题:一是破产欺诈行为理论和立法体系;二是设置科学、系统、完善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书中对破产欺诈行为的特定含义和构成要件、破产欺诈行为的类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在综合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对破产欺诈行为应当建立概括性条款加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同时,在采用系统、实用、比较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有关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从对
相比较于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破产法律制度,2006年8月修正的《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这对以往施行的 企业法人破产主义 做出了重大改变。但由于合伙企业的特质,即有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使得合伙企业的破产制度与既往的法人企业破产相比,从法律理念、制度价值到具体制度都存在重大挑战。在众多融资工具采用有限合伙的现实状况下,如何清算并退出市场是亟需回答的问题。本书在借鉴国外的立法原理、规则和参考我国的 法人企业破产 制度的基础上,试图从合伙企业的本质出发,论证其破产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并且提出特别适合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本丛书是公司法相关实务类书籍,注重操作性和指导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上市、并购、产权交易、清算等各项业务,从相关法律风险和防范、典型案例与评析、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范本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本分册为跨国公司并购相关法律实务与操作的全程指引。 本书为“*公司法律实务与操作指南精品丛书”的《跨国公开发中心并购法律实务》分册,重点在于以对跨国并购的一般理论的研讨为出发点,根据跨国公司并购实际,将本书主体内容分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实务指南和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实务指南和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实务并围绕上述并购中出现的潜在的问题进行严谨地法律分析。具体而言,本书按照法律专业人士处理业务的通常顺序,对并购前的准备程序、尽职调查、并购的途径、反并购措施、资产评估、审批登记审查程序等依次
建立百年老店,是大多数企业家孜孜以求的理想。但是,市场体系不相信眼泪,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生存法则。企业家在努力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可能使其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破产法律制度,就是对没有挽救价值的失败者强制出局的游戏规则。 在企业因破产而被淘汰出局的过程中,作为企业灵魂的职业经理人,会因为自己的种种不当行为而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制裁乃至刑事处罚的巨大风险。如何理解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应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的安全线之内,防患于未然,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一位职业经理人的理性选择,这也正是本书的创作目的之一。 企业经营资不抵债是破产出局还是有条件获得重生?破产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经理层、企业员工如何在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框架内,通过博
目前,破产法课程已成为高校财经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基础课程之一。本书正是为这类专业的需求而编写的教材。全书分为破产法概说、破产案件开始的要件与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管辖与破产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与破产财团、破产撤销权、破产取回权、破产别除权与破产抵销权、破产费用与公益债务、破产债权的申报、调查与确认、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债权与破产清算等十四章内容。本次修订补充了破产法理论研究的一些新成果,增加了破产法实务中新问题的回应,加入了已经颁布的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更新了每章的思考题和参考文献,添加了一些引导案例和思考案例,并适度删除了版中与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的对比性内容;同时删除了原书第十三章(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第十五章(破产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