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本书详尽分析了体现中国民族精神的儒家环境伦理观,并充分论证了儒家环境伦理观对中国环境法从理论到实践直至发展方向的重要影响。探讨了环境伦理观对于环境法治的重要意义,强调在伦理观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所选取的环境伦理观应该在诸多方面影响中国环境法,以促进“伦理法律化”和“法律伦理化”目标的更快实现。
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本书以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反思和变革为突破口,寻找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核心所在,着力解决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在法理层面有待突破和创新之处,以期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从而促进我国循环经济法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本书以循环经济法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设计作为研究的对象,依次对循环经济法的界定、特征及体系、循环经济法的法理学视角、循环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及其他、循环经济法的生态人模式、老子哲学对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启示、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结构分析、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能、循环经济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循环经济法的电子废弃物制度、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法律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述,进而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并进行详尽的论述。
本书为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打造的新品牌《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目的是通过对中心政策法律研究方面成果的梳理分析、归纳总结、提炼升华,搭建法治研究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支撑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本书此次主要收录中心近两年的优秀研究成果,形成《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2013-2014)》,内容涉及基础法治理论、法律评价、土地抵押登记分析、土地使用权权属管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理论分析、土地市场运行的理论与动态监测技术、矿产勘查投资、资源收益分配、法律素质评价等多方面。
《藏区生态法研究:从藏族传统生态文明的视角》讲述藏族传统生态文明是藏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关于宇宙、自然、人生的伦理道德、禁忌观念、法律规范、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的总和,是藏民族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自古以来,生活在雪域高原的藏民族对高原生态环境的脆弱及自然资源的珍贵有更为深切的感受。如何在脆弱、有限的生态环境中生存,是藏民族自古以来始终面临的重大问题。藏族传统生态文明与藏族同胞血肉相连并蕴含着现代生态理念,是藏区生态法治化难得的本土法文化资源。藏族传统生态文明不仅有利于我国藏区民众现代生态法治意识的形成和藏区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生成,还有利于我国藏区生态环境法律切实有效地实施。所以,充分发挥藏族传统生态文明的现代性价值,对于藏区生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法学学科核心课程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版)》立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的独特性和体系的完整性,紧密联系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实践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前沿,全面、系统地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法律责任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各具体领域主要的法律规定,着重培养学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体系整体上的认知和把握,同时也注意训练学生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5年本教材出版以来,恰逢我国环境立法进入快车道。近三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批重要环境保护单行立法相继修改,上述立法的变动与本教材多个章节内容有直接联系,迫切需要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教材相关内容进
本书在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作者对农民环境权益受侵害的状况、农民的环境权利意识、环境维权能力进行了大量的实证调查,对农民环境权益保护的路径和制度选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农卡寸环境保护立法和环境管理进行了总体评价和分析,提出了完善建议。作为国内部系统论述农民环境权和农村环境立法的著作,适合于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学者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员参阅。
本书先介绍海陆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接着提出海陆环境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问题,然后论述海陆环境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接下去是探讨具体问题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等。 本书将海陆环境资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体包括海陆资源开发利用的结合、海陆环境保护的结合、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等方面。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新的水污染防治法总结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经验,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加强了水污染源头控制,完善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了排污许可制度,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的防治,增加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内河船舶的污染防治,增加了水污染应急反应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民事法律责任。上述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对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为了方便学习贯彻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和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参与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的同志合作编写了本书,对水污染防治法的每一条的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
