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本书通过深入分析国内环境法典编纂的现实立法条件和政策条件以及国外环境法典编纂经验和考量因素,指出我国编纂环境法典的历史性重要意义,旨在为中国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对策,为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纂。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玄武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争先、矢志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努力以富有标识度的工作业绩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先后获得全国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全国模范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
船舶污染是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源头之一,如何对相关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赔偿,事关受损权益救济和污染事故预防。本书聚焦船舶货油、燃油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
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本书围绕 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 的制度建设目标,对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产生的背景,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性质,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理论依据,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构造,自然资源清单编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产核算、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约束与监督机制等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期望这些研究对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设和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随着中国探月工程 三步走 圆满收官, 天问一号 实现从地月系到行星际探测的跨越,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国航天事业整体快速发展中凸显出愈加重要的地位。《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进一步指出,为全面建成航天强国,未来五年我国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积极参与外空资源开发利用等国际议题讨论和机制构建。本书较为深入地探析了有关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现有国际法原则、现有指导理念、当前外空国际立法的困境,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需引领外空国际法治变革。在此基础上,本书考察了有关 区域 和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与外空矿产资源活动进行比较和类比,创造性地构建了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活动协调、惠益分享及环境保护制度。本书旨在为我国参与并引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我国外空权益、构建外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本书全面阐述了中国碳交易的时代背景,介绍了国外碳交易实践及立法经验,翔实阐述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及地方立法,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实践及立法进行了归纳与分析,系统梳理了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及政策法律,揭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构建的难点与重点,提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若干完善建议。
《践行两山理念 共护绿色太行 环太行山四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研讨会优秀论文集》选编的优秀论文涉及体制机制、文化资源保护、司法协作、集中管辖、生态赔偿资金管理、碳汇、生态修复、绿色原则,公益诉讼等研究内容。论文作者大多来自审判实践一线和高等院校,具有较好的法学学术背景和理论研究基础,提出和关注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论文所提出的观点、解决问题的思路,具有一定的创新之处,对实践问题的有效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教材从法学学科出发,结合环境法医学交叉学科开展编写,全面、系统地呈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论、环境司法诉讼程序相关制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与技术规范。本书从环境法基本概念入手,按照学理和法律分类,详述了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不同类别诉讼的具体程序,系统地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并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建立规范和实践的联系。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本书笔者几经斡旋,终于取得国际法学界著名出版商Matinus Nijlaoff Publishers公司的授权,将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过去30年来的会议论文原文,完整交付给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由其自由挑选其中的重点,翻译成为中文精选集刊,在中国正式出版。这一套论文精选集,因此得以呈现在国内读者的眼前。相信它对于中国海洋法律与政策未来的研究发展,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书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研究对象,针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公私合作与引入第三方治理后的公私权利构造与契约范式为理论基础,总结提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策制定与实践运行中的理论与现实困境,同时对域外的先进做法与有益经验加以归纳和借鉴,以政府、排治污企业、社会公众、公民个体等参与主体为基点,从政府监管、市场培育、公众参与、责任界分、纠纷解决等不同层面来探讨规则完善与机制构建的路径与方式,将公私合作、利益均衡、风险控制作为线索贯穿整个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是为民造福的 百年大计 。环境监管失职罪作为生态环境监督领域刑法规制的主要罪名,其犯罪主体只聚焦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能有效遏制我国早期 先污染,后治理 发展模式的弊端。为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正义、生态文明等环境法治理念,应将生态环境法益确立为刑法的独立性法益,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注意义务构造,从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自然人范围、单位犯罪主体以及共同犯罪三个维度进行拓展,进而推进美丽中国的全面建设,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感受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自然资源管理,本书以从概括到具体的形式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进行研究。章到第四章是概括论述,从基本理论到国内外制度研究,包括: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基本理论;第二章,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历史现状及问题;第三章,国外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第四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改革的思路和对策。第五章到第九章是具体论述,以自然资源资产为核心,就相关内容逐一论述,包括:第五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研究;第六章,自然资源资产分类调整机制;第七章,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研究;第八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研究;第九章,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历来是法学界关注的热点。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石。此后,改革新政叠出,自然资源改革从学术研究跃升为制度构建。本书以此为背景,结合国家改革大势和政策内容,研究新时代自然资源法律问题,探讨适合的制度方案。同时,结合我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配套制度,延伸探讨其中的新问题,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和地方政府间土地权属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创新问题。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