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这是一本高屋建瓴的环境法学经典教科书,历经七次精心修订,影响广泛深远。 四位著者均为环境法学界德高望重或颇具影响力人物,对环境法有精准透彻的理解。著者冷静思考、理性分析,构建出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关注具体细微的制度,展现全方位环境法律规制体系;同时兼顾实践性,有针对性地指导环境法律实践;大量吸纳全新环境立法和政策,时效性突出。 《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八版)》主要根据环境法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新的司法解释等,对内容进行更新,并深入阐释。此外,本次修订也着重对全书体例重新审视、对全书资料细致筛选,真正做到去芜存菁、吐故纳新,令其结构更趋均衡得当、表述更趋简洁准确,保持其权威性和先进性,并更适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使用。
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属性是界定财产和权利的基础。本书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环境方面的资深专家撰写而成。本书分为四个部分。部分探讨了财产法和财产权利的理论和概念。第二部分研究了案例国家在国家层面上的自然资源制度。第三部分对财产权、市场和监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后一部分对房地产领域、环境上的水市场、财产权以及林业部门中的生物碳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产权市场这些方面的正在形成的新兴财产制度和可持续能源发展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本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从理论角度又结合具体实践,以能源为中心研究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创新点在于:对气候变化形势下的林权、排放交易、供水服务、生态服务、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制度安排提出了创新性设计或者设想。同时,它对于政府、投资者
排污许可制是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排污许可制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改革,从地方探索到 推广,从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到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从单一要素到综合许可,从重点污染源到“全覆盖”,从一条原则规定到一部部行政法规和规范,承载了几代环保人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 本书对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并以附录的形式给出了现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范和指南目录,可为企业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环境法学概要》定位为环境法学概要,主要阐释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从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权利基础、制度体系和运行环节等方面总结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按照环境法的理论逻辑安排内容,按照法学逻辑对国内外的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通过对环境法律规范的梳理与条文解析为依据与佐证,阐释环境法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重要实践。尽可能地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及立法成果并以中国三十多年的环境法治实践为重要研究对象,高度重视环境法理论对实践的解释与引领,从环境社会事件、环境执法过程、环境司法实践中抽象与提炼环境法理论、制度,回应环境法制度创新需求。
本卷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蓝皮书)培育项目“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的第三份“报告”,是在总结靠前份“报告”的编写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环境法制发展报告”项目的尝试性研究成果。项目课题组对2011年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实践进行研究,提出需要关注的专题,并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司、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的专家、学者探讨后确定本卷对能源法制建设、水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流域管理法制建设进行的专题研究。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迅速增长。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量高达1.7亿多吨,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但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率不高,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比例更低,与日俱增的生活垃圾已成为困扰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由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市政维护和管理中产生的垃圾等构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特点是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季节性变化大等。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在总量上增长的同时,成分也在发生很大的变化。生活垃圾中无机物的含量持续下降,物不断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 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产生,不仅严重地污染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玄武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争先、矢志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努力以富有标识度的工作业绩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
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至2020年底,已根据新的生态文明 发展战略,完成了 监管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并将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此背景下,企业在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也逐步由 初的防治污染导致的环境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逐步转向前置的、高要求的合规管理要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荣良、万美、黄启荣律师,结合自身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的实务经验,从企业如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和应对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出发,梳理了生产型企业从建设之初到退场,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要点、指导企业执行和防范环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