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与补偿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收录了征地拆迁与补偿纠纷解决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每一类别又根据实际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细分诸多实用小类,方便读者对应查阅。
本书是由郭洁编著的《土地所有权一体保护立法研究》。《土地所有权一体保护立法研究》的内容简介如下:几乎没有哪个国家的土地关系比我国的现状更为复杂和混乱,集中表现为土地所有权保护的二元制制度结构。淡化并最终消除二元制结构,增强土地关系法律调整的一体化程度,是理顺我国土地关系、实现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基本途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塑造以财产利用为核心的土地用益物权制度,以所有制为核心的所有权制度架构还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计划体制下土地管理制度。 但在现实中,隐性的各种土地交易行为不断突破现行法的禁锢,蕴含着土地权利人对土地权利市场化的利益冲动。《物权法》没有吸收经济体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的新成果,没有现行的制度禁锢,没有充分关注土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
《征地安置补偿索赔指南与赔偿计算标准(第二版)》由索赔指南:遇到征地怎么办;计算公式: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怎么算;典型征地安置补偿案例要点提示;法律依据四章构成。主要包括什么是征地、征地的处理流程、征地纠纷的解决方式、征地补偿相关法律文书、年产值倍数法、区片综合地价法等。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
本著作从管制本身着眼,敏锐地抓住了“在路径依赖下,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管制手段上仍带有明显计划色彩”这一现实和本质的问题,紧密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市场取向改革”这一核心,运用经济法的理论深入探讨了国家为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国家凭什么干预土地资源配置等法律问题,系统论证了市场取向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体系,总结归纳了各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律性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由来、特点及所存在的内在结构性缺陷,得出了“土地用途管制权应当首先是一项市场规制权,应当按照建构一项面向市场、常态性、基础性的市场规制制度的要求来重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结论,进而初步提出了重塑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本书在行政管理类法规板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储备;(2)土地一级开发;(3)土地整理;(4)集体土地流转;(5)新城开发;(6)旧城改造;(7)城中村改造;(8)棚户区改造;(9)国有土地预申请制度;(10)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涵盖了土地前期开发的基础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储备机构的设立、权限,企业参与土地前期开发的方式、收益模式、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关法规等。财政管理类法规版块主要整理编制了以下类别的法律法规:(1)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3)土地前期整理资金收支管理;(4)与土地出让金使用相关的其他规定。从规定内容上来看,涉及了有关土地出让金、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的预算、构成、使用、管理以及计提费用等相关法规。
土地所有权,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最核心理论问题。这不仅反映在许多民法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建立的,而且还反映在其他一些民法理论,也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所有权相关。作者十余年以来长期关注并倾心于对土地问题的研究,在专著《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之后观点逐渐鲜明,于本书中明确提出: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是资源时代的必然趋势,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是改革的必由之路。土地所有权已越来越远离私法而成为社会法的权力类型。中国土地法制制度必然以使用权为核心建立。土地资源利益应当还原社会。这种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的观点,经济学界亦有部分专家赞同,此不同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论断。势必引起一场重要的论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