《黔东南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研究》共分六章。章绪论,对研究对象、选题缘由、研究方法以及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了介绍;第二章对黔东南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形成和存在的社会条件进行了分析,并论述了苗族山林保护习惯法的历史形态;第三章阐述了黔东南苗族当今山林保护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山林保护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包括:树崇拜规范、村规民约、其他不成文习惯法等,并对每种表现形式的具体内容及其合理性进行了论述;第四章分析了黔东南苗族山林纠纷的原因及其类型,并对其习惯法解决机制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山林保护习惯法实施的各种保障因素,包括舆论的力量、社会组织的保障和各种惩处措施;第五章对山林保护习惯法和国家法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两者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互相补充和配合,但是也偶有冲突,并对其冲突表
《环境法与环境执法(第三版)》内容包括”环境法总论”和“环境执法”上下两篇共十六章。全书在第二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几年颁布(修订)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资源法基本理论,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体系、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及政府企业环保职责、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标准、法律责任、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执法基本理论,尤其是在实际执法方面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环境执法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 《环境法与环境执法(第三版)》内容全面、翔实、实用,体现了与时俱进、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强化环境执法、推进绿色
环境公益是维持人类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具有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对社会而言,经济发展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可利用的物质产品,是人类获得自由的物质基础,也是消除贫困,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所以说经济利益也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环境公益和经济利益作为人类的正当利益,在一定时期,可能由于顺序的先后问题,产生一些冲突,但这种冲突是同质同源的,而非对抗性冲突,只要适当处理,都会有效推进人类福利。然而,在实践层面上,认识能力的局限所造成的不合理制度安排,致使环境公益和经济利益间的矛盾冲突不断,甚至有时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这种紧张局面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政府环境公共权力与其他政府公共权力之间的矛盾冲突。妥善解决这类冲突,对整个政府体制的运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无疑是有益的。另外,由于公共利益与私人
《环境法--原理与案例》由高桂林、刘向宁、李姗姗编著,本书内容共分为三部分:环境法基本原理、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环境法典型案例及其评析部分,通过理论阐述、法律规定、案例介绍及其评析的结构形式,准确、精练、系统地阐述了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包括环境及环境问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主要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专门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专门制度等。在国际环境法典型案例及其评析部分,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公约及保护组织,WTO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重点内容。 《环境法--原理与案例》根据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环境法学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充分体现了环境法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本书也可以作为环境法学的学习者和环境执法、
编环境案例 章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镇市人民法院)提供案例 环境刑事案例 一、滕某某非法采矿案(鉴定结论明显存在重大瑕疵不予认定) 二、徐某、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禁渔期以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三、赵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 环境民事案例 四、郭某某诉王某某侵权责任案(林权权属的确定) 环境行政案例 五、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对杨某某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申请强制执行案(拆除破坏环境的违法建筑) 六、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责令A砂石厂等四家砂石厂恢复植被原状申请强制执行案(生态保护异地修复执行案件)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 七、唐某某诉贵阳A乳业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案(赔偿数额的确定) 八、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环保志愿者蔡某某诉龙某某水污染责任案(自然人个人可以提起环境公
本书探讨了生态损害及生态损害填补法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损害之社会化填补的观点,论证了生态损害社会化填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详细论述了生态损害社会化填补法律制度的构建。本书观点新颖,弥补了相关研究领域的空白,论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资料翔实,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本教材立足于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环境法现象进行法学原理解释,紧密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环境事件、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指导学习者用环境法的眼光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习者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学习应用环境法律。本书一改环境法教材越写越厚、内容越来越庞杂之风,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要求的课时,摈弃就法论法和简单的罗列环境法律的做法,对环境法进行了知识理性的梳理。语言简洁明快、深入浅出,在基本原理方面注重环境法思维的养成,在法律制度的解释方面突出环境法应用能力的训练,高度重视启发学习者的独立思考,交给学习者具体应用环境法解决环境问题的钥匙. 本教材第三版根据**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原书进行了全面修订。
李英龙、董通生、史如梦、章泽会编著的这本《矿业权与矿业权评估》包括矿业权理论和矿业权评估两方面内容。矿业权理论包括我国矿产资源基本管理制度、矿业权的取得与维护、矿业权市场、矿业权评估制度、矿业权评估尽职调查等内容。矿业权评估包括矿业权价值与折现率、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改进、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及其矿业权补偿价值评估,并介绍了评估案例及所涉及的评估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法。 《矿业权与矿业权评估》可供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矿业经济研究人员、矿证管理人员、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参考。