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疏议(第二版)》从财政危机等现实问题出发,提出了在财税法领域普遍存在的需要着重关注的"两类问题",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三大主义"。在财税法的制度变迁过程中,上述的问题与主义体现得尤为突出,因而本书又提出了连接问题与主义的"可税性理论",以期更好地指导具体的制度建设,完善对各类主体的权利配置,完善对各类主体及其行为的规制。为此,本书还着重以在财税法中居于重要地位的税法为例,探讨了税权的具体分配,以及对各类主体及其行为的税法规制问题。本书涉及到了财税法领域*为重要的一些基本问题,涉及到诸多相关学科的理论及具体制度,适合于各类对财税或财税法有兴趣的人士阅读。
财政法学是一个 广阔、有待开发的领域,它既涉及税、费、债等各种财政收入工具,也需要关注财政管理、支出以及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为推进学科的发展,财政法学研究不能停留在理念,还必须深入到具体制度,采用解剖案例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 熊伟编著的《财政法基本问题》内容除阐释财政法的理念架构和宪政基础外,还深入剖析了纳税人知情权、税收先征后返、地区间对口支援、中央代借代还地方、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道路通行费、燃油税费改革、区域财政合作、 体制改革、所得税汇总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超收收入、预算的性质和效力等现实问题,并在政策层面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财政法基本问题》的意义不仅在于学术观点的创新,也在于案例式研究方法的引入。通过关注现实问题和分析具体制度,财政法学的理念和原则
本书以传统理论创新为基点,将重点置于中国财税法生态化的实现路径之上,并将生态化的要求渗透到现行财税法之中。一方面考察了财税法对于环境治理、资源保护、能源利用的规制现状;另一方面通过将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具由传统命令控制型向基于市场的经济型的转变,尤其将财政转移制度运用于生态补偿机制中,奠定了生态财政法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关明凯著的《三资企业法通论》是以企业主体法学所进行的分类,它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只有涉外因素的企业,按照现在的通行说法为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资企业法学通论》是对上述三种企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的著作。全书内容分五编十六章。靠前编为三资企业法的一般理论。包括三资企业法的概念与原则,三资企业法律关系。第二编为三资企业的依法成立。包括三资企业法概述,三资企业的设立与登记,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与投资方式,三资企业的期限、终止与清算。第三编为三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三资企业经营管理机构与用工制度,三资企业的场地使用、物资购买与产品销售,三资企业的财务、外汇与信贷管理。第四编为三资企业税收制度。包括三资企业流转税法,三资企业所得税法,三资企业辅助
本书作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和司法体制问题所作的系统研究成果之一。该书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丰旨,对司法权的性质、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未决羁押制度,法院变更起诉问题、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刑事证据规则,辩护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索。在遵从版所倡导的从问题出发提出法学理论的学术思路的前提下,该书的第二版则奉行“从问题中提出自己的主义”的理念,主张在形成问题意识的前提下,将中国的法制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概念化”,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从而作出中国学者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